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 2、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
-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5、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 6、常委和委员怎么区分
- 7、常务委员会和委员的区别
- 8、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 9、常委是什么
- 10、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常务委员会的解释(1) [standing committee] (2)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执行 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的委员会 (3) 考虑一个特定阶段在 一定 时期内发生的 问题 的委员会。特指一个立法机构的常设委员会 词语分解 常务的解释 ∶日常的事务 ∶ 主持 日常工作的常务委员详细解释.指当务之事。《三国志·魏志·何夔传》:“礼贤亲旧,帝王之常务也。以亲则君有 辅弼 之勋焉,以贤则君有醇固之茂焉。”.日常事务。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 委员会的解释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 权力 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 责任 的一级 组织 机构详细解释.政府部门或 机关 的称号。如:国务委员会。.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如: 中国
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常务委员会 Standing Committee是: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的委员会。属于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二、考虑一个特定阶段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问题的委员会。特指一个立法机构的常设委员会三、 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委员组成,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县级及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可以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等;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综上所述,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一个月以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大会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临时召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的规定。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对补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常务委员会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机构,常务委员会就是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的委员会。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常务委员会在国家和党的机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共中央常委会是中共中央决策机构,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之一。中共中央常委会负责制定党群关系、党内工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维护党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和国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是国务院的决策机构,由国务委员组成。作为国务院的常务委员会,它负责监督和协调行政工作,加强国务院领导,制定财政和经济政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地方政府常委会是地方政府的常务委员会,也是地方立法机关的工作机构之一。它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一些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地方行政工作计划、财政和经济政策,维护地方政府的权威和稳定。
常委和委员怎么区分
我们在看新闻的时候,很容易被“常委”“委员”搞混。这是因为我们看的新闻比较少,所以才不懂人家在说什么。其实,想要了解“常委”和“委员”也是很简单的,那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常委和委员的区别常委一般指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县级及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可以设立。1、定义不同:“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简称“常委”,在我国的各级代表机构都设有常委,用来处理日常事物。而委员会由委员组成,委员会里面的成员称为委员。2、包含关系不同:委员与常委都是由各级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是委员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委员里面包含常委和其它委员,常委属于委员当中的一部分。3、职责不同:常委是从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中选出的比较优秀的成员来担任的,常委在代表大会的闭会期间,担任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而委员会中的一员,旧指被指派担任特定工作的人。
常务委员会和委员的区别
法律主观:党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是指党代会常务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者是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客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八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什么
法律主观: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是独立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独立的国家机关,只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常委是什么
常委是常务委员会的基层职务,由代表大会选举出若干委员,再由按照委员数五分之一左右的数量推举出若干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担负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4、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常委是“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简称,是常务委员会的成员。
常委是“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简称。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常委”的解释是“常务委员”,也就是一个委员会中若干特别委员;而各级党委是在委员会的基础上再设立一个委员会,即常务委员会,对“常委”的解释也就变成了“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中不设立主任等领导职务,所有委员平级。
常委是“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简称,是常务委员会的成员。在我国现行地方政权中,中共党委、人大、政协、中共纪委等班子中,一般都设有常委。军队党委也设有常委。
一般来说,一个政党或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如党代会、人代会、工代会、职代会等。由代表大会选举出若干委员,再由按照委员数1/5左右的数量推举出若干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即常委;常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担负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
常务委员会职责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委员长会议、国务院总理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常务委员会通常是指一个立法机构的常设委员会,它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并考虑特定阶段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问题。它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之一,负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工作。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委员组成,这些委员是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党的地方委员会中,常务委员会也被称为“常委会”,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常委组成,是该组织的核心领导机构。职责如下: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