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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有多恐怖,商鞅变法真正恐怖的是什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26 01:32:46 浏览1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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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真正恐怖的是什么

商鞅变法真正恐怖的是实行轻罪重罚。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一次变革,它使得秦国在短时间内崛起并成为战国时期的强国。商鞅变法实行轻罪重罚,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整顿社会风气。这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来说,无疑是一种强烈的震撼。许多平民百姓因为小小的过失就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使得民众生活在恐惧之中。
商鞅变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实行军功爵制度。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军人的战斗积极性,但同时也导致了许多贵族的利益受损。商鞅变法后,贵族地位下降,而新兴的士阶层崛起,社会阶层间的矛盾冲突愈发激烈。
商鞅变法的特点
商鞅变法推行土地私有制,鼓励农民开垦荒地。这一政策使得秦国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但也导致了农民负担加重,生活困苦。许多农民因为无法承受沉重的赋税和劳役,不得不离开土地,成为流民。
商鞅变法还实行连坐制度,使得百姓生活在严密的社会监控之下。这种制度让民众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导致社会风气日益恶化,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
在战国时期,各国纷争不断,秦国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强势改革。商鞅变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家的强盛,但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商鞅变法的恐怖之处反映了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的艰辛和曲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为什么说商鞅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人?

大家还记得上学时候在课本中学到的商鞅变法吗?为了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全国以农业求富,也承认土地的私有制,也允许土地之间的买卖,加强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重农抑商,鼓励老百姓开垦荒地,种粮种地等等。大力推广农耕窑业,限制工商业,而且也统一了度量衡。在军事方面也发行军工制,士兵为了能够加官进爵可以不顾生死等等,可以说是各种好。
然事实上,商鞅变法当中的内容却是极其邪恶恐怖的。在历史上商鞅拟定了律法,但他担心百姓们不相信,于是在秦国都城的集市当中做了个高达三丈的粗木棍。并说谁要是能将这根木头棍子搬到规定的地方,就奖励十两黄金。此时百姓中还是无人敢动,然后商鞅又加价长到50两,只要能搬动就奖励。于是就有人壮着胆子将木头搬动了,于是商鞅就真的把50两黄金给了那人。于是慢慢的,百信们都开始信任商鞅。
商鞅变法中最邪恶的地方就是他重用奸邪之人,以恶惩善,让大奸大恶之人去管理好人。商鞅的主张是人不如驴,只允许老百姓专心的准备农更和迎接战争。不允许听,不允许说,也不允许看,只允许机械化的做规定做的事情。而且还不能犯错误,因为商鞅主张轻罪重罚。商鞅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让犯错者负责而接受惩罚,其目的是为了恐吓和震慑。要让老百姓乖乖听话,让老百姓不敢犯错,让你干嘛就干嘛。希望将百姓发展成为倾国的傀儡。虽说变法确实上秦国国力大增,但这是完全建立在老百姓的痛苦之上的。
商鞅毫无疑问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思想家,用现在的人去看估计会骂他是个变态。商鞅号称是闯入人世间的魔鬼。虽说他是秦国的权臣,虽说他是一位真正的思想家,但绝对是一个非常邪恶的思想家。商鞅的邪恶总的来说就两点:一个是他的思想对于老百姓来说极其可怕。其次就是他的思想成为了2000多年来所有封建王朝统治人民的共同方式。

商鞅变法真正恐怖的是什么?

