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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和众议院哪个权力大,美国参众两院谁的权力大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6 01:40:03 浏览5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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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院和参议院谁的权力更大

参议院权力更大。因为参议院人少任期长,关键是总统提名的部长以上人选需要参议院确认,大法官也是一样,另外参议院可以审判总统,这些权力众议院都没有。现如今,美国共有50个州,参议院议员共计100名,众议院议员435人,其中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拥有53名众议员名额,人口最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1名众议员名额。

参议院权力大还是众议院权力大

在美国,参议员权力大于众议院;在英国,上议院(相当于美国的参议院)权力小于下议院(相当于美国的众议院)。各国情况不同,是有历史原因的。美国人认为参议院的人更加专业明智一些,而英国人认为要代表多数,所以两国情况各不相同。

众议院和参议院谁的权力更大

众议院和参议院,参议院权力更大。
权责,国内一般法案都关乎全民,一般都由众议院提起,然后参议员进行表决,这种关系,是提议和决策的区别,当然,参议院也可提起法案需要众议院通过,但国内最基本的最普遍和最涉及全民的法案,都是众议院提起,参议院最终表决。
众议院能在特殊情况下重新选举总统、对现有总统提起弹劾,但都必须经过参议院最终决策通过,参议院拥有总统(副总统)以下行政官员和军方主官任用的最终决定权。
参议院职权作用
大多数法案会送入国会两院其中之一,宪法规定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执行部门官员、在总统及下属官员被弹劾时进行审判等职权。
但由于“所有将增加税入的法案应由众议院首倡”,所以参议院无权提案征税,参议院所无权倡议的拨款法案或授权开支联邦资金的法案,众议院可自行提出,历史上,参议院曾论争此一众议院拥护者所提出的解释。
然而,众议院就是拒绝审理参议院提出拨款法案,因此于事实上奠定了这项论争的结果,宪法阻拦参议院讨论税入相关法案是基于英国国会的运作方式,在英国只有下议院可行提出该种议案。

美国参众两院谁的权力大

美国参众两院中,参议院的权力大。
美国的议会体制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两院制,简单来讲就是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虽然从宪法上来看,美国国会两院是完全平等的,但是从事实进行考量的话,一般认为美国的参议院拥有着比众议院更加庞大的权力。
参议院所拥有的权力,相对而言更加广泛。按照其国会体制来看,国会的法案本身是由国会的各个委员会以及众议院的议员们所提出的。这项议案如果想要在美国全国范围内推行,首先要在众议院通过投票审核通过,但是在众议院达成一致是没有用的。
因为按照规定,这项法案还需要被送到美国的参议院进行投票,所有的参议员进行相关审核以及投票通过后,还要送到总统那里进行审批才可以成为正式的法案。因此理论上来看,众议院所通过的独立法案是不具有被美国宪法所承认的法律效应的,除此以外美国的参议员还拥有着人事任命的建议权、认可权,而且参议院从某种程度上也是美国外交体制的主导力量之一。
美国参众两院的区别
美国国会参议院一共有100个席位,而众议院则有435个席位。国会参议院的席位是由美国的地方州数量所决定的,每一个州都拥有两名参议员席位,所以加起来正好是100个。而众议院的席位则是固定为435个,每一个州所拥有的众议院席位,由该州的人口总数决定。每隔几年时间,国会就会进行一次全面人口普查和相关审核,对众议院席位进行调整,来分配每一个州拥有多少名众议员。
美国的上院参议院又被称为是上流精英的聚集地,这与美国的建国内核密不可分。美国的那些高层们在制定国家体制的时候,所奉行的核心理念依旧是精英治国。哪怕是在建立国会体系的时候,他们也同样贯彻了这一思想,当时的参议院,就是美国上流精英们的聚集地。
而留下的众议院,其实也是政治体制中所需要达成的必要平衡。因为建国时的美国需要团结自己国内的大多数力量,而美国本身是依靠普通老百姓所组成的民兵击败英国殖民者的。

众议院和参议院权力谁大

参众两院之间地位是平等的
两者并无明显权力大小之分,任何一项法律只有在参众两院都批准通过的情况下才会递交给总统签署。不过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所具体负责的工作是不同的。
一、美国参议院负责审议政府与他国签署的条约,当然废除条约也是由其负责的,另外还负责批准审议总统关于美国驻外使节、最高法院大法官、行政部门官员的提名。还有参议院负责弹劾联邦官员的最后审判工作。
二、美国众议院负责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动议,另外还负责宣布战争和终止战争。在政府和最高法院人事方面,众议院负责发起弹劾,并且在没有总统候选获得多数票负责表决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三、美国参众两院地位并无大小之分,但是议员的实际地位却有所差别。总体而言联邦参议员的地位要明显高于众议员,有更多的媒体曝光度,话语权也更重。毕竟一个州就有两名参议员,他们有更大的代表性,而且任期六年,而众议员则只有两年。能够成为参议员,往往代表着这个人有更多的政治资源,都是一些有影响力的资深政客,未来还有可能会角逐总统。拜登、哈里斯、奥巴马都是参议员出身。

美国参众两院谁的权力大

虽然从宪法上来看,美国国会两院是完全平等的,但是从事实进行考量的话,一般认为美国的参议院拥有着比众议院更加庞大的权力。在习惯称呼中,也把参议院叫做是上院,而众议院叫做是下院,所以美国国会两院确实存在着地位方面的高低关系,而这也同样贯彻到了权力层面。虽然从宪法上来看,美国国会两院是完全平等的,但是从事实进行考量的话,一般认为美国的参议院拥有着比众议院更加庞大的权力。参议院所拥有的权力,相对而言更加广泛。按照其国会体制来看,国会的法案本身是由国会的各个委员会以及众议院的议员们所提出的。

