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省六部制,为什么说“中国古代中央官制成熟的标志是三省六部制的完善?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30 09:13:44 浏览29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古代中国的“三省六部制”指的是哪三省六部?

“三省”最高长官:三省长。
“六部”的最高长官:六部尚书。
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
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户口和赋税、礼仪制度、军政、法律、刑狱、水陆工程等。
各部长官为尚书。三省分权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的组织架构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
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六部
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什么叫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后一直到清末。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如下图所示:
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
扩展资料: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布皇帝的诏书,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长官侍中二人;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三省的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其议政场所为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既防止宰相专权,有能集思广益,减少政策失误。
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位较低这样能削弱了在想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三省六部 的作用主要是制约相权加强皇权,同时也能加强行政效率
加强中央集权,限制了宰相权利
⑴含义:隋唐时形成和完善的中央官僚机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层决策。特点:使相权一分为三。
⑵历史沿革: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因其具有积极作用而被历朝所沿用。①建立于隋朝。隋建国后,在承袭和综合了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等中央官制的基础上,创立了三省六部制,以加强中央集权。②发展、完善于唐朝。唐太宗时,继续沿用并完善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范围。③沿袭至清末。隋唐以后历朝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制度,虽名称变,但其实质没有改变,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末。
⑶职能划分: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它们分别是决策、审议和执行机构,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但品级、权力各不相同,都有其明确的职责。六部隶属于尚书省,包括吏、户、礼、兵、刑、工。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任免、升降等,位列六部之首;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财政等,最为富有;礼部主管礼仪、祭享等,最为清贫;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法律、刑狱,工部主管工程建设。后人用富、贵、威、武、贫、贱六字分别形容户、吏、刑、兵、礼、工六部。
⑷评价:①三省六部职权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它们之间相互牵制,互相监督,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②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长官品级较低,这便于皇帝控制,防止大权旁落,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③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着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④但是,中央各部门、各官吏之间互相制约和相对独立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门下省仅有审议、封驳权,没有裁决权,他们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虽然能减少中央政令失误和腐败,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什么是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央最高政府机构的一种制度,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个部分,以及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六个部门。这一制度自隋代至唐初建立起来,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中书省和尚书省最早形成于两汉时期,门下省则是在晋朝首次建立。这一制度在隋朝确立,在唐朝进一步完善,一直延续至清末。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每个部门下辖四司,共计二十四司。
中书省负责发布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掌管行政,六部处理日常军政事务。吏部负责组织管理官员,户部负责财政,礼部负责礼仪典章,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工部负责工程建设。这一制度的特点在于权力分散,各部门各司各司之间相互制衡,形成了严密的中央官制。
中书省起草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行政管理,六部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能,如财政、组织管理、礼仪典章、军事、司法和工程建设。这一制度在隋朝确立,在唐朝进一步完善,一直延续至清末。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每个部门下辖四司,共计二十四司。
中书省负责发布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掌管行政,六部处理日常军政事务。吏部负责组织管理官员,户部负责财政,礼部负责礼仪典章,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工部负责工程建设。这一制度的特点在于权力分散,各部门各司之间相互制衡,形成了严密的中央官制。

