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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衔,求国民党军衔等级和图片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10 03:04:25 浏览7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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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一下国民党军衔制度

国民党军衔: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共3官等10官阶,士官分为6个官阶,士兵分为3个等级
将官
特级上将(已于2000年11月1日废止)、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
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
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
一等士官长、二等士官长、三等士官长、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国军军衔制度源起于清末的新军,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衔级,此即中国近代军衔制度之滥觞。进入民国之后,北洋政府将新军时代军官分为都统、参领、军校三等,各官等又分正副协3级的3等9级(额外军官不列官等)的制度,改为将官、校官、尉官3等9级(额外军官改称准尉),士官3阶:上、中、下士,士兵3等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这个体制基本上被国军前身的国民革命军所继承,除1980年废除准尉阶级外,到目前都没有多大变动。
受普鲁士军制影响,国民政府自1935年北伐成功后,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与二级;最高阶的特级上将一衔,从设立此衔到2000年废除,仅授予时任(1935)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中正一人;大陆时期一共授予陆军一级上将10名、海军一级上将1名,除了蒋中正嫡系的何应钦、陈诚,其余皆是独霸一方的地方势力。
1936年起,囿于上将员额有限,合于晋升二级上将规定的陆军中将,可以加上将衔,其服制同二级上将、领中将最高额薪俸,且二级上将职位出缺时可以优先晋任,唯1949年迁台之后没有中将加上将衔。

国民党军长军衔长什么样?

国民党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
军长一般也是中将.国军少将中将授的松,上将又把的紧,造成大量的各级别军官都集中在了中将级,像解放战争后期造成过师长-副军长-军长-兵团副司令-司令-绥靖主任都是中将的混乱情况.
楼上所说不然,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有大量的中将师长出现了,并不一定是整编师.其实这和当时的国军仿德建军有很大的关系(德军正常编制是上校团长-少将旅长-中将师长-上将军长-大将集团军司令,当然这只是正常编制,由于战时部队需要经常的补充重建,军官在战时的晋升和平时也不太一样,当时德军也有大量的少将师长和中将军长出现,这也是正常的.

国民党军人肩章三条杆是什么级别

中尉,是副连级干部 答案补充 军衔等级和肩章标志的对应关系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将军
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
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答案补充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答案补充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国民党军衔领章都是什么样

国民党军衔领章中华民国特级上将军肩章国民政府实施的军衔制中将级军官的军衔称谓。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其中将官设置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日战争胜利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
列兵,一星;
二等兵,二星;
上等兵,三星;
少尉,一杠一星;
中尉,一杠两星;
上位,一杠三星;
少校,两杠一星;
中校,两杠两星;
上校,两杠三星;
少将,金章一星;
中将,金章两星;
二级上将,金章三星;
一级上将,金章三星;
特级上将,金章三星。
拿好不谢···
   国民党军衔:
  列兵,一星;
  二等兵,二星;
  上等兵,三星;
  少尉,一杠一星;
  中尉,一杠两星;
  上位,一杠三星;
  少校,两杠一星;
  中校,两杠两星;
  上校,两杠三星;
  少将,金章一星;
  中将,金章两星;
  二级上将,金章三星;
  一级上将,金章三星;
  特级上将,金章三星。

国民党队伍中士兵领口上有一个三角的是几等兵

二等兵.
列兵分为一等兵和二等兵.
二等兵。
1935年3月,国民正府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二等兵是军衔等级最低的一级。

国民党军服上三朵梅花是少校?

国军军官阶级
官阶 阶级章图示 停年
上校 3颗梅花 6年
中校 2颗梅花 4年
少校 1颗梅花 4年
是上校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国民党军服上三朵梅花是中校。
国民党军校为黄埔军校,是孙中山先生为推翻满清统治、建立国民政府、统一中国而创办的学校。校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是孙中山先生为推翻满清统治、建立国民政府、统一中国而创办的学校。

