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区别
- 2、中国共进行了几次土地革命?内容什么?在什么时期
- 3、土地革命是什么意思
- 4、土地革命时期土地政策
- 5、土地革命是指什么
- 6、土地革命是那一年
- 7、在苏区土地革命过程中,共产党是如何逐步解决土地革命的路线和政策问题的?
- 8、什么叫做土地革命?
- 9、土地革命的实质
- 10、土地革命的历史?
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区别
法律分析: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土地改革:指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950年6月28日通过,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发表于1950年6月30日《人民日报》。1992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土地改革法》共六章四十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没收和征收;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四章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第五章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第六章附则。《土地改革法》指出,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土地的没收和征收问题。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土改中团结中农,保护农民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材料,除依法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同样分给一份土地,使其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对土地分配的方法,土地改革中特殊问题的处理,以及土改的执行机关、执行方法等,也作了具体规定。该法是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文件,1987年底失效。
中国共进行了几次土地革命?内容什么?在什么时期
一共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
第一次土地革命
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第二次土地革命
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第三次土地革命
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第四次土地革命
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
第五次土地革命
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第六次土地改革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扩展资料:
土改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参考资料:
土地改革-百度百科
第一次土地革命: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等,它采取了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并实行了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第二次土地革命: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实行这个政策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争取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站在抗日立场一边。
第三次土地革命:在解放战争中以及建国初期,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照顾广大贫苦农民根本利益。
第四次土地改革:改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建立人民公社,土地私有制改为土地公有制。
第五次土地改革: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
扩展资料:
土改意义在于
1.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2.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3.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4.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在革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打破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得农村生产力得到发展。
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农村要发展,就需要有更多的资本及新型主体进入农村,去运作土地,经营产业。于是,把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开,最终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的改革就展开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中国共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
1、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2、第二次土地革命。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3、第三次土地革命。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4、第四次土地革命。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5、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扩展资料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
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账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家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改革运动
中国共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
1、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2、第二次土地革命。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3、第三次土地革命。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4、第四次土地革命。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5、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土地革命,又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人民为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统治,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战争。
1924~1927年,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大革命,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合作下曾经取得很大胜利。然而,1927年4月和7月,中国国民党内的蒋介石、汪精卫集团先后背叛孙中山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反革命政变,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使大革命最后遭到失败。
蒋介石集团在帝国主义支持下,攫取了全国性政权,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代表帝国主义和中国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对中国人民实行残暴统治。中国共产党为了完成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领导人民继续战斗,开始了土地革命战争的新的历史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是国共10年对峙时期中,是共产党领导反对蒋介石统治的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的指导思想是工农武装割据思想,要开展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土地革命战争的目的是,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土地要求。土地革命战争的根据地建设,一方面在经济方面、另一方面在政治方面。
土地革命战争到了1930年的夏天,已经建立了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星星之火,发展成为了燎原之势。
第一次土地革命: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等,它采取了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并实行了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第二次土地革命: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实行这个政策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争取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站在抗日立场一边。
第三次土地革命:在解放战争中以及建国初期,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照顾广大贫苦农民根本利益。
第四次土地改革:改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建立人民公社,土地私有制改为土地公有制。
第五次土地改革: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
扩展资料:
土改意义在于
1.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2.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3.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4.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在革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打破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得农村生产力得到发展。
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农村要发展,就需要有更多的资本及新型主体进入农村,去运作土地,经营产业。于是,把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开,最终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的改革就展开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推荐于 2019-11-10
查看全部10个回答
10条评论
中国共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
1、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2、第二次土地革命。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3、第三次土地革命。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4、第四次土地革命。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5、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扩展资料:
土地政策:
1、大革命时期(1924-1927)
这一时期我们党的土地政策主要是打土豪,分田地。
2、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6)
这一时期不要涉及两个政策的不同。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这个政策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是有利的,但是对于略有薄产的中农还是不公平的,因此这个政策也是遭到了中农的反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在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这一时期主要考点就是由《井冈山土地法》变为《兴国土地法》,由没收一切土地变为没收没收地主和公共的土地,主要照顾中农的利益。
3、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这一时期停止了原来的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的做法,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主要是抗日战争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变为了民族矛盾,所有中华儿女都为了民族的独立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党这一时期也是为了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力量共同抗日,这一时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地主最温情的时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地主政策最不一样的一个特殊时期。
4、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随着解放战争的逐步开展,国内的主要矛盾也从民族矛盾变为了阶级矛盾,我们党的土地政策也从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
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我们还没有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土地只不过由地主的私有变为了农民的私有。
5、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3)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在总路线方面是一致的,在具体政策上又有一些调整。主要是在富农问题上,将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和财产,改为保存富农经济。
这也是一个不同的地方,建国初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富农最温情的时期,主要是这一时期首先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消灭地主,富农是我们拉拢的对象;其次发展富农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因此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于富农采取保存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土地革命是什么意思
十年内战,亦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或“土地革命战争”,
土地革命(1927-1937),指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地主、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同时也可指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革命)。十年内战时期的即初级土地革命。
土地革命时期土地政策
法律分析:一、大革命时期(1924-1927)。这一时期我们党的土地政策主要是打土豪,分田地。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6),这一时期不要涉及两个政策的不同。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这个政策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是有利的,但是对于略有薄产的中农还是不公平的,因此这个政策也是遭到了中农的反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这一时期主要考点就是由《井冈山土地法》变为《兴国土地法》,由没收一切土地变为没收没收地主和公共的土地,主要照顾中农的利益。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这一时期停止了原来的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的做法,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主要是抗日战争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变为了民族矛盾,所有中华儿女都为了民族的独立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党这一时期也是为了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力量共同抗日,这一时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地主最温情的时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地主政策最不一样的一个特殊时期。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随着解放战争的逐步开展,国内的主要矛盾也从民族矛盾变为了阶级矛盾,我们党的土地政策也从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我们还没有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土地只不过由地主的私有变为了农民的私有。
五、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在总路线方面是一致的,在具体政策上又有一些调整。主要是在富农问题上,将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和财产,改为保存富农经济。这也是一个不同的地方,建国初期也是我们党对于富农最温情的时期,主要是这一时期首先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消灭地主,富农是我们拉拢的对象;其次发展富农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因此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于富农采取保存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革命是指什么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人民为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统治,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战争。
土地革命怎么开展?
