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2、王安石变法是什么
- 3、王安石变法措施
- 4、王安石变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5、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 6、王安石变法叫什么变法
- 7、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是什么?
- 8、王安石变法的起因,过程,结果分别是什么?
- 9、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
- 10、王安石变法的原因,目的,主要内容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变法的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措施、军事措施、教育措施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理财措施 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司马光当政时,最终被罢废。不久,因为中央财政资金不足,经司马光提议,荆公的变法条目部分得以恢复。 王安石变法和20 世纪30 年代美国新政同为世界经济史上影响巨大的事件。1000 年来,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巨大历史意义,后人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世界上对王安石进行积极评价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对王安石 变法对当代的启示意义给予全面评价。王安石变法和新政农业政策之间的联系 ,少有人给予像美国新政农业部长华莱士对之的关注。在华莱士看来,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20 世纪30 年代美国同样面临的问题;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新政农业政策同样可以借鉴。 1944年,华莱士访华期间,有关的报道写道:“华氏研究中国历史,对于吾国王安石之农政,备致推崇,迭次言论中皆有向往之词。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参观新疆女子学院时,图书室中适有一部《王临川全集》。王世杰罗家伦两氏,因示华氏以该书。华氏谓彼曾研究过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还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语此书中不畏天变、不畏祖宗之法等语,谓王安石整个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华氏答称:余于此颇悉。离院时向诸生演说,因即量诸生记取王荆公的话,不畏天灾,不畏任何阻力,效法蒋委员长,克服一切困难。在与王主任世杰及盛主席夫妇、罗监察使家伦等闲谈中,亦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关各节,华氏誉王安石中国历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并请王主任可能搜集有关王安石之事迹,并访得其后人。在沈部长欢宴席上,华氏重复提到王安石,并进而以现时代眼光与当时情形相较恒,发为一种乐观的期待。” 华莱士为什么对王安石评价如此高?在他看来,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与王安石时代的中国经济形势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现农产品过剩,一方面由于美国农业信贷系统本身为垄断集团所把持,一般农民无法取得贷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计日窘,只有通过政府向人民提供贷款,使农民们能够尽快找到生计,才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王安石的良好立法在古代专制时期不能实现,但是在当代可以成为现实。1930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莱士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国建立常平仓(中国古代储备粮荒平抑粮价的政府粮仓),一方面实施农业贷款,一方面收购多余的物资和粮食食品,免费发给城市人民,不但解决了粮荒问题 ,还保证了粮食物资价格的稳定,为美国度过经济大萧条起了重要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讲,是王安石拯救了饥饿的美国农民。
北宋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
具体内容: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宋朝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改革科举制,整顿太学,惟才用人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方面
1、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3、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4、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5、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6、均输法: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二、军事方面
1、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2、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3、将兵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4、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5、军器监法: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三、用人方面
1、改革科举制度: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2、整顿太学: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经典,编纂《三经新义》;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3、惟才用人: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扩展资料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
