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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是什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05 02:14:26 浏览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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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五常是什么

三纲五常是封建社会的一种伦理观念。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儒家用三纲五常作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道德教条。
三纲五常
发音 sān gāng wǔ cháng
英文 the three cardinal guides (ruler guides subject, father guides son and husband guides wife) and the five constant virtues (benevolence;righteousness, propriety, wisdom and fidelity) as specified in the feudal ethical code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人说“三纲五常”,是哪“三纲”,哪“五常”啊?

三纲五常
出处:《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何晏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
三纲五常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
  出处:《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何晏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
三纲五常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
  泊静子曰:上文所引《论语·为政》语,何晏集解所引马融注,实已为后人之见解,不得谓之为孔子之本意。故概述中所谓“源于孔子”,实为臆造。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有
五常:仁、义、理、智、信
  五常也指五行所代表的五类事物,即木、火、土、金、水的正常运动。《伤寒论》序:“人禀五常,以有
五脏。”
  常是不变的意思,这里指一定准则。五常就是五条准则,也叫“五伦”。这是封建礼教。五常的内容,旧时说法不一。一说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所规定的关系;二说是指仁、义、礼、智、信等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它和“三纲”常连起来说,即“三纲五常”。一般不说成“三纲五伦”。

“三纲五常”指的是什么?

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和政治家董仲舒在他的著作《春秋繁露》中提出三纲五常这一道德规范.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条封建道德原则,要求为臣、为子、为妻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五个封建道德教条.“仁”即爱人、孝悌、忠恕等.“义”指封建道德规范和标准.“礼”是各种封建礼仪、制度和规范.“智”为判别是非之心.“信”系忠诚守信.这些都是用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最早源于先秦时期,董仲舒加以改造而成“王道之三纲”.五常则是由董仲郐在孔孟宣扬的仁、义、礼、智基础上,再加上“信”而成的,即“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

三纲五常是什么,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答: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而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则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分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罪人”。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
扩展资料: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而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则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分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罪人”。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