美国参众两院谁的权力大

美国参众两院权力上应该是参议院议长更大一点。
参议院议长是由副总统兼任,如果总统出现意外,那么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将接替总统职务。到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共有9位副总统祖上积德,成功转正为总统,不过大多数副总统都是在可有可无中度过自己整个任期,而且副总统兼职参议院议长也基本上没啥存在感。
参议院议长平常的工作就是主持参议院会议,但没有投票权,而且也不能提出议案或参和发起辩论,只有在正反两方出现票数相等的时候,参议院议长才可以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决定这场斗争的胜负,不过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非常低,所以参议院议长在平常也只是个闲职。
美国的介绍
美利坚合众国简称美国,首都华盛顿,位于北美洲中部,北与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湾,西临太平洋,东濒大西洋。大部分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气候,地形总体西高东低,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总探明储量居世界首位。
美国是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其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首位,具有世界规模最大和最发达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工业生产保持稳定,信息、生物等高科技产业发展迅速,美国法律制度健全,市场体系完善,营商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发达,在市场容量、科技实力、教育创新、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稳居全球领先地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美国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谁的权力大?为什么?

1首先,我认为问题中的权利应改为权力。然后,总体上,参议院的权力大于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众议院则与各州人口有关,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
2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
3在美国,立法权由国会掌握,美国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4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国家大权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握。总统的法案需国会批准方生效,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但复议时若还是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国会可弹劾总统。
这两者应该是差不多的权力,互相制约的。
当初设立参众两院就是为了权力制衡,但随着民主进程的发展,众议院的权力快逐渐大了起来,参议院成摆设了!
当然参院的权利大,参院就是为制衡众院设立的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谁权力大?这个还真不好比较,但如果硬要比, 应该是参议院比众议院权力大。当然为何会有这样的结论,也是根据一些事情的走向来决定的。我们先来看它们都是负责一些什么,或者是有什么责任,然后就一目了然了!
其实当当从他们美国的平衡点来看,都是三足鼎立的,就是说他们都是平衡的关系,根本不存在大小的关系。大家都是相互维持才有美国现在的状况,而且两院的主要存在关系就是在牵制白宫而已。不过,这也是对于三个大的状况来看,而两院之间的谁的权利大也是在看这些方面的。
先来看看什么是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院来自于古代的元老院,掌握内政外交最高决策权力。至于权责,国内一般法案都关乎全民,一般都由众议院提起,然后参议员进行表决。最接近全民的,无非经济、财政、税收、教育、医疗、社保等等。这种关系,是提议和决策的区别。当然,参议院也可提起法案需要众议院通过,但国内最基本的最普遍和最涉及全民的法案,都是众议院提起,参议院最终表决。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是外交,一个是后勤一般。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当然,就国家大事而言,众议院更像一个下面的建议机构或者说是一个秘书团,参议院像是一个能够决策这些建议的老大一般,不但是总统下属文官与顾问团队,更是一个执行团队。虽然众议院能在特殊情况下重新选举总统、对现有总统提起弹劾,但最后都必须经过参议院最终决策通过。所以总的来说,参议院才是一个决策者,而众议院就像是一个管家的一般。自然是参议院的权利更大一些了。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哪个大

简单说,参众两院的区别: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 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 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 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 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 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权力一样大。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文: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於美国宪法第一章。美国每一州於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为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於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於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章)。
两院制的国会是於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leader of the majority)另由该多数党於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於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建国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并受代表各州政府、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参议院制衡。宪法规定法案须经两院批准方能通过。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众议院(公民直选)的制衡机构。於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制衡(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你好,根据美国宪法,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所以,现任的参议院议长是拜登。
根据美国宪法,参议院代表各州,众议院代表人民。设立参议院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人口多的州利用其人口优势通过对人口少州的不利议案。
举例,如阿拉斯加和佛罗里达的人口差异并不弱于我国青海和河南的人口差异。
根据美国宪法,任何人事议案应当由参议院率先表决,任何财政议案由众议院进行表决。其他议案由任一议院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交由另一议院进行表决。
这是美国的安排。
在英国,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是贵族院,是由贵族身份的人组成。下议院是平民院。由平民组成。
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基本就是两院制,模仿美国的。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有什么区别?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简单说:参众两院的区别: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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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众两院没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总数一百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美国所有的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权否定提案。
以往美国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
美国是一个议会制国家。参议院和众议院对美国的政治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参议院和众议院,美国的权力就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很多法规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充。
单从权力上来说,肯定是参议院要比众议院的权力更大,因为参议院可以参与政府的人事任命和一些外部事务的决定权。比如美国要发动战争或者与他国签订什么条约都是需要参政院来投票通过的,如果在参政院通不过,那么不管是谁的提案,包括总统都是没有权利要求政府执行的。
而众议院可以说是一个为民办事的机构,他们主要负责国内一些民事上的立法,通过一些专业人士提交某些法律提案或者是一些国家政策,在众议院进行投票,投票通过了就可以把这些提案正式立法。
如果就两院议员进行比较的话,众议院比参议院人数多,因为众议院是按照十万选一个的比例进行配置的。而参议院固定就100名,参议院的议员更加的专业,是社会各阶层的精英人士。
应该说,众议院是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利益,议员随民意而动。而参议院更加体现的是精英阶层的利益。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它有权对所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弹劾(包括总统和现役军官)。参议院是辅政立法工作,是全国的最高人事任命权,总统缔结的条约经它批准才能生效。
美国虽然有着三权分立的特点,但是其实每个权力机构都被某个利益集团所把持,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集团去工作,而不会全心全意的去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