国民党军衔与职务对照

尉官:少尉,中尉,上尉校官:少校,中校。
上校将管:少将,中将,二级上将,一级上将少帅应该是一级上将,或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一职抗战后期,二级上将配3星。
也称3星上将,一级上将配4星也称4星上将。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是5星上将,相当于大元帅。
扩展资料:
等级
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永久军衔又分军官军衔与士兵军衔两大类。
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
兵可以分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几级。在中国,21世纪初开始,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士官一般由拥有专业技术者担任或从资深士兵中选出,各国把士官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军士长(或称士官长)等。
尉官是初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后随军衔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转为区分初级军官军衔等级的称号。世界上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设有尉官军衔。
多数国家分为上尉、中尉、少尉,有的国家还有准尉和大尉。
校官是中级军官军衔的统称,世界各地的军衔等级中均设有校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上校,中校,少校,有的国家还有大校。
将官又称为将军,是高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后来,将官军衔逐渐被大多数国家采用。一般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元帅是许多国家的最高军衔。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
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
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国军军衔
军衔是一种荣誉称号,职务是实际履行的责任,二者紧密联系,但并非完全对应。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
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
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扩展资料:
军队的武装和编制
中华民国各时期,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有步枪、机枪、火炮以及少量的飞机、军舰、坦克等,重武器大部为外国制造,自身没有建立完整的军事工业体系。
陆军是主要军种。陆军中主要是步兵,另有骑、炮、工、辎重、通讯等兵种。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陆军暂行编制,将清末新军的镇、协、标、营、队、排、棚改为师、旅、团、营、连、排、班,师为战略单位。12月,北洋军阀政府也颁行大体相同的陆军编制。
1926年,国民革命军编成8个军,各军(除第7军外)辖3个师,师辖3个团,团辖3个营,营辖3个连,此即“三三制”编制。军、师编有炮兵部队,但多不齐全。
1929年,国民党政府召开编遣会议,规定以师为战略单位,分甲、乙、丙 3种,甲种师辖3个旅共9个团,乙种师辖3个旅共6个团,丙种师辖2个旅共4个团。各师又辖有数量不等的炮兵和骑兵部队。
1939年,又改以军为战略单位,军下辖3个师共9个团,还直属一些炮兵、工兵部队。抗日战争结束后,又以师为战略单位,师辖旅,旅辖团,称“整编师”。此项整编尚未完成,1946年又恢复军,取消旅。民国时期,还编有路军、集团军、军团、兵团、战区、绥靖区等,其编组无定制,按临时发表的组织规程办理。实际上,各建制单位缺额甚多,常常不能反映它的实力。
海军
规模较小。北洋政府时期,海军编成第1、第2舰队,隶属于海军总司令部,下辖若干艘军舰。国民党政府时期,又陆续编成中央、长江、渤海、练习等舰队和鱼雷游击队。
抗日战争初,海军舰船多自沉于长江江阴、马当等水域。日本投降后,靠美、英“军援”的军舰及接收侵华日军军舰,重建海军,编成3个舰队。
空军
规模也较小。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购买法国飞机12架,建立南苑航空学校,开始组建空军。
1920年后,各地军阀和国民党军队,陆续建立航空学校或航空处,编有规模很小的航空队。1934年,航空委员会编有8个航空队,1936年,编成9个大队共30个中队,以后又在大队之上设路司令一级。
兵役制度
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暂行陆军征募条例(草案)》,将兵役分为常备、续备、后备、国民4种,但并未执行。
各军阀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制。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仍沿用募兵制。193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两年后实行征兵制。兵役分国民、常备两种,规定年满18~45岁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者皆服国民兵役,平时按规定训练,战时应征。
常备兵役又分现役、正役、续役。20~25岁男子应征入营,服现役3年。期满退为正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操演,战时应召回营。正役期满转续役,40岁止,任务与正役同。在各地陆续设置团管区、师管区、军管区,作为兵役机构。
实际上,国民党政府只注重现役征集,其他规定没有执行。而现役兵员的征集,名为征兵,实则抓丁。
教育训练制度
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机关均颁发过《训练大纲》、《操典》、《教范》、《阵中要务令》等,但大多没有实行。训练内容和要求大都由部队长官自定。许多部队(主要是非嫡系)实际是不练之师。但各类军官学校比较正规。
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和培养高级军官的陆军大学。国民党政府时期还设立了步、骑、炮、工等兵科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海、空军分别设有海军学校和航空学校。此外,还有一些培养技术军官的军医、测量、军需、兵工等学校。
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国防研究院,以培养陆、海、空联合作战的高级指挥和参谋人员。中华民国时期各军校大多袭用日、德、美等国军队的教材,聘用一些外籍人充任教官。
后勤补给体制
陆军以战略单位(师或军)为供给单位,直接向陆军部(后改军政部)请领,运输自行解决。海、空军按建制下发。
1933年,军事委员会设兵站总监部,负责作战部队军需品的补给运输。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后方勤务部在各战区、集团军作战地域设兵站机构,负责各军、师的补给,由辎重部队运送前方。国防部建立后,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设立的补给司令部和各省区供应局向前、后方各部队补给。
中华民国时期的军事制度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相适应,既保留有封建军制的残余,又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许多变革,这是与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的军事制度所不同的,也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军制
尉官:少尉,中尉,上尉校官:少校,中校,上校将管:少将,中将,二级上将,一级上将少帅应该是一级上将,或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一职抗战后期,二级上将配3星,也称3星上将,一级上将配4星也称4星上将,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是5星上将,相当于大元帅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
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
全体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扩展资料:
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武器装备由以下几种类型组成:日械,美械,国械。美械可分为全美械、半美械二类:
1、全美械装备部队,当时的美械师的正式名称为美械轻装备师,师应辖步兵三团,炮兵两营(榴弹炮、山炮各一营)及工兵、辎重各一营、特务连、搜索连、卫生队、军乐队、无线电队、军医院,是国民党军装备最精良的部队。
2、半美械装备部队,是蒋介石为了安抚原定在第二期中装备美械的地方实力派部队,除了拿出了第二期的3个师的装备,又把原来的30个师的预备装备拿出组建设立的。
另外,青年军虽然也是美械轻装备师编制,但它是在1944年下半年组建的,原来也不列在美械装备名单上,因此它的美械轻装备也是从原来的30个师的预备装备中拿出的。
在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军又接收了侵华日军100多万人的武器装备,组建了日械部队,其编制也可分为两种:
1、日械装备、为全部日式装备。
2、日美混合械。
此外还有国械编制,所谓的国械编制细分起来也可分为两种:
1、纯粹的国械编制。
2、杂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军制