2、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
3、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4、变法使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二、消极影响
1、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
2、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史称,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疫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
王安石变法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
中国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 1067 )正月,宋神宗即位 。神宗立志革新 ,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 、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 ,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 。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退居于南京半山园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 。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 ,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 、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王安石变法措施
王安石变法包括了三项主要的措施:
第一,实行青苗法,即通过减轻租税负担,加强土地管理和改进农业生产方式等措施,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以增强国家的军事实力。
第二,推行免役法,即通过减轻和优化徭役制度,提高士兵的生产力和士气,以加强国家的军事实力。
第三,推行保甲法,即通过设立巡视机构和民间组织,加强社区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以推进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
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为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的变革开创了先河。
王安石变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王安石变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另一种说法是从1069年到1085年,从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到宋神宗去世,历时16年。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错,只是角度不同而已。王安石画像第一个声明: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被任命为副丞相,主要工作是协助丞相处理政务。在这一阶段,王安石向宗申提出变法、移风易俗、制定和建立法规的建议,得到了宗申的大力支持。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施,大量新人被提拔派遣。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开始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新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包括“财务管理”和“军队整顿”。颁布了新的法律,如《青苗法》、《均分法》和《农田水利法》,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并实施了《嘉宝法》,以提高军事能力。然而,王安石变法遭到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因为变法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新法实施不到一年,保守派和支持者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斗争和争论。大家都把矛头指向王安石,两次罢官。1076年,王安石出朝,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第二个声明:基于第一种说法,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支持者。王安石走后,这些新法支持者有了自己的想法。新法的倡导者,在其他人的带领下,打着王安石变法的幌子,继续推行这些新法。这些新法到了这群人手里,就成了敛财扰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人民的生活很悲惨。最后,随着宋神宗的去世,政治改革结束了。王安石改诗的故事南北朝诗人王绩的作品之一是《入若耶溪》,其中有一句千古名句:蝉作幽林,音宫山更幽”。这部作品创作于王绩在湘东随军时期。当时作者尤惠姬若也希受到启发创作了这部作品。王安石的诗如果西野的风景是美丽的,如画的,它会让人感到轻松愉快。看到这美丽的景色后,王姬久久不能忘怀。他人生在世,事业繁忙,不懂得欣赏这样的美景。突然,他厌倦了现在的生活,他开始隐逸,于是创作了这部作品,说明他向往隐逸的生活。王安石在文坛有一定的影响力。据说有一天王安石看到这部作品,觉得这两个字不太恰当,就把它从比较幽静的Tonamiyama改成了比较幽静的没有鸟鸣的Tonamiyama,并把这首诗加到了作品《钟山绝句》里。他的好朋友拜访了王安石,他们谈得很愉快。王安石还把自己的新作拿给朋友看。黄庭坚看完之后对作品只有四个字:点金成铁。好友走后,王安石情绪低落。这是反复考虑和比较的结果。怎么会不好呢?他仔细查阅了《史记》,采用对立统一的方法,欣然接受了别人的批评。最后修改为“风集花犹落,Tonamiyama更幽”。但是怎么读都不如王绩的原诗韵味十足。王绩对山林幽静的描写过于写实,王安石的超越别有一番风味。王安石过于小心翼翼的文字有时会破坏一种美感和自然感。宋仁宗重用王安石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一段文言文,讲的是宋仁宗、唐杰、王安石的故事。宋仁宗欣赏王安石的才华和能力,想重用王安石,但被唐杰劝阻了。最后,宋仁宗重用王安石为副总理,同意他的变法建议。王安石画像引用原文:当皇帝要用安史的时候,唐说‘安史之难’。