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华沙条约以哪个国家为首
- 2、华沙条约是以哪个国家为首
- 3、华约的全称是什么?
- 4、什么是华沙条约组织?
- 5、华沙条约组织以哪个国家为首?
- 6、华沙条约是哪些国家主持签订的?
- 7、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是怎样的?
- 8、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是为了对抗什么?
- 9、苏联等国家建立的华沙条约组织为什么没有吞进越南、老挝、中国内地、古巴、朝鲜等国家参加?
- 10、求《华沙条约》全文
华沙条约以哪个国家为首
华沙条约以前苏联为首。
华沙条约(Warsaw Treaty)是苏联、东欧国家为抗衡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条约规定:“缔约国各方按照联合国宪章保证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并以本条约的有效期限为二十年。如缔约国各方在这一期限满期前一年没有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宣布条约无效的声明,条约将继续生效十年。”
1949年初西方国家准备签署《北大西洋公约》,苏联就此发表声明和备忘录,指责北约是针对苏联的。北约签订后,为阻止联邦德国加入北约,苏联于1952年提出缔结对德和约主张,1954年提出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签署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等一系列建议,均被西方国家拒绝。
苏联解体后的国家
1990年,立陶宛首先宣布独立,随后其他波罗的海三国以及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等国纷纷跟进。这些独立运动的背后是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和反对苏联统治的意愿。
1991年,苏联解体成15个国家,这些国家分别是立陶宛、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爱沙尼亚、塔吉克斯坦、拉脱维亚、亚美尼亚、乌克兰、土库曼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
其中,俄罗斯成为苏联解体后的唯一继承国。原苏联在海外的一切财产、存款、外交机构、使领馆等由俄罗斯接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沙条约
华沙条约是以哪个国家为首
华沙条约是以前苏联为首。
1949年初西方国家准备签署《北大西洋公约》,苏联就此发表声明和备忘录,指责北约是针对苏联的。北约签订后,为阻止联邦德国加入北约,苏联于1952年提出缔结对德和约主张,1954年提出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签署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等一系列建议,均被西方国家拒绝。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巴黎协定》,决定终止对联邦德国的占领,吸收它加入北约组织,并允许其重新武装。在此情况下,苏联等8国在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莫斯科举行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与安全的会议,采取共同措施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苏联是华沙条约组织的发起国和主导国,其影响力和实力都使得苏联成为该组织的实际领导者。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对于苏联来说,旨在确保其自身的安全和稳定,同时遏制美国的侵略行动。这个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冷战时期东西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对抗。
华沙条约的介绍:
华沙条约的简称为“华约”。1955年5月14日,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八国在华沙签订。有效期20年。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宣布退出华约。条约宣称,缔约国将致力于“国际和平和安全”,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规定设立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和政治协商委员会等组织。
1955年6月5日条约生效时,华沙条约组织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长期以来,联合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参谋长一直由苏联人担任。苏联在东德、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驻军几十万。1968年8月苏联以华约组织名义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991年4月1日华约军事组织最终解体,政治组织也定于1992年春天解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沙条约
华约的全称是什么?
华约的全称是华沙条约。1955年5月14日,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8国针对美、英、法决定吸收联邦德国加入北约一事,在华沙签订了友好互助合作条约,同年6月条约生效时正式成立了军事政治同盟华沙条约组织,简称华约。总部设在莫斯科。
条约背景说明
1949年初西方国家准备签署北大西洋公约,苏联就此发表声明和备忘录,指责北约是针对苏联的。北约签订后,为阻止联邦德国加入北约,苏联于1952年提出缔结对德和约主张,1954年提出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签署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等一系列建议,均被西方国家拒绝。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巴黎协定,决定终止对联邦德国的占领,吸收它加入北约组织,并允许其重新武装。在此情况下,苏联等8国在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莫斯科举行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与安全的会议,宣称鉴于联邦德国正在加入反对欧洲其他国家的军事集团和重新军国主义化,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家将在组织武装部队和建立联合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1954年5月5日和6日巴黎协定全部生效,1955年5月5日联邦德国加入北约。1955年3月,苏联东欧等8国就缔结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原则和组建联合司令部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苏联等国遂于1955年5月11至14日在华沙举行第2次会议,14日缔结华沙条约。
什么是华沙条约组织?
