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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11 00:26:59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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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考试分几个等级?

高考和科举有相同点,当然也有不同点。
首先是,两者的相同点很多人将每年6月份的高考被称为现代的科举其实也不是并无道理,起码在这几个方面都有相同点。
第一,这两个考试都是以选拔为主的考试,同样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且本质上要求的是以公正、公平来对人才进行选拔。清朝对于的科举舞弊的管控很严,其一套程序下来,基本上就杜绝了作弊的可能,而现在高考在实践中,不断消除影响公正公平的因素,通过多部门和教育系统介入力求公正和公平。
古代的科举考试
第二,这二者身上都是读书人一生的追求,也是他们改变自己命运最为公平的手段,同样他们也会通过这个反馈到教育中,甚至对教育和知识的传递起到来了促进作用。古代有“十年寒窗”以求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让古人有养成读书的风气;而现在12年的教育,则是很多偏远地区或者穷人家孩子孩子改变命运,鼓励自己奋发图强的一个关键。
古代科举考试场景
其次是,两者的不同点第一是内容不同,古代科举制度虽然门类也多,但是以经学为主,里面对于很多科学的理论和致世的学科涉及较少,长时间下去很多读书人都成了死脑筋甚至是杠精,而现在的文理分科,内容广泛,也涉及到了自然、科学、文学等方面,更加的灵活,对于人才的选拔也更加专业和细致。
现代高考
第二则是录取率,现在高考加上大专等院校,率取率基本上能在90%以上,而古代的科举的录取率则是低的有点吓人,明清时期乡试中举率仅仅是1%左右,三年才举行一次的殿试每科也只录取进士300名左右。而这个比例会让很多人才白白流失。
因此在于先进性来说,高考无疑要胜于科举。
科举的分级
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
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
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
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拓展资料:
明清时期
科举
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科举制度
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乡试(解试)一般都在当年的秋季八月举行,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各地名额多少,并不一致。解试合格被称为“得解举人”,即后来乡试合格的“举人”,第一名都称为“解元”。唐宋时期,针对解试合格举人进行的复试,在中央政府的尚书省举行,因而称为“省试”。唐代省试合格后,即赐予进士及第。宋朝创立殿试制度之后,省试成为取得殿试资格的一种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会试”。省试或会试都是由礼部主持,在当年春季的一二月份举行,一般也有大致的录取名额。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即后来会试第一名所称的“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省试或会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是科举考试三级考试中最高的一级考试,一般都在皇宫禁苑的大殿内举行。如宋朝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清代的殿试在保和殿举行。宋、元、明时期的殿试,一般在三月份举行。清朝乾隆年间,殿试改为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以后遂成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被恩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的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科举考试分为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员,殿试第一名为状元,有连中三元即乡试、会试、殿试的说法,也有连中六元即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说法,可以继续探讨。
等级可以分为三个,第一级院试,第二级乡试,第三季会试和殿试。
县试和府试严格不算科举过程。
1. 童生试
进入科举的第一步,有份三次小考:县试、府试、院试。全部通过成为秀才。
2.乡试
秀才们参加乡试,通过成为举人。
此考的第一名称解元
3.会试。
举人们参加会试,通过成为贡士。
此考第一名称会元
4.殿试
贡元和具同等地位的参加,由皇帝主考。
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此考没有落榜之说,但分为三甲。
一甲赐进士及第
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
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
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相当于高中毕业。
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 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
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
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
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绝对不能说相当于博士,因为博士太多了,而状元几年才出一个,至少应该相当于院士,如果状元可以说是一种荣誉的话,那就应该相当于现在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扩展资料:
古代科举考试,要想成为状元需要经过以下考试:
第一个:童生试
其实这是一个入学考试,只有通过了这个考试,才能够取得生员的资格,而童生试包括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县试、府试和院试,只有全部通过了,才能够参加真正的科举考试,。
第二个:乡试
这个考试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秋闱,这个考试是地方上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在八月举行,所以才会成为秋闱,只有通过了童生试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这个考试。
第三个:会试
这个考试是全国的考试,举办的地点在京城,时间也是三年举办一次,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举人还有国子监的人都可以参加,因为是在春天举办的,所以称为春闱,录取其中三百名,考中了就是贡生。
第四个:殿试
这个考试时由皇帝主持的,参加考试的人称为贡士,是在所有的考试里面级别最高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没有落榜的说法,不过会出现三甲,第一名的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历史上的科举制度可分哪几个等级