帝曰:“文不可容乎?手术后不能做什么吗?你就不能做点什么吗?”颉颃曰:“安史好学而无知,故其辩广而迂腐。如果他执政,他会有很大的改变。”.皇帝没有想当然。他居然带着安史参政,说“无人能知卿,惟以卿知经。”安敦曰:“经书为经世之理。”皇帝:“但是你的设施应该先做什么?”安敦说:“移风易俗,立度,是当今的迫切需要。”被皇帝深深接受。宋仁宗有意重用王安石,但朝鲜大臣唐杰说王安石不能胜任这一工作。宋仁宗奇怪地问,有什么他不能做的吗?是天赋不够?还是月经理论不够?官员的才能是否不足,无法肩负?唐杰说:王安石的文采是够了,但是他的思想很守旧,所以每次谈到重要的事情,都不切实际,理论和实践不符。如果重用他,皇帝的政策肯定一年四季都在变。然而,宋仁宗不这么认为。最后,他不顾唐杰的规劝,任命王安石为政治顾问,并担任要职。宋仁宗王安石说:别人不认识你。在他们眼里,你就是一个只懂经典和数学,却没有实战经验,不知道天下事的人。王安石听后说:“经学数学,是计划和处理事务的最好基准。”宋仁宗问:你认为你应该做什么?王安石说:要改变现状,必须从社会风气、社会礼仪、社会习惯等方面入手,实行新法。这是目前最好的措施。宋仁宗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这个故事中的王安石充满了自信和远大抱负。故事中,宋仁宗选对了人,给了王安石一个机会。这个典故是王安石变法实施的转折点。
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因为辽、西夏的不断武力侵扰及国内官僚贪污、腐败,内外交困,从而使宋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农民的反抗也一浪高过一浪,财政的亏空相当突出,官员及军队的腐败变本加厉,政治一定要改革,这些已经成了统治者的共识,只是在怎样改革上,有着十分严重的分歧。宋神宗继位以后,最终下定决心,任用及支持王安石进行变法。这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历史上称熙宁变法。
王安石为了推行他的新法,他首先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并且开始陆续选拔支持新法的人,并把他们安插到条例司中,从而使之成为议订及推行新法的总枢纽。接着就颂貊新法,新法关于理财方面主要有:
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均田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
新法关于强兵的措施主要是:
新兵法。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倚,把军队固定在某一固定区,置将统领并就地训练。全国分置92将,每将统兵3000人。
另外,也有保马法及置军器监等,旨在增加战时的马匹以及武器与衣甲,从而改善军队装备。
王安石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大力设置“经义局”,修编《(诗)、(书)、(周礼)三经新义》,并且以此作为各地学校的必读教材和科举取士的标准,这样为推行新法作理论上以及组织上的准备。
新法限制而且损害了大官僚的既得权益,在推行之初,就曾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的反对,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宋神宗在宫中后妃以及朝廷中保守派官僚联合攻击新法的情况下,最终动摇了。变法也失败了,王安石也于次年去世。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变法不会解决和封建专制主义同时产生及发展的各种矛盾。因此北宋王朝日趋腐朽了。
王安石变法发生于宋神宗熙宁年间,是北宋宋神宗进行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但是,王安石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由于保守派力量强大以及变法派内部的矛盾,变法最终还是失败。
王安石变法与在其之前的范仲淹所组织的庆历新政来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很有趣的
东西。
这里需要现来看看范仲淹在王安石变法大约30年前所设想的是什么:
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
令
把这十条分类一下,就知道
前五条是政治政策,专门针对官吏与行政阶层,中三条是国
家强富的内容,后两条则是实施手段。
而王的变法呢?
青苗,均输,市易,方田,保甲,保马等。可以说,这些政策都是国富
层次的。从另外的一个角度说,是对范仲淹的改革中的中三条的完善化与具体化。但是
这一对比,又从另外的层次上发现了王变法中的弊端——即忽略了中国社会为官僚社会
的现实,而主观的出发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上——这势必造成主观的希
望富强国家的主观愿望与变法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吏治不清造成变法到了基层变味的后果
。不客气的说,王的改革政策,太书生化了。他是有远大的政治抱负,没错,但是他的
改革政策却缺少可实践性和操作性,虽然从条目上和政策上看起来是合理的,但是从实
施上却因为忽略了中国的实际而归于最后的失败。如果说当时的朝廷内部对他的改革有
反对势力的话,那么对比下范的改革和王的改革就会知道,反对范的都是“小人”,反
对王的都是“君子”——诸如韩琦,欧阳修等。这些人为什么反对呢?如果说他们是保
守的,这点我承认,但是是不是他们同时也认为王的变法初衷虽然好,但是政策上不可
行呢?比如你文中所引用的,司马光反对王说他改革的时候官吏又在增加的事情,对于
当时的宋的官员臃肿的社会现实,为了改革又新设置官吏来推行变法,是不是会造成全
国的官僚体系的混乱从而更加扰民呢?事实上我觉得这是相当说的过去的。王不去着手
搞管理上的行政改革,却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推行变法(比如对反对变法的人撤消其
官职等等)这样的手段,是否将他的相权作为了一种绝对的存在从而一意孤行的忽略了
反对派指陈的其变法中的缺陷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王可以做很好的政治理论家,却
无法做真正的成功政治者就是因为他在思考问题上过于理想化了,虽然其设置国家的社
会结构是学理上说的通的,但是其实施上是绝对的书生意气了。虽然用志大才疏来形容
是有点过,但是从其变法的推行上,专断与缺乏对于官场现实的判断力导致了变法的失
败——可以说,王的失败从其开始所制订的政策与其着眼点上就有问题的。
再来说另外的一个问题,王的变法其实还是偏重申韩一些,其推行中的一些政策又章现
了其“王霸之辩”的特点。这无疑会遭到朔派的儒学思想的人的反对了。
当然,说的是从学理上的分析,也是从政策上来分析王变法,记得以前曾经看过的一篇
《从青苗法看王安石变法失败》就很有特色。对王的为人,确实是君子和好学者,从他
后来创建新学一派,后来为朱熹所融合奠定了中国后七百年的思想传承,在中国的思想
