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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语文书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2-26 22:03:31 浏览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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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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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原文】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
(2)既:已经
(3)具:准备
(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赖
(6)乃:于是
(7)募:广泛征求
(8)徙:搬放
(9)置:到
(10)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1)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12)复:又
(13)辄[zhé]:就
(14)予:给予
(15)以:用来
(16)欺:欺骗
(17)卒:终于,最终
(18)市:贸易市场
(19)商鞅:春秋时秦国重臣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
(2)既:已经
(3)具:准备
(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赖
(6)乃:于是
(7)募:广泛征求
(8)徙:搬放
(9)置:到
(10)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1)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12)复:又
(13)辄[zhé]:就
(14)予:给予
(15)以:用来
(16)欺:欺骗
(17)卒:终于,最终
(18)市:贸易市场
(19)商鞅:春秋时秦国重臣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原文】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
(2)既:已经
(3)具:准备
(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赖
(6)乃:于是
(7)募:广泛征求
(8)徙:搬放
(9)置:到
(10)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1)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12)复:又
(13)辄[zhé]:就
(14)予:给予
(15)以:用来
(16)欺:欺骗
(17)卒:终于,最终
(18)市:贸易市场
(19)商鞅:春秋时秦国重臣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文言文及翻译是什么?

商鞅立木建信
司马迁〔两汉〕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是什么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木立信。以下是《商鞅立木》的全文翻译,以及原文和其他的适当补充。
一、全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令(1)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2)。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乃下令。
令行期年(8),秦民之过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数千。于是太子犯法。卫鞅(3)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皇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4)公子虔,黥(5)其师公孙贾。明日(9),秦人皆趋令(6)。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也。
三、注释
(1)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2)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3)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4)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5)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6)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7)君嗣:继承人。
(8)期年:满一年。
(9)明日:第二天。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四、重要人物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商鞅南门立木是什么典故

“城门立木”商鞅南门立木的故事。商鞅是战国时期十分有名的改革家,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但他的改革一开始并不顺利,因为人民被贵族压迫的太久了,所以当法令颁布之后,人民并不相信他,认为法令并不会真正的实施。
为了取信于民,顺利推行变法,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百姓:“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
以表明没有欺诈,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扩展资料:
“城门立木”的故事,是商鞅打破固有思维的开始,他叠加民众的信任,激发民众的上进心,才将秦国从一个泥潭里面渐渐拉出来,成为后来的强国。
秦国在秦穆公之后,也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混乱期,士大夫与嬴姓家族之间也有着很多的摩擦与矛盾,在这混乱的局面中,民众对于嬴姓家族失去了信任,同样对士大夫阶层也没有好感。
士大夫之间的相互攻杀,以及士大夫阶层对于嬴姓家族的攻杀等都将民众对于秦国的信任消耗殆尽,这些阶层只顾着自己的利益,没有在意当时整个社会的民生、经济发展,造成贵族能够活得很舒坦,但是民众却依然穷困潦倒。
打仗的时候民众要上,但是到了奖赏的时候就只能贵族优先,民众依然只能过清贫的生活,土地荒废、商业停滞,秦国也就只能越来越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南门立木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 商鞅立木的全文释义

1、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民信之,卒下令。
2、翻译: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语文书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1. 《商鞅立木》译文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③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④公子虔,黥⑤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⑥。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①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③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⑦君嗣:继承人。
⑧期年:满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2.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3. 商鞅立木重赏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4. 文言文 商鞅立木取信的重点翻译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卒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自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分析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编辑本段]注释 ①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③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
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
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⑦君嗣:继承人。
⑧期年:满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者,的人 徙,搬 以名不欺,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
5.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
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
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
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6. 商鞅立木重赏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7. f商鞅立木的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8. 商鞅立信(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商鞅立本取信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 商鞅立木取信的重点翻译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自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分析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编辑本段]注释
①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③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⑦君嗣:继承人。
⑧期年:满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者,的人
徙,搬
以名不欺,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
2.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3. 《立木取信》翻译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4. 商鞅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5. 商鞅立木建信第2段翻译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6. 商鞅立信的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 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史记商君列传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史记商君列传商鞅立木
“商鞅立木”
【原文】……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译文】……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卫鞅说:“这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此后,百姓再没人敢议论新法了。于是卫鞅被任命为大良造。率领着军队围攻魏国安邑,使他们屈服投降。过了三年,秦国在咸阳建筑宫廷城阙,把国都从雍地迁到咸阳。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把零星的乡镇村庄合并成县,设置了县令、县丞,总共合并划分为三十一个县。废除井田重新划分田塍的界线,鼓励开垦荒地,而使赋税平衡。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施行了四年,公子虔又犯了新法,被判处劓刑。过了五年,秦国富强,周天子把祭肉赐给秦孝公,各国诸侯都来祝贺。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于是太子犯法

商鞅立木的原文如下: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这段原文的翻译如下: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 有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法令。
1、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2、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民信之,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 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 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
扩展资料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市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