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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哪个朝代的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10 13:12:31 浏览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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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什么意思

九品中正制的解释 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的 制度 。东汉末,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 建议 ,推选各郡有声望者为“ 中正 ”,负责对当地士人进行考察并 评定 为九等(九品),再由政府按等选用,依品授官。 司马 懿当政后,任 世家 豪门为各地中正,评定士 人品 级只论其门第而不论才能,九品中正制遂成为世族 地主 控制 政权的工具。隋文帝时废。 词语分解 九品的解释 中国 古代官吏的等级。始于魏晋。指把人物分成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北魏时,每品各分正、从、第四品起,正、从又分上、下阶,共三十等。唐、宋时文职同北魏,武职三品起

简述“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国曹丕时制订的选拔官吏的制度。内容就是由中央一些官吏兼任原籍所属郡的“礼正”,由他们察访本郡有才能的人士,列为九等,可备选用。这一制度在开始时起到了选贤任能的作用,增强了曹魏集团的实力。但是后来逐步演变为世族门阀培植自己势力的工具。

九品中正制是哪个朝代的选官制度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九品中正制就是通过各州、各郡中正官的品评,把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被评为上等的人才将推荐给各级政府,吏部选拔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者的家世情况、品级。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由魏文帝曹丕创立,也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这里的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这便是九品中正制的核心内容。
九品中正制设立初期,中正官选举人才时品状并重,在一定程度上对选举贤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森严的品级制度,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而且,中正官多出身大士族,士族参与选举,不但阻碍了民间人才的征用,还使士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

九品中正制是哪个朝代的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

九品中正制是哪个朝代的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九品中正制的意义 积极意义
1、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
2、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
消极意义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九品中正制的主要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
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①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②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③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④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见魏武帝曹操).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曹丕采纳尚书令陈群的意见后制定的。它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朝廷选用官吏的依据。对于一些有才能的寒门士子,如经他人举荐,也可以担任官职。
1. 含义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为维护士族大地主集团利益而实行的一种推荐选拔政府官员的制度。它是从汉代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始于曹魏时期的魏文帝统治期间,由大臣陈群倡议推行的。其主要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推荐选拔优秀人才到朝廷为官的工作;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中正官由当地有名望之人担任;中正官将本地区内的士人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品级,然后按照品级的高低推荐他们到政府做官。
2. 特点
一是推荐选拔官员的权力控制在中央政府设在地方上的中正官手里。从表面上看,九品中正制纠正了察举制的弊端,将地方政府控制的官吏推荐选拔权收回中央政府,但实际上中央政府设在州郡的大小中正官均是当地的世家大族,是地方豪强实力的代表。因此,官吏推荐选拔权未能真正地收回中央政府,反而是地方世家大族充分利用手中所控制的官吏推荐选拔权来发展扩充其势力,使九品中正制成为其操纵政权、发展权势的工具。
二是推荐选拔官员过程中只重门第、身份,不重才学。利用九品中正制在划分人的品级时,中正官所依据的标准不是人的才能和学识的优劣,而是人的家庭出身及门第的高低。这样,出身于世家大族、门第高贵之人均可获得上品,虽无才无识也可以凭品级得到高官。可是,出身于门第低下之人虽有真才实学也只能列入下品,因此也就失去了到政府高级机构担任官职的机会,从而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是在当时分裂割据的形势下,割据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为取得士族地主阶级对政权的支持不得不实行的制度。同时,在这一制度实行的初期,对被品评之人的德行还是比较重视的,并未像后来那样发展成只重门第不重德才的弊病。另外,它将地方政府控制的官吏推荐选拔权收归到中央政府所设的中正官手里,就为以后隋唐实行科举制,将官吏推荐选拔权最后收归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开了先河。这是值得肯定的。
来源: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
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
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资料
九品中正制之优点两汉以察举选官,促察举权力操于州郡,其所举荐的人才,漫无标准,多凭一己主观的好恶,或贪污徇情,或依托虚荐,被荐的人多名不副实。
及至九品中正制创立,在州郡设大小中正,下设属员负责调查人才的家庭背景,才德乡誉等,将己任官或未任官的士人的「家世」、「状」和「品」记录在案,分为九等,然后再层屏核实,呈政府选用。 由此可见,九品中正制在原本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下,评定人士等级,而负责评核的中正官则熟悉自已本州郡情形,自然能人尽其才。
有了客观的标准,并三年检定一次,其设计实较为严谨;可见九品中正制确有其适应时势的优点。
缺点:中正官员多出身世族,在评选人才时,不免徇私舞弊,官官相护,往往只间门第,不论才德。 由是世家大族的子弟占尽优势家,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社会阶级的界限牢不可破,门弟制度更日益森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220年,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
曹芳时,司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但是这种制度执行到后来就演变成只从名门望族中选拔官吏,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隋朝时这种制度被废止。
扩展资料九品中正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同时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拔标准开始发生变化,仅仅重视门第出身。
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意义。首先,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担任,而被选拔的人才也多出自二品以上的大族,同时他们也往往出任高级官吏。久而久之,官吏的选拔权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 。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 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 ”。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 ”、“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 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
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 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 ,即上上、上中 、上下、中上 、中中、中下 、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 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 , 然后送吏 部作为选官的根据 。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 “ 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 ,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 ( 又称“起家官”)往往为 “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 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 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
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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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度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 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
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 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 用之”。
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 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
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 ,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 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 , 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 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
中正官根据士人的世、状、品来评定品级,一共分为九个等级,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在这九个品级中,上上为第一品,但一般没有人评上,通常以“上中”即二品为上品,其余都是下品。
九品官人法的执行标准,简单说来,就是根据士人的世、状、品三条来评定。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
扩展资料:九品中正制意义作用
积极意义:
1、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
2、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
消极意义: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
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的意思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当时曹丕采用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和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然后将其作为当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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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的产生背景: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而在曹操死后,曹丕创立这个制度,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扩展资料:
史家争论
1,称谓问题
陈长琦对史学界习称的“九品中正制”这一提法持有异议。他指出,现存的魏晋南朝史料,均无“九品中正制”的提法,最早的提法则是“九品官人法”。
实际上,无论是认为“九品中正制度”就是“九品官人法”,二者无需区别;或者认为九品中正制是对九品官人法的更准确的表述,都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认识产生的根源,在于误解了魏晋时人对九品官人法的评价。
魏晋人集中攻击的是中正制度,攻击中正对人才的不公平评价。由于中正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一些学者产生误解,将中正九品之制误认为就是九品官人法。其实,中正九品制或者我们所常说的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
2,评定品级
陈长琦指出,九品官人法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现职官员进行品评,一是对官吏的候补人进行品评。前者完善、发展为九品官制,后者形成为中正九品制,习惯称之为九品中正制。对于九品官制的品第,人们习惯称之为“官品”,而对由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品评出的品第,有称之为“中正的品第”,也有称之为“乡品”的。
他认为,九品中正制下,评品权力握于中正之手,品第之高低,常常系之于门第世资,一个人的宗族地位及父兄官爵,即“资”,在品评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故此,使用“资品”的概念来称谓九官人法中中正综合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既合乎习惯,又切合事实,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第,实质上正是一种基于被品评者门资家格的任官“资格品第”。
参考资料:九品中正制—百度百科