史上是有一席之地的。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指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开始实行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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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先进之处: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宋朝社会基本上还是建立在手工劳动基础上的农业社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根本,农业发展了,农副产品丰富起来,其他一切事业才有发展的可能性。
二、大力扶持中小工商业者。宋代城市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明显超越汉唐,这是宋代社会经济最有潜力和前途的发展方向。
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宋初三朝的教育事业不仅远不及汉唐盛世,而且“比五代时期还要萧条”。宋仁宗时范仲淹等人“庆历兴学”,情况有所改善,但多数官办学校骤兴骤衰,王安石等人大规模兴教办学,成效显著且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姜锡东:“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
王安石变法叫什么变法
王安石变法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的改革,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按照传统的评价,王安石变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引起激烈的“党争”,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是一系列改革措施,是北宋朝廷在西夏军队入侵与内乱的威胁下,为了挽救国家危亡的努力。这一系列改革的背景是北宋朝廷面临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危机。内容主要包括军事、财政、法律、教育、文化五个方面。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涵盖了军事、财政、法律、教育、文化五个方面。其中,军事改革包括实行兵役制度、建立招募制度、建立科举制度;财政改革包括实行现汇制、规范财政收支、发行新钱;法律改革包括修改法律、建立法院制度、建立警察制度;教育改革包括扩大科举制度、发展新教育;文化改革包括改革文字、推广新文学、推广科学技术。
结果是一部分措施取得了成功,但整体而言并没有彻底改变宋朝的命运,宋朝仍然在后来几十年里面临着巨大的威胁,最终导致了宋朝的衰落。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宋朝时期的一次政治改革,其背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北宋立国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然而,这样的政治制度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导致政府官员构成复杂,彼此牵制,办事效率低下。
2. 宋朝的军事制度主要是兵将分离,这种方式无法真正实现战时指挥权与平时教练权的统一,导致军队战斗力下降。
3. 政府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同时统治者大兴土木、修建寺观等行为也造成了“冗费”。这些因素使得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形成了严重的经济危机。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2. 募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3. 农田水利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4. 方田均税法:将各州县土地按肥瘠分五等,规定税额。
5. 市易法: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
王安石变法的结果如下:
1. 王安石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了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2. 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使变法遭受重挫。
3. 后来,宋神宗又重新任命王安石为宰相,但此时变法派内部已经分裂,加上宋神宗的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4.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虽然未被废止,但后期已经基本停止执行。
总之,王安石变法旨在解决北宋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问题,但因触犯保守派利益而遭到反对,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
一、背景:
(1)社会矛盾尖锐:土地兼并和辽、西夏政权的威胁产生了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2)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财政危机严重;军队战斗力低下。
二、内容:
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
三、结果: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
1、积贫局面有了改善
王安石推行的新法,都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包括青苗法,市易法等均是理财措施,这些新法都很大程度上都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上添了一大笔。自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新法推出后,国库充盈,资金充裕,其变革期间所增加的收入足够北宋近20年来的花销,足以看出其成效有多大了。
2、积弱局面得到改善
王安石推行了一系列的军事新法,从而让整个国家的兵力强盛,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北宋军力,不但提高了军队的整体素质,也提高了军队作战能力,采用保马法,为国家培育了一大批优质的战马,供战争使用。
但是也有弊端,王安石上台后就对机构进行了改革,设立了很多新部门,如制置三司条例司,都提举市易司等等,当时北宋已经出现了冗官的现象,王安石还不断新开官僚机构,提拔大批人臣造成了机构重叠,问题加重。
王安石变法的起因,过程,结果分别是什么?