其实说商鞅变法比较恐怖还是太夸张了,只能说商鞅变法让秦国变了,变成了一个真正以法治国的国家了,至于说什么暴虐无道,太恐怖都只是夸张说法而已,其实就是治国理念不一样而已。
在当时儒家和法家是战国时期形成的两大对立学派,为执政者如何治理百姓提出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儒家认为治理百姓要靠"德”,用"仁丶义丶礼丶智丶信”来教化才是正道。法家则认为治理百姓要靠法律,赏罚分明。人犯了法就要严惩,绝不能讲情面,这样老百姓才不敢犯法,才服从领导。
商鞅在秦国实行的是法家治国思想,实行以法制国,商鞅变法虽然在增强秦国国力中一时产生了积极作用,最终还是失败了。因此,儒家说法家暴虐无道也是自然的。
历史经验证明,儒家和法家在治理国家中都有可取的一面。人不讲道德不行,但无出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同样不行,只有礼法并举,恩威都用才是有效的治回方法。
所以商鞅变法并不恐怖的地方了。也没有什么暴虐的地方,就是单纯的治国理论而已。
扩展资料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废除官爵俸禄世袭制,制立军功爵制。新法规定,凡没有军功的旧宗室贵族,一律解除贵族籍,取消官爵世袭特权。
第二,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所谓“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就是废除井田制,授田于民,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按土地多少抽税。在此基础上奖励耕织,重农抑商。鼓励垦荒,对于从三晋来秦的无地劳动者,给他们土地和住宅,并免除其三世的劳役。
第三,设立郡县,实行编户什伍连坐法。为了加强封建君主对全国的统治,取消分封制度,把小乡、小邑和村落合并为三十一个县,每县设立县令、县丞,由国王直接任免。这样,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从而加强了国君对地方的统治。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
第四,统一度量衡。新法规定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平斗、桶、权、衡、丈、尺。如标准尺,一尺约合今0.23尺,标准量器,一升约合今0.2公升,现在保存的“商鞅方升”,即是一件标准量器。
第五,彰明法令。为建立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商鞅根据李悝的《法经》,制定了《秦律》,并公布于世,要全国遵守。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巨大的社会改革,对奴隶主贵族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商鞅变法的可怕之处是什么?

但商鞅在变法所推崇的:要铲除‘仁义和平善良孝悌’,国家才会强盛;要人人互相监视互相告密,国家才会强盛;要必须‘弱民’、‘愚民’,国家才能强盛。是封建社会的糟粕,与人类的文明发展大相背离,应予摒弃。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扩展资料: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并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变出了怎样一个可怕的国家?

古时商鞅,今日专家。
商鞅变法,官僚贵族竭力反对,老百性也不欢迎,这是为什么?
商鞅自卫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变法,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土地改革,虽被赞颂、也有深远影响。但“用军功换取土地”,不可取。《史记》、《资治通鉴》均记载,秦兵为争夺人头而互砍之事,因为只有杀人如麻的暴徒拿着人头才能获取土地,这是极其怖恐,极其残忍的。
商鞅的“山泽之利”全归国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垦荒,重征商税等,连私人旅馆都不许存在,是一种极端的计划经济,说穿了,都是为了强国,与富民没多少关系,是弱民的,平民又穷又傻,专制统治才稳定。
商鞅倡导“民愚则易治也”,推行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对象就会被父母踢出去嫁给寡妇。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姓不得擅自迁居,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原有的宗族体系变成单一的个体农户,征税征兵的难度就大大降低。
商鞅变法,连货币都没有了,以物易物,退回到原始社会……
商鞅的“连坐法”,轻罪用重刑,企图实现所谓“全民自治”。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把“告密”写进法律的:“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老百姓为了生存话命,成天惶惶,怕人告密,怕牵涉连坐,每时每刻都得小心翼翼,日子实在不好过,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国家啊!
事实上,因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这很正常。但民众也不满,也反对,因为刑罚太严苛,苛捐杂税太沉重,日子实在过不下去。
这次变法是千方百计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成为最富强的封建国家,秦国进入“战国七雄”。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商鞅失去了强大的支持者。商鞅被诬告有口难辩,只得逃亡,在秦军追捕中遭到五马分尸(车裂)的下场。《战国策》这样描述商鞅最后的命运:“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
司马迁《史记》说他是“刻薄人”,司马光《资治通鉴》也说“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说他严酷,立下严刑峻法,还亲自去看公捕公判,杀人杀得渭水都被染红了。
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因为商鞅变法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法宝”,为后来秦灭六国奠定了基础,“六王毕,四海一”,秦朝千秋霸业,至“秦二世”而亡,仅维持14年。
商鞅变法变出了一个全新的战国,重点在于一个新字,这个新代表的是全面的,彻底的变法。而秦国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其它六国虽然或多或少的变法了,但是不论先于还是后于秦国变法,都没有秦国变法得彻底干净!
1、秦国变法与其它六国变法比较
秦国变法是最彻底地的一次变法,它不仅全面废除了实封制,更是彻底解放了奴隶阶层,释放了国家的生产力!最重要的是秦法完整细致,号称“事无巨细、皆有法式”;而且秦为上下只有一部法律,执法异常严格、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谁也逃不脱秦法的治理,而且变法之后的秦国历代君主都坚持秦法,守法护法!
秦国变法的蓝本是魏国的李悝变法,但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秦国变法远比魏国深彻。魏国是战国之世最先变法的一个国家,但是变法并不彻底。楚国是第二个变法的国家,吴起在楚国变法九年而死,原本就变得少,后来复辟后变得就更少了。韩国的申不害变法,历时19年,以术治韩,终申子之世无侵韩者,韩国也得到了“劲韩”的名号。但是申不害死后,韩国就复辟了,再也没有变过法了。
齐国先后三次变法,第一次是春秋时期的管仲变法,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第二次是齐威王田因齐变法,主要集中在吏治方面。第三次则是齐宣王田辟疆变法,大体跟秦国相似,但是变法没几年,变法的大臣苏秦便被老世族刺死了,变法也就搁浅了。燕国在燕昭王时期开始变法,历一代君王,之后变法就没有什么动静了。赵国在赵武灵王时,以胡服骑射的名义进行了变法,历武灵王、孝成王两代,之后就没有变法了。
秦国变法最彻底,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东方六国虽然也变法了,但是并不彻底,且法治中还有礼治。这也是为什么六国能多次合纵攻秦的一个内在原因,因为新旧之间水火不相融也。