三纲五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由董仲舒提出。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虽然饱受诟病,如思想禁锢等等,但它也确实发挥着及其积极的一面。如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
参考资料:三纲五常-百度百科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习俗之一,“三从”与“四德”的合称。
“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从在这里是依靠,依托的意思,未嫁的时候,依靠父亲给予生活的保障,出嫁之后,依靠丈夫给予保障,丈夫不在了,依靠成年的子女给予生活保障。
扩展资料: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参考资料:三纲五常_百度百科
董仲舒
公元前179 - 公元前104
〖西汉〗
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 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及胶西王相。汉武帝朝举贤良文学之士,进“天人三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形成“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政治格局,为此后两千馀年间封建统治者所沿袭。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为一,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其说以“天人感应”说为中心,以为“君权神授”,“天”对地上统治者经常用符瑞、灾异等表示愿望或谴责。又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以论证其“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观念。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并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所著有《春秋繁露》(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中国封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为君、为父、为夫者为臣、子、妻做出表率。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按现有文字记述应起于夏禹时期,而以社会思想文化强调其作用的重要性则始于孔子的终身致力而为,然后是孟、荀、董、程、朱的发展丰富和经院形式地实践演绎。
孔子的伦理道德的思想宣传创立时期,从其所处时代积极作用的方面讲,孔子将文化从上层阶级的少数人的范围传播到了普遍地民间;他的伦理道德的思想观念正确地认识到其作用对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发展的性质;但是,孔子的观念实践不能认识到无论是没落时期的奴隶主阶级或者是处于萌动创立新的社会秩序的封建地主阶级均需要多样形式的手段来为自身服务的现实;他不能从哲学上把握伦理道德的人本体的存在和关系中人本体的表现的必然。伦理道德、生产经济、军事手段等等均不能独立绝对化地行之于社会成为社会整体的绝对支撑,而必然是伦理道德、生产经济、科学技术、政治科学、文学艺术和军事手段等等的共同结构才能形成健康稳定正常发展的社会实体。人本体的伦理关系中的存在和人本体的受一定伦理形式和观念的影响、采取一定地伦理道德形式的存在是一切社会中行为的基础起点。
西周社会的产生发展,在于商纣无道周文王行“仁”道使人心向往,并未单纯依靠道德教化;周公制礼,以“敬德保民”求“享之天命”,建立奴隶制社会的稳定辉煌时期;周王朝兴于礼又未去礼而亡,在于其没有能继续全面稳定发展其社会各领域的既有成绩,在于其政治的不自觉发展和封建诸候的发展、在于生产经济等各种文化发展间的不平衡存在,在于两种不同的伦理关系已在观念上形成对立、各种不同伦理观念支配的人本体的对立。
所以,孔子把伦理道德的“仁”、“礼”观念看成是一种无社会现实各领域结构关系、无历史发展抽象绝对化地政治存在就是片面地社会存在观念,期望“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就不是可实践的社会指导思想,孔子一生抱负终成遗憾就理之所以了,在失去了应有可能的观念依据的人本体的现实存在,往日伦理关系中的人本体已不是应对新的、伦理形式的代表本体。
孔子的思想观念作为社会中的一门科学内容,关系社会本体或主体的人的伦理必然和道德原则,关系人本体和自然伦理社会伦理的必然现实存在,人本体的自然本体的规定和社会本体的之双重规定和历史必然变化发展的存在,他的积极有意识独立成论的努力和教育宣传的实践本身,也可以作为社会对一切理论独立建立的必然,去进行分析研究、批判思维、判断认识。