起因:北宋当时“积贫积弱”引发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宋神宗刚即位想改变这一现象,王安石也有改变这一现况的政治抱负;
经过: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结果: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王安石变法的起因是北宋建国以来大肆扩张,所以导致出现了极贫极弱的局面。王安石变法是在宋神宗时期。但是后来触犯了地主官僚的利益而失败。
王安石和他的几个好朋友想要通过变法的方法来割除弊政,使得宋朝重新振兴起来。可是他的变法受到了敌对势力的阻挠,皇帝也不太看好王安石的变法,所以最终王安石以及他的同伴都被杀掉了。
王安石变法是王安石当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
当时朝局,官员机构庞大而又臃肿,办公速度慢。军队多而不精。赋税重,民不聊生。
王安石为解决这些问题,在当时朝局上书了许多政策,当时最为重要的分别是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通过以上的政策,来达到致富的目的,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可谓是十分完善,几乎是面面俱到。
但理想是美好的,比如均输法这一种征税方式,讲究一个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大大减少了朝廷购买货物的负担,促进百姓货物的输出,与国和民都有利。但是他大大影响了那些囤货居奇的商人,以及部分搞漕运的人,因为他们的货受冲击了,而漕运也大大向物价低和离开封近的地区倾斜。这就导致了利益受损的大臣们纷纷上书,使得这一法令没有完全推广下去。市易法就是朝廷宏观调控物价,避免商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更是损害了大部分富人们的利益,于是王安石的新法受到了各方面的打击。
在王安石这些新法的推行之下,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战争上成功收复河,岷等五州。可以说与王安石的变法是息息相关的。
但是变法终究是动了以大地主阶级们的利益,最终在司马光等保守派的劝说之下,皇帝宋神宗渐渐动摇,最在郑侠所绘画的《流民图》,和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的哭诉劝说之下,罢免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支持王安石的新派人,纷纷被免官或是下贬到其他地区,远离京城。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
王安石变法是一场由王安石倡导,宋神宗支持的社会改革运动,旨在改变北宋年间积弱积贫的社会格局,从而抑制土地兼并,解决三冗问题。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希望对你有帮助。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影响
一:积贫局面有了改善
王安石推行的一些列新法,都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包括青苗法,市易法等均是 理财 措施 ,这些新法都很大程度上都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上添了一大笔。自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新法推出后,国库充盈,资金充裕,其变革期间所增加的收入足够北宋近20年来的花销,足以看出其成效有多大了。
二:积弱局面得到改善
王安石推行了一些列的 军事 新法,从而让整个国家的兵力强盛,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北宋军力,不但提高了军队的整体素质,也提高了军队作战能力,采用保马法,为国家培育了一大批优质的战马,供战争使用。
但是也有弊端,王安石上台后就对机构进行了改革,设立了很多新部门,如制置三司 条例 司,都提举市易司等等,当时北宋已经出现了冗官的现象,王安石还不断新开官僚机构,提拔大批人臣造成了机构重叠,问题加重。
二:加重农民负担
新法推行有利有弊,朝廷剥削官僚地主,地主剥削农民,变法没从根本上对症下药,最后导致百姓生活更加困苦与艰辛。
三:变法变味
王安石变法到后期被王安石培养的奸臣所利用,这些新起的官僚集团利用新法大肆敛财,扰民,本是为民的变法成为了扰民的变法。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一经推行就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归于内因和外因的双重打击下,对外众多官僚集团统一战线联合反对,对内变法内部人员不断的产生内讧和矛盾,逐渐分裂成不同势力,本来支持变法的宋神宗也对新法有了怀疑与后顾之忧,朝廷内部两大太后纷纷哭诉给予皇帝压力,双重因素最终导致新法无法推行,变法失败。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这场风波并没有过去,王安石一开始推行新法是为了北宋的江山社稷和民生着想,但是后来新法在一群有异心的人身上变了味,通过新法大肆敛财,扰民,最终导致贪污腐败,整个朝政一片混乱。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除了内因和外因,还有一个最大的因素就是王安石本人。王安石的用人不当注定了变法的失败。纵观王安石用人策略,贯彻党同伐异的用人方针,嘴上说的好就行了,所以看拥护新法的一群人中,都是口头拥护新法,然后对于王安石是坚决拥护,只要有这份心,不论他是什么人品,他是什么品格,他是什么胸襟都没关系,只要有一颗拥护的心就行了。完全忽略了这群人的最终目的和最终动机,这部人中大部分都是为了 政治 投机,希望借这次变法自己能平步青云,家财万贯,绝不是真心拥护新法。而对于那些真才司马光,范仲淹等人驱逐出京城,最终导致了变法失败。