华沙条约组织的成员国(8个):苏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华约为对抗北大西洋公约(北约)组织而成立的政治军事同盟。1955年西德加入北约后,欧洲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包括东德签署了《华沙公约》,形成了与北约对立的社会主义同盟。它对于保卫社会主义的自身安全、免受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世界和平、促进民族解放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织职能
《华沙条约》规定华沙条约组织的宗旨为:“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华沙条约组织以哪个国家为首?
华沙条约组织是冷战时期东欧国家的一个重要组织,以苏联为首。该组织成立于1955年,旨在对抗北约和西方阵营的威胁。苏联在该组织中占据了领导地位,对于组织内的重要决策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华沙条约组织是苏联延伸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华沙条约组织的领导架构主要由苏联领导人和其他成员国的高级军事领导人组成。苏联领导人在该组织内拥有很大的权力,他们决定了华沙条约组织的主要步骤和政策。此外,苏联还对该组织的装备提供了很大的支援,例如苏联的坦克、导弹等方面的装备就在该组织内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华沙条约组织是苏联对东欧国家进行协调的一个重要手段。该组织不仅限于对抗北约和西方阵营的威胁,还对于协调东欧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在苏联的带领下,华沙条约组织成为东欧国家与世界联系的重要窗口,该组织在欧洲乃至全球军事政治格局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华沙条约是哪些国家主持签订的?
华沙条约(WarsawTreaty)的简称为“华约”。1955年5月14日,苏联、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八国在华沙签订。有效期20年。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宣布退出华约。条约宣称,缔约国将致力于“国际和平和安全”,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规定设立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和政治协商委员会等组织。1955年6月5日条约生效时,华沙条约组织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长期以来,联合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参谋长一直由苏联人担任。苏联在东德、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驻军几十万。1968年8月苏联以华约组织名义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991年4月1日华约军事组织最终解体,政治组织也定于1992年春天解散。
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是怎样的?
这个组织是在1955年5月14号的时候成立的,而且也是比较重要的军事集团之一。是可以和北大西洋公约集团进行抗衡的一个军事联盟组织,他们会经常活动在一些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国家,而且也会和这些国家进行军事合作。
在1955年的时候,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阿尔巴尼亚,波兰,罗马,这些国家共同签署了友好的合作条例,这也是一个军事联盟。
这个组织是在1955年5月14号的时候成立的,而且是一个军事同盟组织,并且还签署了华沙公约。
当时的苏联联合其他国家组织了军队,更好的进行军事活动,提高自己在社会的影响。
华沙条约组织是在欧洲地区与北大西洋公约集团相抗衡的军事性联盟组织,也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军事集团之一。 华约的成立及主要组织机构 1955年5月14日,苏联和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八国政府首脑在波兰首都华沙签署《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简称华沙条约。同时通过了关于成立华约缔约国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的决定。(1968年9月13日,阿尔巴尼亚退出该组织)从此,在欧洲就出现了一个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对峙的多边军事同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苏联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东欧一系列国家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形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另一方面,美国依仗其在战争中迅速增长的军事、政治和经济实力,代替了英、法的地位,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霸主。 1945年杜鲁门继任美国总统后,美国统治集团企图“以拉丁美洲为后院,以太平洋为内湖,以大西洋为内海,以欧洲为重点”,把全世界都置于美国支配之下。杜鲁门认为,要使美国在世界上处于领导地位,继续奉行罗斯福的通过合作软化苏联的办法已不能达到目的,必须利用美国的实力遏制苏联的“扩张”。
1947年,美国政府先后提出“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其实质是推行一种全面控制西欧和“遏制”苏联的战略。“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的提出,标志着美苏战时同盟关系正式破裂,美苏两国进入全面冷战时期。接着,美国积极策划将在战争中被削弱的西欧国家结成一个依附美国的军事政治联盟,作为遏制苏联的工具。1948年3月5日,美、法、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五国代表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谈判,并缔结一项由五国参加,以军事同盟为核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合作和集体防御条约”,通称布鲁塞尔条约。条约签订不久,又在美国牵头下,开始筹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谈判。
1949年4月4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作为对苏联进行冷战的工具正式成立。 面对严峻的形势,苏联被迫改变对美国的协商与妥协政策。1947年9月在波兰举行欧洲九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的情报局会议。会上通过的关于国际形势的宣言明确指出,战后国际舞台上基本政治势力已重新配置,世界形成了帝国主义反民主的阵营和民主反帝国主义的阵营。宣言谴责了“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的侵略扩张性质,号召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反对美国的侵略扩张计划。随即苏联同东欧国家分别签订了以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为主要目的的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在美国加紧拼凑北约集团的时候,苏联政府于1949年1月29日发表《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的声明,指出:“北大西洋公约决不是为了自卫,而是为了实现一种侵略政策,为了实行制造一次新战争的政策。”1949年3月31日,苏联政府向美、英、法等国政府提出备忘录,再次指责北大西洋公约是针对苏联的。
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是为了对抗什么?