春秋时期奴隶制的崩溃,形成“天命”与伦理“礼”“纪”间的相对性关系,这是自然知识、生产经济与军事力量在社会中作用的被认识和运用产生结果的结果,“天命”与“伦理”之间绝对同一地关系不复存在,甚至是伦理的自然血缘关系维系社会的作用也动摇了,奴隶主阶级集团内的等级秩序更是被裂变的面目全非了,礼的伦理必然性在酝酿之中,新的政治经济秩序在萌芽建立状态之中。奴隶制社会的伦理秩序既然产生于原始公社的氏族血缘关系之中、从而突出其个人氏族血缘在社会中的至爱亲近、粉饰其绝对性的是其享天命的自我意识,新的政治经济秩序兴起自然而然这一切将受到直接冲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前提下,任何否定“礼”和旧伦理的绝对地位的政治学说和举动就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可以取天下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违“礼”“纪”悖道德的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是大义之举,故这一时期百家争鸣,法家和兵家最为社会实力集团所接受,在这个时期不论任何社会力量代表的政治家问政于儒有自取其辱之愚,是此孔子哪有机会获宠于当时;而且,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前提下也就断送了集团任何一个可以获得天下的机会,道德不可能在暴力相向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称雄割剧的绝对地作用能力,即便文王周公再世与其兴周当时,“礼”也只能为事实上其中一种政治响应力量而不能为取天下的绝对地力量。——所以,群雄并起,何人会“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而断送机遇呢。
奴隶制的鼎盛发展就是氏族—的血缘宗法制——国家组织一体,并容纳异姓婚姻氏族的贵族奴隶主的存在为补充,形成奴隶主阶级的存在。孔子所处时期奴隶制的国家集权崩溃,权利下移而政出“诸候”、“大夫”、“陪臣”等。显然,原先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秩序紊乱。血缘宗法本身就是人的自然的规定性与社会性的同一,血缘宗法在奴隶制中与国家政治的同一就是“家天下”的,就是私有制的极端存在的形式;就是一方面以私有制的极端性的存在,“人”的权利的极端异化在社会中一小部分为人权配天命,而一大部分等同工具财物的非人(人鬲)完全丧失任何现代意义上的人权内容。
奴隶制的崩溃是氏族——国家形式与地域日益开拓、认识视野与生产能力发展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起来形成的政治形式的对立冲突;一方面是国家集权的氏族——家族化的寡头政治,一方面是地域和交通、财富与人口的为诸候力而据之的条件刺激起来对利益的无限追求,都会形成同氏族和不同氏族间的、甚至是大夫陪臣参予的政治权利争夺的斗争;一方面奴隶主残酷的压迫,一方面是奴隶们的消极怠工——生产与战场不用命,解决这样地社会矛盾状况形成了封建制社会的必然产生。
封建制的社会伦理状况,血缘家族的与国家形式的同一不再是无限制的扩张,婚姻的异性家族不再绝对享有皇(或王族)的裂疆封土的权利,皇族的分封也只享有一定范围内自然资源——土地赋税——徭役——财物的按法定的征收享用;土地与地主阶级、农奴(农民)阶级也不再是绝对全面地奴役的关系,以土地为中介地主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在此前提下收纳地租,农奴(农民)则耕种土地交缴地租,农民有自由支配的时间和工具类的居住类的财产,组成家庭;国家的权利由各级政权依序形成组织系统,家族分封王甚至不再掌握相应地军队,官吏在范围内行使军、政、教等不同的权利;皇(或王)依赖着主要是阶级和国家各级政权行使着天下管理的权利和聚敛财富的为己所用。在这种社会政治、经济的状态下,多种姓大分散小集中形成家庭或家族的伦理必然性和普遍性;伦理秩序的普遍性不再是奴隶制社会内奴隶主阶级内容的自然血缘的社会秩序化的辈份、等级的规范,而是社会普遍成员自然血缘的社会普遍化秩序;往日奴隶主王的氏族——家族的祖、父、子各辈的长幼男女的贵贱分别,在封建社会的普遍范围内又演化出与政治权利独立、政治秩序严格地政治伦理形式的普及应用。
孔子理念传播的伦理仁义,在汉朝武帝即位及之后得到了重视,经董仲舒以系统化和实践形式化,他的理论以提出“三纲五常”为代表,即: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三纲”是社会中实践秩序原则的分类,“五常”是实践的伦理道德的原则内容。董仲舒从孔孟理念中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和朋友的五伦中分析认识判断应以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最为普遍重要,“君臣”甚至可以泛意为全社会成员的对皇权的服从——只是君臣具有国家形式上组织性与序列性,“父子”是血缘延续的和人类社会延续的现实体现、是社会中自然伦理与社会伦理同一的序时传播;“夫妇”是婚姻血缘父系社会的肯定,是家庭责任权利义务的绝对性和权威性的肯定。
董仲舒的“五常”与“三纲”统一排斥对伦理必然和道德原则的理性认识,对孔孟的继承同时否定了前人的“仁德”至上和“仁德”理性形式地认识,他的理论具有明显地实践形式性和实践片面性特征,如果讲孔孟的直接理论中还有诲人不倦和谆谆善导让人们知道仁与礼为何物,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就是要让仁与礼通过对君、父、夫的意志服从中得到绝对体现。