请简要介绍一下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度,并阐述其作用和影响。

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三省为中央最高中枢政务机构,一般为中书决策,门下审核,尚书执行。
三省长官:中书令(隋为内史令)、门下侍中(隋为纳言)、尚书令共行宰相之职。六部为尚书省属下的中央行政机构,分掌各方面的政务及政令的贯彻执行,并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有领导、监督之权。其后,三省长官成为荣誉之职,其决策权逐渐被剥夺,宰相一职为他官参加议政所替代。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宰相,其后,地位尊崇的翰林学士,因拥有起草诏敕权,被称为“内相”.尚书省六部及下属各司的职权,在安史乱后,由于使职的趋重与普遍化,逐渐被分割,故三省六部制在唐中叶以后,趋向名存实亡。
唐代的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户口和赋税、礼仪制度、军政、法律、刑狱、水陆工程等。各部长官为尚书。三省分权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隋朝以前,自西汉至南北朝,基本沿袭秦朝官制,隋文帝即位后,为加强中央集权,综合前代各种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在中央设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内史省是决策机构,长官叫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长官叫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处理全国行政事务,长官叫尚书令,副长官叫左、右仆射。尚书省下设史、礼、兵、都官(后改为刑)、度支(后改为民)、工六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传郎。三省的长官等于秦汉的宰相。把宰相之职一分为三,避免了权臣专权,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和补充。三省为中书、门下和尚书省。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长官叫中书令。门下省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长官叫侍中。 尚书省是最高执行机构,长官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副职称侍郎。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六部与地方诸州联系,必须通过尚书省各级长官。
唐初,以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因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以后此职虽设而不任人,左、右仆射遂为实际的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后因三省长官品位崇高,不轻易授人,中书令、侍中也不再常设。官虽不设,宰相却不可缺员,唐太宗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高宗以后这些名号逐渐统一、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凡以本官加带此类头衔的官员,即为宰相。但这些作宰相的人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唐朝宰相平时讨论军国大事的场所是政事堂,即宰相的总办公处。政事堂开始设在门下省,后来迁到中书省,唐玄宗时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会议协助皇帝决策国家大事。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人开始为三省长官,后来由皇帝指定参加政事堂会议行使宰相职权的人,以本官加“参知政事”“参预朝政”等衔,后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
宰相权力分于三省,宰相又由品位较低的官员充任,并且协同议事;各省分工合作、互相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封建统治机构日益完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唐代三省六部制有哪三省,哪六部?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中书省和尚书省是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东汉废除中书省,只设尚书省,三国时恢复中书省,门下省是晋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袭,晋朝时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三省在各个时期的的历史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封建社会末期实行封建专制,基本废除了三省制度。
中书,门下,尚书省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三省:中书省、尚书省、行书省
六部:户部、吏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
吏部:掌文职官吏的任免、考核。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人事部。
兵部:掌军令、军政、征兵、官兵的军籍及兵籍、武官的任免、选用、考核、赏罚,驿站、装备、军械、仪仗、疆域测绘、马政。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军委下属的总参及各总部、交通部、安全部、邮政局、政府招待机构、测绘部门等部门的综合。
礼部:掌管考试、学校教育、礼乐、祭祀、宴会食品、铸造印符、册封,全国的佛、道教事务,以及少数民族的册封、招待等。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宣传部、文化部、民委、食品监督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宗教局、等部门的综合。
刑部:掌刑法、囚徒、复审、缉捕等事。相当于现在的高院、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几个部门的综合职能。
户部:掌管全国的户口、财政收支及预算、田土地册、铸造货币、税收等。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民政部、央行、税务总局、审计署及公安部的户籍管理部门等部门的综合。
工部:掌管全国的工程建设、屯田水利、山林捕猎、军器制造、杂项产品的制造等。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粮食局及部门大型制造业国有企业等部门的职能。

隋朝三省六部制主要内容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 户部 吏部 兵部 工部 刑部
中书省:创建之初叫内史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成为全国政务中枢.
门下省: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尚书省: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高政令机构.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
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

三省六部制的评价

1、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2、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3、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4、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哪三省?

1,中书省:人大,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有决策权。
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
2,门下省:无现代机构可以对应,勉强比喻,政协。但是门下省有封驳权,也就是否决权,政协没有,只有咨询权。
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
3,尚书省:国务院,有执行权。
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
扩展资料:
隋唐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行政级别相当,但功能各异。隋朝规定,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这样三省相互牵制、监督。三省长官实为“宰相”,都参加朝廷最高层决策会议,各对皇帝负责。
唐朝进一步改革并明确了中书、门下二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为中央行政核心,尚书省尚书不能参加决策会议,被排除出决策系统。这种把决策与行政分离的制度设计,是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的成果之一,相当科学。
隋唐时的“六部”是从魏晋时“六官”改来的,即吏部、民(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大部委”,秦汉时“九大部委”(九寺)被缩减掉3个,创造了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的典范,一直沿袭到清朝。
“六部”中的每一部都很大,如工部,便掌管土木、水利工程、农、林、牧、渔等多个领域和行业。“六部”下面各设“四司”,故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说。
可见,“三省六部”制明显优于“三公九卿”制,大唐盛世与政体的先进不无关系。
“九寺”官署在隋唐时期仍保留,只是统统降格降级,与“五监”、“秘书省”一样,是具体办事部门。此时的“九寺”与“六部”没有隶属关系,但得接受六部的督责,与六部有对应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

为什么说“中国古代中央官制成熟的标志是三省六部制的完善?

三省六部之前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或三公组成中枢机构或,权利集中,管理面坡广,有些方面涉及不够广泛……
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六部管理分明,涉及面广,使王朝更完整的运作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重要制度,它的完善标志着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成熟。
具体来说,三省六部制的完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分工明确: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职责分明,管理范围广。这种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机制,使得中央政府更完整地运作。
2. 制约权力:三省六部制通过分权和制约,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提高了政府决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3. 提高行政效率:三省六部制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程序规定,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决策的失误和混乱。
4. 制度化:三省六部制的完善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制开始走向制度化、法律化。这种制度化的官制为后来的政治发展奠定了基础。
因此,可以说三省六部制的完善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