求国民党军衔等级和图片

国民党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
中华民国国军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华民国国军陆海空军的阶级,军士官分别在其官阶前冠以其所属军种,例如:陆军一级上将、海军上校、空军中尉、陆军上士等是。
受普鲁士军制影响,国民政府自1935年北伐成功后,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与二级;最高阶的特级上将一衔,从设立此衔到2000年废除,仅授予时任(1935)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中正一人;大陆时期一共授予陆军一级上将10名、海军一级上将1名,除了蒋中正嫡系的何应钦、陈诚,其余皆是独霸一方的地方势力。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国军军衔制度源起于清末的新军,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衔级,此即中国近代军衔制度之滥觞。进入民国之后,北洋政府将新军时代军官分为都统、参领、军校三等。
各官等又分正副协3级的3等9级(额外军官不列官等)的制度,改为将官、校官、尉官3等9级(额外军官改称准尉),士官3阶:上、中、下士,士兵3等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这个体制基本上被国军前身的国民革命军所继承,除1980年废除准尉阶级外,都没有多大变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民国国军军衔

二战时期国民党的专员是什么官

所谓专员是专门负责某项事务的官员。级别大小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希望能帮到你!
国民党的专员级别在处长之下。
民国时期国民党系统里的专员跟特派员差不多,是党部派往地方专门处理某件事的人员。如果专员工作优秀的话就会被晋升为一处的副处长,仅次于处长,所以专员的级别低于处长,要想调取档案,也得经过处长的同意。
扩展资料:
抗战时期国军的军衔和等级
国民党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
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