主要是为了对抗当时成立的政治军事组织,也是害怕他们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的手里,所以进行了一个抵制。
为了对抗之前苏联里面的一些成员,其中最主要的也是为了对抗东吴集团,是为了进行反击。
主要是为了抵抗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华沙条约组织是欧洲社会主义阵营为了对抗以美国为首建立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在1955年建立的。
二战结束后,世界并没有真正地走向和平,而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相对抗。
尤其是1946年3月,已经下台的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在美国发表的反苏联、反共产主义的演说,揭开了几十年的美苏冷战的序幕,第二年,美国“杜鲁门主义”出台,冷战正式开始。
在1949年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大陆的几个西方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该条约于同年8月24日生效。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了《巴黎协定》,吸收西德入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苏联就此发表声明和备忘录,指责北约是针对苏联的。在此情况下,为抗衡北越组织,苏联以及东德、波、阿、捷、匈、罗、保八国也于1955年5月14日在华沙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也就是华约组织。
该条约由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的,总部设在莫斯科。不过华约组织并非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其成员。在欧洲,南斯拉夫被排除在外,而在亚洲,除了中国和朝鲜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是观察成员国。
但是华约组织在随后经历了巨大的波动,主要是苏联与社会主义阵营的很多国家有了矛盾,甚至苏联还曾出兵匈牙利,也在1968年悍然出兵捷克斯洛伐克。
此后,苏联又和阿尔巴尼亚交恶,直接导致了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沙条约组织。
两大集团对抗了几十年,苏联熬不住了,对东欧的控制力减弱。尤其是东欧发生了巨变,两德统一了,东德自然也就退出了华约组织。
1991年7月1日缔约国宣布华约正是解散。
随着华约的解散以及苏联的解体,二战后长期存在的美苏两极格局也不存在了。
苏联等国家建立的华沙条约组织为什么没有吞进越南、老挝、中国内地、古巴、朝鲜等国家参加?
为了对抗北约成立的,那时候这几个国家还没有稳定,所以不是正式成员。另外越南、老挝都是观察员国。古巴建国太迟,早过了华约扩张的时期。
这个主要是在欧洲对抗北约的。弄些亚洲国家来不伦不类的。另外越南、老挝都是观察员国。中国朝鲜反对外来干涉,所以不参与。古巴建国太迟,早过了华约扩张的时期。
人家是为了对抗北约成立的,那时候这几个国家还没有稳定,所以不是正式成员。
华沙条约组织是苏联为首的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为了防备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相互协作,于1955年5月11日在波兰首都华沙签订了《友好互助合作条约》。华沙条约组织是维护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安全与和平的军事同盟组织。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苏联。
华沙条约组织没有吸纳越南、老挝、中国内地、古巴、朝鲜等国家参加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释:
1. 政治制度不同:这些国家与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制度上存在差异,因此难以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
2. 地缘政治因素:这些国家与苏联和中国等国家存在地缘政治上的差异,这可能导致彼此之间的合作受到地理距离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限制。
3. 国际形势变化:在冷战期间,东西方阵营之间存在紧张局势,而华沙条约组织是在东西方对峙的背景下成立的。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新的国际合作机制不断涌现,包括北约等国际组织。
需要指出的是,华沙条约组织没有吸纳上述国家参加的原因不仅仅涉及政治、经济和地缘政治等因素,还与国际格局和冷战时期的政治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
求《华沙条约》全文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波兰人民共和国、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华沙条约)
(1955年5月14日订于华沙)
缔约国各方重申它们希望在欧洲所有国家(不问它们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如何)参加的基础上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以便联合它们的努力来保障欧洲和平,同时,考虑到由于巴黎协定的批准而在欧洲形成的局势——协定规定组织一个有正在重新军国主义化的西德参加的“西欧联盟”这样一个新军事集团,把西德拖入北大西洋集团,这样就加深战争的危险,并且对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深信在这种条件下爱好和平的欧洲国家必须采取必要的步骤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维护欧洲和平,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了根据尊重各国的独立和主权以及不干涉它们的内政的原则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友好、合作和互助,决定缔结本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并且特派下列人员为全权代表: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特派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穆罕默德·谢胡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特派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伏尔科·契尔文科夫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主席团特派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安德拉希·赫格居斯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特派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