商鞅变法的弊端

商鞅变法的弊端是:1、以农耕为主、压制工商业发展的变法举措导致整个民族的民主意识弱化;2、“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恐怖之中。

弊端 重农抑商政策。商鞅奖励耕织的政策固然没错,但他又规定凡从事末业(工商)者,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这种重农抑商政策政策以后被历代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即时在封建社会早期已无多少积极作用,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更是成为严重阻碍工商业发展的政策。
“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商鞅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又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种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白色恐怖之中,到王安石变法时演变为“保甲制度”,以后又被国民党所继承。到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的日本侵略者也实行保甲制度。
简介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于是,便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历代变法真相: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在中国的改革家序列里,商鞅与他同时代的李悝、吴起等人,是祖师级的人物,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人物。但实际上,商鞅本人不过是一个冷血的国家主义打手,是一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从未消失过的恐怖幽灵。商鞅的变法理念有三:1、铲除仁义和平善良孝悌,国家才会强盛;2、人人互相监视互相告密,国家才会强盛;3、必须弱民、愚民,国家才能强盛。这三条,无论是放在今天,还是放在2000年前,都是历史的反动。

  据《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三:1、按军功受爵;2、强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腰斩;3、百姓只许务农,从事其他职业者,以及懒惰而致贫困者,全家没收为奴。这三大内容,正对应着商鞅的上述三大变法理念。

  商鞅认为,国贫而务战,毒输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商君书靳令》),无论国家有钱还是没钱,都必须时刻处于战争状态,如此才能强盛,才会不被六虱侵害。六虱是什么呢?是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和平。

  为什么必须人人告密国家才会强盛?《商君书开塞》里有解释:让老百姓只敢做国家让他们做的事,国家才会大治。《史记》里说,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似乎效果很好,但实际情况是:老百姓所受的盘剥比重非常之大,始终在生存线上下挣扎,因为商鞅认为: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按商鞅的逻辑:百姓贫穷,就会有求富的动力;富有之后,就会淫(商鞅所谓的淫,指的是求智欲);淫了之后,国家就会有虱,就不能强盛。所以,国家必须想办法在百姓富裕后合理拿走他们的财富,让他们再度陷入贫穷。如此,才会重新激发百姓的求富动力,他们为生存疲于奔命,没有精力求智,国家也不再有虱了。这种让国家富有而让老百姓保持贫穷的治国方法,可以使国家双倍强盛。(原文见《商君书弱民》)

商鞅变法对秦国的影响有多大?他最后为什么会惨死?