科举分级
1、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2、进士
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3、状元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4、会元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5、解元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6、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7、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8、贡士
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9、举人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10、生员
即秀才。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扩展资料:
科举制度在宋代的影响:
一批家境比较清寒的人,通过科举考试能够崭露头角。在当时能够通过竞争脱颖而出的人,其中有不少是来自于平民阶层的,而不是官僚仕宦的家族。这些人能够进入到官员的序列里边,一定程度上也会改善文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它整体的结构。
而官僚家族的子弟,如果他不努力,他也没有世代做官的保障。因为当时不重视家世的背景,而是比较重视个人的才干和个人的能力。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被选拔出来的青年士子,特别是来自平民阶层的人,他们对天下、对国家就有一份认同,有一份责任感。
所以现在我们经常会说范仲淹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实际上,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操,应该说是当时的一些优秀士人共同的精神追求,而不是个别人的理念。
那个时候,包括张载也说,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横渠先生的四句教,也体现出来他对天下的一份责任感。
科举制度的权威是靠它的公正性来保证的。在科举制度确立了以后,当然一直也贯穿着公平和择优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些矛盾,它促使科举制度不断地改变。
科举制度走向开放,走向严密化,打破了过去门第背景的限制,重视世人的知识才能,鼓励竞争,这样的一种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符合公平的原则。
当然我们也会看到,科举取士,它的标准比较单一,完全靠考试的成绩来选拔人才,不利于全面的考察素质能力。
所以,对于科举制度,我们是要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脉络里面去观察,观察这样的一个制度在历史上演进的过程,观察它在中国历史上带来的积极作用,以及它后期对于一些青年士子思想的束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唐宋的科举体系比较复杂,中间变化比较多,直到明清才发展到比较完善。
明清时代的科举成为一个层次、等级、条规、名目繁多苛严的庞大体系。明清科举又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其中往往又分层次。
童试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成为童生,表明已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但很多读书人考到须发皆白,仍是一介童生。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又分为“岁试”、“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
科试则是对已在学校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下一级考选举人的乡试,成绩劣者要受处罚甚至取消生员资格。
科试也称为录科。只要考取了生员,就算脱离平民阶层,称为“士”了。清顺治九年(1652年)的“训士规条”称:对学校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生员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不得视同齐民一体扑责” ,即生员享受免丁粮(免役税)、食廪(国家供给衣食,优厚者称廪生,次一等为增生,初入学生员无廪膳、称附生)、司法特权(官员以礼相待,生员见官不必下跪,生员犯法地方官须先报学官才能处理,不得像对一般百姓一样施用刑具)。
乡试又称为大比、秋闱,每三年一次。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朝廷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资格,乡试可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乡试之榜明清时称乙榜,乡试则称乙科,与进士会试的甲榜、甲科相对,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乡试后的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在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内容试时务策一道,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
三月二十五日,新进士和殿试官员在礼部享受御赐“恩荣宴”。宴后陆续进入封官任用阶段。一甲的三名进士一般授予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余进士往往还要进行一次馆选或朝考,然后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
欧洲很多国家例如英国和美国,在选举以及人员的选举上都采用的是类似科举制度的一种制度。其实在很多年之前,他们的传教士来到中国的时候见到了中国的科举制度那时候中国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他们的这种方式令传教士感到非常的欣喜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拔下班人才的方式,于是把这种方式传到了自己的国家。科举制度对世界的影响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所以它的历史地位是非常高的。
就这样科举制的雏形逐渐开始在世界的各个地方开始出现,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他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最初的时候其实是由中国的科举制度演变而来的,其实在很早的时候科举制度就开始传播到不同的国家或者是城市,科举制度对世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作用,作用主要集中在主要是在欧洲的一些国家,科举制度在由他们国家的传教士传到他们的国家之后,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对科举制进行了一些改造之后,将这一项制度运用到自己的国家之中,就这样科举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科举分级
1、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2、进士
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3、状元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4、会元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5、解元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6、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7、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8、贡士
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9、举人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10、生员
即秀才。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扩展资料:
“科举”是一个含义丰富复杂、具有动态特征的词语。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始于隋朝。
科举制的诸多特征是经历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形成的,但要定下一个起始年代,必有标志性的创制,而真正具有标志性意义且与历史上“科举”一词相符合的,只有隋炀帝创立进士科这一历史事件。
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
制度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从最低到状元分哪些等级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科举制度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人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员。
【生员】即秀才,通过院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
【庠】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官】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乡试(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地蚝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时文。是乡试会试必做的一种文体。文章四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科举制度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人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员。
【生员】即秀才,通过院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
【庠】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官】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参考资料:http://www.ywtd.com.cn/act/forum/showtopic.asp?TOPIC_ID=6277&Forum_ID=16
一级 童生
二级 秀才
三级 秀才
四级 举人
五级 举人
六级 同进士出身
七级 同进士出身
八级 进士出身
九级 进士出身
十级 探花
十一级 探花
十二级 榜眼
十三级 榜眼
十四级 状元
十五级 状元
十六级 大学士
十七级 大学士
从低到高依次为:童生、秀才(生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贡士(第一名称会员)、进士(前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科举制度
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扩展资料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古代考试的等级有哪些?比如说有乡试,会试,殿试,秀才,举人,进士,这是怎么回事?