民国军人官职等级名称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 军衔等级的设置,同军队的规模和体制编制密切相关。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是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扩大,将军遂划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通常是上尉一连长,上校一团长,准将一旅长,少将一师长,中将一军长,上将一方面军(或战区)司令官。军衔授予的条件和程序,各国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授予军衔,一般以军人所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政治品质、业务素质、服役经历及劳绩贡献为依据。军官军衔的授予,许多国家集中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手中,也有的国家将中、下级军官军衔的授予权赋予国防部和高级军事机关。军衔晋升是军人的一种权利。各国对校级以下军官及士兵军衔的晋升期限,都有具体、严格的法律规定;将官军衔的晋升,通常实行择优选升,不规定具体期限。和平时期,军衔一般都是按期逐级晋升,因职务提升而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或在工作中建有突出功绩的军官,军衔可提前晋升。为使军人的军衔与其所任职务相一致,有的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如美国规定,下士以上军人正式军衔尚未期满,而被正式任命或临时任命为比其正式军衔高的职务时,则授予同新任职务相适应的临时军衔。临时军衔,一般都高于本人的正式军衔。被授予临时军衔的人员,其权力和服装式样与正式军衔相同。职务下降时,临时军衔亦随之下降,但不得低于原有的正式军衔。英国、印度等国,亦实行临时军衔制度。 军衔是多数国家规定军官服役年龄和军人享受物质待遇的重要依据。军官服役年龄的大小,同军衔的高低成正比,不过这种比率逐步呈缩小趋势。如20世纪初,日本规定上将65岁,少尉45岁,而80年代末规定上将60岁,少尉53岁,上将与少尉的最高服役年龄之差,由20岁缩小到7岁。西方国家军官的薪金,大多以军衔作为依据,东欧一些国家的军官,军衔则为薪金构成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有一套独特的武职官员等级制度。秦汉时期,官员的等级称“石”。魏晋以后,官员的等级称“品”,多数朝代的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18级(每品分正、从两级)。唐宋时期,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32级。隋唐以后,在品之外还设有“武阶”。阶数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阶,少则18阶,每阶均有等级称号,如骠骑大将军、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颜色和图案的冠服佩饰标志官员的品阶,是中国古代武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表明中国封建社会武职官员的等级制度已趋完善。清朝末年,清政府参仿西方军事制度,实行营制改革。从1904年开始至1911年3月,历时6年多,逐步地在中国军队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军衔制度,取代了传统的武阶制度。中国初次建立的军衔设6等18级:上等第一级包括大将军、将军、正都统,第二级为副都统,第三级为协都统;中等第一级为正参领,第二级为副参领,第三级为协参领;初等第一级为正军校,第二级为副军校,第三级为协军校;额外军官一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定军衔等级为6等16级:上等军官称将军,中等军官称都尉,初等军官称军校,每等分大、左、右3级;额外官佐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 1912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重新命名军衔称号:上等军官称将官,中等军官称校官,初等军官称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级;准尉官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沿用上述军衔称谓,除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外,其余等次相沿不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时,军衔设7等20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为3等8级:预备役少将;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出现于15~16世纪西欧一些国家,故习惯上称其为西欧式军衔。17~18世纪,西欧式军衔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形成一种国际性军队等级制度。各国军衔的形式大同小异,通常以将、校、尉、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其等级设置数量的多少不一。将官,多者设5级,少者设1级,设2级、3级、4级者皆有。校官、尉官,有的国家各设3级,有的国家设4级。准尉,有的国家不设,有的国家设置,但其等级数量不同,少者1级,多者6级。军士,多数国家设3级或4级,少数国家设两级或5级、6级、7级。兵,多数国家设两级或3级,少数国家设1级或4级。陆军、海军和空军的军衔设置,多数国家三者基本一致,少数国家略有差异。平时与战时军衔的设置,绝大多数国家没有什么区别,但有的国家的最高军衔,如苏联的大元帅、美国的五星上将,平时一般不授。几个主要国家的基本军衔等级设置情况如下:美国军衔设6等25级:五星上将(战时或战后对有特殊贡献的军官才授予)、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俄罗斯军衔设7等20级:俄罗斯联邦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级准尉、准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朝鲜军衔设5等21级:大元帅、元帅、次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务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越南军衔设5等17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古巴军衔设6等16级:总司令(相当于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军士;上等兵、列兵。印度军衔设7等20级:元帅(只在战时授予有特殊功勋的军种参谋长);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韩国军衔设5等15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日本自卫队军衔设6等18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阿尔及利亚军衔设6等17级: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军士长、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英国军衔设8等19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法国军衔设5等20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总军士长、军士长、准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加拿大军衔设6等17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军衔制度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初,晚清军队引入世界通用的军衔制度。以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