对秦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就是因为他的变法,所以才让人们过上了好的生活,而且也提高了人们的生产能力,是因为在最后他触及到了权贵的利益,受到了陷害才会惨死。
对秦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就是因为商鞅实行了变法之后才提高了国家的国力,而且还改善了经济的实力,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是因为他在最后得罪了统治的阶层,才会惨死。
给全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成为了强国。因为他损害了一些贵族的利益,秦王为了让国家稳定,所以最后就被秦王杀死了。
商鞅的改革是成功的。秦国变得强大。他在西山打败了汉军,占领了魏国。秦孝公终于得到了周显王的认可,被任命为 "西盟之首"。秦国在统一中原的道路上走得很顺利。但在历史上,商鞅的声望一直很低。司马迁说他不近人情,忘恩负义,没有人性。秦孝公死后,秦惠王上台,商鞅受到了全方位的攻击。
几乎就在同时,全国范围内发出了逮捕令。商鞅四处逃亡,由于刑罚严酷,法律苛刻,他甚至不能住在宾馆里。商鞅用极端的手段把结果主义和封建农奴制推到了极致。他轻视天下人的利益,为了实现所谓的国家繁荣,不惜以残酷无情的手段,无下限地压榨百姓,最终遭受了不可避免的惩罚,他的痛苦不值得同情。按照他的政治政策最终统一的秦朝,也因为所谓的 "仁义不施 "而迅速垮台了。
要说商鞅为什么惨死,小编认为,商鞅之所以成为和死于改革。因为改革,他得罪了许多贵族,树敌太多。当时,太子触犯了法律,不得不受到惩罚,因为他必须执行政治法令。因为太子是未来的秦王,所以他惩罚他的老师,割掉他们的鼻子,让他们代替太子受罪,这得罪了太子。这就是商鞅在秦穆公死后被太子处死的原因之一。秦穆公让商鞅改革,在幕后支持他。不管他能得罪什么人,商鞅都得罪了广,所以他可以被视为 "孤臣"。小编认为,商鞅是被秦穆公利用的。首先,商鞅的改革被用来使秦国越来越强大,而商鞅的死则被用来安抚秦国的贵族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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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带来了哪些弊端?

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商鞅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特别是连坐法,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商鞅变法也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例如,变法条文中明文规定按爵位等级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重农抑商政策,刚开始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但到后来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要集中于它对中国古代文化建设的摧残与阻碍上。他认为,商鞅变法之“术”,其实只是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追求短期实效的具体政策。《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用了李奇的说法:“商鞅为法,赏不失卑,刑不讳尊,然深刻无恩德。”后来有人甚至认为商鞅应当为秦国“风俗凋薄,号为虎狼”承担责任(《魏书·刑罚志》)。朱熹也曾经批评:“他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所以为可罪也。”(《朱子语类》卷五六)就是说,只是片面追求国家“富强”,而放弃了执政者首先应当致力于文化建设的基本责任。商鞅之政的这一特点,其实司马迁在最早为他作传时已经有“刻薄”“少恩”的评价。太空公以简略的笔法,实际上已经勾勒出商鞅文化肖像的轮廓。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杀。带回都城遭惠王车商鞅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商鞅制定的刑法十分苛刻。加上商鞅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特别是连做法的推行,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在奖励军功的措施中,规定: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杀死、割下敌方士兵头颅越多,进爵越快,这就是所谓“计首虏功”。有人认为,这项措施大大提高秦兵战斗力,加快统一中国的步伐。其实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难道要完成统一大业就非得多杀人?正因为有这条规定,“虎狼之师”的秦军才会屡次发生屠城、杀降卒的惨无人道行为,编民为什伍”和“连坐”法:商鞅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又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种使人民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从而使全体人民时刻处在互相猜疑的白色恐怖之中的做法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商鞅变法积极推行农战方针,采用各种手段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西汉初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汉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但是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活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在这时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把商农发展对立起来,并在重农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导下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这样就失去了其产生之初的进步性
凡事都有它的利弊,商鞅变法也不例外,虽然实现了富国强兵,但也带来很大弊端
商鞅变法,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变法的主要内容,主要有户籍管理、奖励军功、奖励耕织、废井田、开阡陌、统一度量衡等,其中特别提到“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见《史记·商君列传》),即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
除了改革旧的社会习俗,商鞅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户数,扩充税源。秦孝公之前,按户征收赋税,很多民众为此钻空子,一家数代挤在一起算是一户。为此,商鞅第一次变法时提出“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即“民有二男不别为活者,一人出两课”,即便这样,所收赋税仍不能充盈国库。所以,第二次变法时,商鞅提出“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强令男子到了十七岁必须独自立户,不得与父母同住,也不得与父母同居一室。
秦律中的“同居”与现在意思不同,据《汉书·惠帝纪》注云,“同居,谓父母、妻、子之外,若兄弟及兄弟之子等,见于同居业者”。意思是说,父母、妻子最近层直系亲属皆不可谓“同居”,兄弟及兄弟之子等旁系间,若现同居共财业者可称为“同居”。可见,秦国的“同居”,皆系表示共同生活的财产关系。商鞅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则可以增加户数,实行最小家庭形态;二则可以增加税收,防止偷税漏税;三则可以刺激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
商鞅变法,虽然实现了富国强兵,但也带来很大弊端。贾谊在《治安策》中说:“商鞅只想兼并天下,却抛弃礼义、仁义和恩惠;其新法推行不久,秦国风俗日益败坏。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秦的功业虽然成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