靖康之难和王安石的关系
首先,王安石推行的“熙宁变法”并没有获得 成功 ,但在 历史 上影响很大,甚至在初中的历史教科书都将这次变法列了进去。党争,在中国历史上一直都存在,在熙宁变法之前也存在着。但是在王安石推行变法后,将党争提升到了空前激烈的高度。于是,在北宋历史上,出现了新党和旧党的称谓。王安石本人可谓是才华绝世,他担任宰相之后,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施展自己的抱负,但是他采取的手段却太过激烈,以至于遭到了大多数守旧派的反对。为了扩张自己的势力,让变法有效地推行,王安石 自然 也要拉拢政见和自己一致人来辅佐自己,于是就形成了新党势力。但纵使王安石品德高尚,才华卓绝,但在相人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在宋史的《奸臣传》中,北宋共有14人位列其中,而新党就占据了12个席位。历史公认的,造成靖康之难的“六贼”首脑蔡京,也正是通过王安石得到提拔的。
蔡京可以说是王安石的门徒,而蔡卞是王安石的女婿。王安石对于蔡氏政治集团的提拔,在无意之中,把北宋亡国的奸臣引入了政治核心。他们这些人在王安石去世后,不仅没有依照王安石的政治逻辑来行事,反而把持朝政数十年之久,造成了北宋政治长期腐败的结果。
不过从客观上讲,靖康之难和王安石有一定的关系,但他并不是主要责任人。因为王安石的政治理念是好的,也正如朱熹评价他,好心办坏事。而靖康之难爆发的原因是由各种原因形成的,是北宋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结果。
王安石变法的原因,目的,主要内容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原因
当时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深重的外患和尖锐的阶级矛盾,改弦更张,变法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目的
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作用
1、进步性:
(1)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2)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2、局限性:
(1)王安石变法是封建地主阶级针对北宋统治危机进行的改革运动,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危机。
(2)变法以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为出发点,农民的处境没有根本改变,负担依然沉重。
原因:冗兵、冗员、冗费造成当时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深重的外患和尖锐的阶级矛盾。
2、目的: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维护封建统治。
1、原因:冗兵、冗员、冗费造成当时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深重的外患和尖锐的阶级矛盾。
2、目的: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维护封建统治。
3、主要内容:
政治上,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市易法,推行保甲法;经济上颁布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等等;军事上裁汰老弱,实行将兵法等。
4、作用: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扩展资料:
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强,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
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
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
这不能不让皇帝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只能视为小说家言,姑妄听之。但王安石变法的不得人心却是事实,最后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惨败也是必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