科举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始于隋朝。所谓“科举”即分科举人之意。隋朝设置“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二科,选拔官吏。炀帝继位后,因其好文学,于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始试策置进士科,彻底打破门第等级,以考试取士。因隋朝立国时期较短,科举制度尚不健全。唐朝建立后,承袭隋代科举制。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正式开科取士。考试程序是先县试,次州试,再会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有《礼》、三《传》、毛《诗》、《尚书》、《周易》等古代经典书目。后来渐趋重视文章的撰写。   唐代武则天时期,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渐而进士科成为风尚所钟。当时,每年参加礼部试的士子多达千余人,而考中进士者仅30余人,可见考中进士是件十分不易之事。殿试进士第一名为状元亦称殿元。为何称作“状元”?当时科考规定,各地举人(乡试考中者)进京应礼部试者,均须提前投状,即相当于现在的报名表或报考志愿书之类;“元”指第一。故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又称头元。状元是科举考试的最高荣誉。放榜后,状元可与主司对座,并举行盛大庆祝活动。
  进士及第殿试第二名称“榜眼”,这里的“榜”指“放榜”,一届考试称一榜,榜首即状元,榜眼即指榜头之下的二只眼睛。故科举初期第二名和第三名均称榜眼。据《文献通考》记载,放榜之时,要在进士中选年龄最小者,到琼林苑折花吟诗迎状元,称作“探花”,后来便将殿试第三名称作探花。状元、榜眼、探花都是誉称,而不是官职。
  宋朝立国后,多为一年一贡举。宋代对考试的管理更严格和科学,考卷采用糊名法,防止舞弊,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至明清时代,科举制度更臻完善,考试制度健全,考场管理严格,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亲自委任。通过科考进入仕途,成为士人追逐的目标。科举共分五个层次:童试(有县考和府考二类)、乡试(省一级)、会试(中央吏部试)、殿试(皇帝策问)。童试每年都进行。乡试在省城进行,每三年一次,考中者上报到礼部,于翌年春二月在礼部考试,称会试。其时考试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重视朱熹等理学家的注疏,文章主要以八股文为主,应试者须用经书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名曰“代圣人立言”。会试考中者称进士。同科考中进士者称“同年”,成为以后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中的重要官场网络。会试后进行殿试,由皇帝亲自策试。在科举时代,国家对获得功名者给予较高社会礼遇,如秀才见县官可以不跪。
  科举制度从初创到结束,经历了1300余年的历史。尽管存在诸多弊端,但中小地主阶级出身的士人通过考试步入仕途的结果,扩大了政权的阶级基础,缓和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中小地主阶级士人参政,更宜于较多地了解民间疾苦,对廉政爱民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封建科举制度的施行,还推动了私塾、县学、州学及京师国子监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和选拔了一大批学有成就的人才,创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中国的历代王朝中,许多清官廉吏都是通过科举选拔上来的,有些既是高官又是文学家或诗人。唐代的韩愈、王维、李商隐、刘禹锡、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司马光;元代的泰不华、李齐;明代的袁崇焕;清代的王士祯、林则徐、魏源、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蔡元培等历史名人都是进士及第。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取中者称“举人”,其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会试则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礼部举行,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则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会称“三状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进士 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 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 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