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和半封建性的土地占有制度的革命。
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二)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五)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即使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物质利益,也使地主富农的根本利益没有受损。这一政策的执行,使抗日根据地的民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土地革命是那一年
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9月。第二次土地革命。1931年春 。第三次土地革命。1942年。第四次土地革命。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期间。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
在苏区土地革命过程中,共产党是如何逐步解决土地革命的路线和政策问题的?
(1)关于没收土地的对象。土地革命之初,曾规定只没收大中地主的土地,对小地主实行减租的政策。后来又提出过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到中国共产党“六大”时,进一步明确了只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制定时,因尚不知道中国共产党“六大”的有关精神,规定了“没收一切土地”的原则。到1929年4月颁布《兴国土地法》时,便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
(2)关于土地分配的原则和方法。一般是以乡为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并以原更地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3)关于土地分配后的所有权。开始的几年内,各根据地都实行土地公有、农民使用的原则,禁止土地买卖。到1931年春,普遍改为土地一经分定,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归农民,可以租借、买卖。
(4)关于阶级路线,即土地革命中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的问题。“六大”基本确定了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正确的阶级路线。但对富农的政策后来发生曲折。1929年,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否定了“六大”和“六大”以后中央文件中有关中立富农的规定,要求各地执行“坚决反对富农”的政策。后来王明“左倾”错误时期,实行富农分坏田、少分田,给土地革命造成伤害。直到1935年才把针对富农的错误政策改正过来。
什么叫做土地革命?
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那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家政治上翻了射,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
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下,人民是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生活当中的,也想要反抗,于是国产党分土地给农民解决他们温饱问题,利用土地拉拢民心人民就跟着国产党走了,一起反抗国民党所发起的斗争!
土地革命也叫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英文:Agrarian Revolutionary War),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人民为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统治,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战争。又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1924~1927年,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大革命,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合作下曾经取得很大胜利。然而,1927年4月和7月,中国国民党内的蒋介石、汪精卫集团先后背叛孙中山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反革命政变,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使大革命 最后遭到失败。
扩展资料:
土地革命成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极其艰难曲折的道路。曾从最多时的30万人减少到约3万人,但在战争实践中锻炼出一支英勇善战的新型人民军队,开创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
造就了大批优秀的指挥员,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中国革命战争情况的战略战术,为实现全国抗战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34年11月,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武装开始改编为东北人民革命军,1936年又改称东北抗日联军,成为东北抗H游击战争的主体。到1937年7月,部队发展到11个军另1个师,井3万余人。东北3省的抗日游击战争,打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促进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土地革命的实质
土地革命的实质是:废除封建剥削。
1.土地革命简介:
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地主、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那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2.土地革命步骤:
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3.土地革命的影响:
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
4.土地革命的意义:
这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它经历了从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的兴起,从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两次历史性转变。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12块革命根据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起义有100多次,遍及14省140多县(市),参加起义的工农群众和革命士兵有数百万人。这些起义,高举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旗帜,给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以有力的回击。起义保存下来的武装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的主要来源。
土地革命的历史?
中国从古至今一直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关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也一直在不断地改进过程中,从民国时期到现在一共出现过6次土地革命。
第一次是在1927年:由于当时的旧中国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严重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是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穷困和落后的根源。在8月7日,中共中央紧急会议作出关于实行土地革命的决定,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的内容”。最终发动群众成功打倒部分地区土豪劣绅,将这些地都分到了佃农及无地的农民手中。
第二次是在1931年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通告,明确指出:农民是小私有者,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要让广大农民在土地革命中取得他们土地所有权,加强他们对于土地革命和争取全国苏维埃胜利的热烈情绪。
第三次是在1942年:建立敌后抗战根据地后,中共中央采取的土地政策主要是减租减息。一方面要求地主减租减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求农民交租交息,照顾地主富农的利益。实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理负担政策,成功打破了农村基层政权由地主富农霸占的局面。
第四次是在1947年: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为适应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开始放手发动群众消灭封建剥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第五次是在1950年,通过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最终达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地步。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六次是在1978年,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方式极大地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更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