九品中正制谁提出的

九品中正制是曹魏提出的。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曹丕采纳尚书令陈群的意见,后来各参与方基本遵从这种不成文规定。
曹丕于黄初元年(220年)命陈群制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当时是在曹丕刚接受禅让称帝后,想要建立新的王朝,并取得士族的支持,听取了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而制定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实九品中正制就是由察举制进化而来的。
所谓“中正”,其实就是各州郡推选一位有德名的人为大中正,大中正下再设小中正,负责为读书人评判等级。九品中正制的评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家世,另一个是品行才能。最后根据这两个标准来定品。
九品中正制消极意义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
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九品中正制的主要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始于曹魏。当时是在曹丕刚接受禅让称帝后,想要建立新的王朝,并取得士族的支持,听取了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而制定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实九品中正制就是由察举制进化而来的。所谓“中正”,其实就是各州郡推选一位有德名的人为大中正,大中正下再设小中正,负责为读书人评判等级。九品中正制的评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家世,另一个是品行才能。最后根据这两个标准来定品。
九品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这种对人物的等级划分,其实在两汉时期就已经很常见了。在该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以个人的品行才能来定品,而家世地位只是一个参考因素。所以,虽然现代对九品中正制多有批评,但在该制度的初始阶段,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在打压旧贵族和宗亲势力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使吏治得到肃清。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为了得到大中正的评定而跑到中央,导致地方人才紧缺,行政效率也低下。再加上入仕的官员也需要通过九品中正制的评定才能升官,因此官员们只是一心求名誉,不再为工作奋斗。此时魏国也逐渐失去统治力,大权落入贵族手中,而入仕和升职都需要通过中正之手,那么掌握了中正,便有官可做,于是九品中正制开始变得贵族化。因此后来发展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家”的局面。
虽然从现今的角度来看,九品中正制有许多的弊端,但在当时可能是优的,且最为先进的选拔制度,而各朝各代的选官制度也是在历史的铺垫中不断改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