成熟的科举制度分为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探花、榜眼、状元八个等级。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制度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
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

科举制度分为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探花、榜眼、状元八个等级。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它取代了曾经的九品中正等制度,改变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
评价:
科举制度是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 , 挑选人才 , 使之参预国家政治;是根本消融社会阶级的存在;是促进社会文化的向上;是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兴味底原动力 , 而增加其爱国心;是促进国家政治的大一统组织。即使清代科举 , 也完全是由于其考试内容造成的 , 并非考试的本身有问题。

科举考试的等级顺序是什么?

古代科举制等级排名由低到高是这样的: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探花-榜眼-状元。
古代科举是非常之难的。好不夸张的说,在古代考中举人的概率比我们现在考上985,211的概率还要低。在古代,也没有什么高铁、飞机什么交通工具,全靠自己两条腿,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半年,路上餐风饮露就不提了,你可能还得提前出发,一般会试都是秋天,年初就得出发了。例如倩女幽魂中的宁采臣就是赶考的秀才之一。
一、秀才
1、要想在科举考试中举,首先要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那就是秀才。可考个秀才要先过三关,分别是县试、府试和院试。
2、考试由知县主持,一般都是在二月份,连考五场。第一场为正场,考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全卷不得多于七百字。
第二场为招覆,考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不得误写添改。
第三场称再覆,考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前场「圣谕广训」首二句。
第四五场考连覆:经文、诗赋、经文,姘文。
3、在第一场考试会刷下去百分之二十,通过县试后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参加府试,试期多在四月,考试科目分帖经、杂文、策论三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共录五十人,分甲、乙两等,前十名为甲等。
4、通常在这场会刷下去近一半的考生。接下来就是院试,院试就是最后考秀才的考试,院考由学政主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其品级是三品,院试的结果下来才是最终的秀才。根据《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记载,平均每个县三年才能出十几个秀才。
二、举人
要成为举人,秀才需要通过乡试考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各省在京的主考官主持,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经史百家和八股文等,考中者称为举人。
乡试是定期举行的,考试的地方叫贡院。除非贡院国家发生重大事件,一般考试时间不会变动。所以不需要预先发放通知,到时全国考生自动做好应试的准备。若遇朝廷寿诞、登基等庆典活动,还会临时加科称做恩科。主持考试的正副主考官由中央委派并由当地的政府官员组成临时机构进行主持活动。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考试后一日出场,这也是精神和体力的考验。
考棚又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科举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贡院里的搜查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三、贡士
成为举人后,由省衙提供物资以参加在京城举行的会试,会试通常安排在第二年的三月。
会试也考三场:第一场考生写四篇有关历史题材的文章——三篇阐述和一篇评论;第二场四篇考经义的文章和一首五言律诗;第三场则写一篇政治论文——策论。会试结果三天后即公布,中考者被授予贡士头街,并获一个半月后参加殿试的资格。
四、进士
成为贡士以后有资格参加殿试,科就没那么容易考了,除了考“帖经”之外,还要考“时务策”和“杂文”。“时务策”考的是你对国家问题的分析能力,要求你能够指点江山;“杂文”则考诗赋,要求考生能写一手漂亮的文章,具备优秀的文学才能。比起偏重“死记硬背”的明经科,进士科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显然更高,也考得更灵活,难度自然也就大很多了。进士科考试真的可以说很难,落榜的人也一抓一大把。比如如杜甫,写诗都写到了“诗圣”级别,照样考不上。因此,进士及第,在当时也被称为“登龙门”。殿试在四月份举行,是紧随在会试之后考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后成为进士。需要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不需要考试,直接授封官职。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五、探花、榜眼、状元
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探花。
总之,在那个时代的学子们都把科举考试作为跻身仕途的唯一途径。科举得中,金榜题名,这是无数学子梦寐以求的事情。正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