奥托·格罗提渥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特派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约瑟夫·西伦凯维兹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特派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尼古拉·亚历山德罗维奇·布尔加宁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特派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
威廉·西罗基
他们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列各条:
第一条
缔约国各方按照联合国宪章保证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以免危及国际和平和安全。
第二条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准备本着诚恳合作的精神参加所有旨在保障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国际行动,并贡献它们的全部力量来达到这些目的。
缔约国各方将努力争取通过同其他愿意在这方面合作的国家取得协议的办法,来采取普遍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氢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
缔约国各方将从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的需要出发,就一切有关它们的共同利益的重要国际问题彼此磋商。
每逢任何一缔约国认为产生了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发动武装进攻的威胁时,缔约国各方应为了保证联合防御和维护和平和安全的利益毫不拖延地在它们之同进行磋商。
第四条
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缔约国各方将就恢复和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所必须采取的联合措施彼此间立即进行磋商。
根据本条所采取的措施,将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知安全理事会。一俟安全理事会采取了恢复和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必要措施,上述措施即告终止。
第五条
缔约国各方同意建立它们的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统率根据缔约国各方协议拨归其指挥的各国武装部队。该司令部将根据共同制定的原则进行工作。缔约国各方并将采取加强它们的防御能力的必要配合措施,以便保障它们的人民的和平劳动,保证它们的疆界和领土的不可侵犯性并确保对可能的侵略的防御。
第六条
建立一政治协商委员会,由每一缔约国派一政府成员或一特派代表参加,以实行本条约所规定的缔约国之同的磋商和审查由于本条约的实施所引起的问题。
委员会在必要时得设立辅助机构。
第七条
缔约国各方保证不参加其目的和本条约的目的相违反的任何联盟或同盟,不缔结其目的和本条约的目的相违反的任何协定。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根据现行的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和本条约的各项条款不相抵触。
第八条
缔约国各方宣布,它们将本着友谊和合作的精神,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它们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恪守互相尊重它们的独立及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第九条
凡表示愿意通过参加本条约来促进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共同努力以保障和平和国际安全的任何国家,不论其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如何,均得参加本条约。这种参加将在本条约缔约国各方的同意下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交存参加证书之后生效。
第十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将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交存。本条约将在最后的批准书交存之日起生效。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于每一批准书交存时通知本条约的其他签字国。
第十一条
本条约的有效期限为二十年。如缔约国各方在这一期限满期前一年没有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宣布条约无效的声明,条约将继续生效十年。
如在欧洲建立了集体安全体系并为此目的缔结了全欧集体安全条约(这是缔约国将坚持不渝地努力争取的),本条约将在全欧条约生效之日起失效。
1955年5月14日订于华沙,共一份,用俄文、波兰文、捷克文和德文书就,四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本条约的验明无误的副本将由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送交本条约的其他签字国。
各方全权代表在本条约上签字盖章,以昭信守。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穆罕默德·谢胡。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伏尔科·契尔文科夫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主席团代表 安德拉希·赫格居斯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代表 奥托·格罗提渥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代表 约瑟夫·西伦凯维兹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代表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代表尼尔拉·亚历山德罗维奇·布尔加宁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代表 威廉·西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