曾子曰:……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礼迎,则不得妻;不礼迎,则得妻,必礼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者?不揣其本,而齐其未,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珍兄之譬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珍,则不得食,则将珍之乎?愈东家墙面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孟子》告子章句下 “闻诛一夫付矣,未闻弑君也。”《孟子》
与此比较,董仲舒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反对理性认识而带有明显地意志客观绝对化倾向,孔子和孟子则是强调“仁”与“礼”绝对存在前提同时强调其具体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反对将“仁”“礼”与其他具体存在对立起来和形式抽象地理解,认为“仁”与“礼”是与视、听、言、动相同一的而不是相对立的,关健在于事实是否与“仁”“礼”同一。
中国的儒家思想实际上历经了漫长地二千多年的历史和不同具体地社会阶段,但处于奴隶制没落时期和封建制正式确立之前为一个史期应是以孔子与孟子同属一个阶段,孟子的观念也并没有与当时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取得一致地默契,这一时期社会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农奴)阶级还没有最终定型;董仲舒的观念则反映了社会稳定、阶级定型构成、封建中央集权确立,他的理论对象面对社会普遍成员的存在,所以有人性“三类”的提法,既所谓: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的区别,与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人性论出于一辙,但是孔子“克已复礼”的对象寄望的阶级前提的绝对化是根本否定“下愚”社会历史中绝对存在地位的。然而,董仲舒的理论反映对象作为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构成,性三类的内容指向都是社会中肯定存在的阶级的代表概念,作为社会完整地政治形式他强调德与刑的并用和“三纲五常”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状况统一的政治实践的意志。
伦理的关注表明社会人本体的存在与关系的地位存在被社会主体意识的承认,道德的关注表明社会人本体的伦理道德意志表现的绝对性程度。前者是人本体存在及其关系客观规律性的存在,后者则是人的本体主观积极运动、相互主动作用的一种基本表现。道德的水平状况表明其对人本体存在的社会状况反映和反思地肯定或否定的状况,表明着人本体的意识认识对自身存在的自然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承认程度,表明着存在于人本体的人类社会历史中自然与社会的认识与实践发展程度;道德的状况取决于伦理必然客观的存在的文明化认识,道德的社会实践则表明着人本体的伦理文明化发展程度。总而言之,伦理与道德在社会中的观念反映表明着人类社会对作为社会本体的人的地位承认的变化发展。封建社会对人的承认应该说是社会普遍的,至于人的权利的承认封建社会以“三纲”中各个“纲”的君、父、夫的实体否定了臣、子、妻的实体的绝对地位,这不仅是政治、经济的否定,而且包括对其认识和行为意志的否定,以“纲”为准,惟命是从而已。
封建社会和奴隶制社会一样之处,在于采用“上帝”“天命”等神秘主义的宗教思想进行思想统治,而采用这些异于人本体的客观异己力量来统治现实的人的精神意识,在于这些人本体自身的意识承认其客观绝对地位。虽然从认识史的变化中人们知道这些“异己”物是人主观局限意识的臆造,这些情况表明社会阶段上人们对这些异己力量的承认和接受也是社会人本体精神存在状况的一种客观现实;而当异己神秘的力量绝对地位不再被承认,人们会寻求自我力量的现实体现,之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就在于奴隶制没落时期的诸候、大夫、陪臣们的意识不承认“神”“怪”的存在,反对秩序的破坏采用暴力、违悖伦理的逆乱作为。孔子的“克己复己”就有着实际针对性,所以才有哲学上的“正名”之说,孔子希望奴隶主诸候最终服从“周礼”“先王”的礼制,而“克己”行为之实。孔子与孟子面临的社会任务一样都局限于社会的上层,这突出反映社会伦理矛盾现实、体现理性阶段和意识行为的阶级层面,任何异于其利益意志的存在都不会被承认、包括神秘主义的“客观”的神或上帝、包括约束其行为的先王道德行为,利益的现实驱动着意志而奋发图强。
董仲舒及其之后的程颢、程颐、朱熹的伦理道德的学说,是孔孟礼教的普遍化与宗教神学、天命天理等客观唯心主义统一的形成,加强对封建主义社会秩序的理论支持,让人们在礼教普遍客观化的同时借助宗教等神秘主义的观念驯化人们对封建皇权的服从,封建主义社会的伦理政治理论掩盖了人本体的绝对地位、片面化人本体道德行为——社会自然伦理与宗教神学结合实用地伦理道德观念的绝对作用,稳定了封建主义制度的长期延续。
至圣先师孔子自然是讲人伦道德的祖宗。但孔子的言论很零散,没有对道德人伦的原则做一个简明扼要的总的概括。那这个概括是谁做出的?是汉儒的杰出代表董子(董仲舒)。就是“三纲五常”的概括。这个概括很好,很精辟。但董子虽然对伦理道德的总的原则做出了“三纲五常”的精辟概括,却没有对它做出哲学上的系统解说论证。而这个工作最后是谁完成的?就是宋儒。其最杰出代表是朱子。朱子创建了一个系统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从哲学高度,论证了三纲五常的合理性。其宏扬阐明圣教之功,无人可比。故我们后人讲伦理道德,必须牢记这三位伟人:孔子,董子,朱子。
三纲: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 仁、 义、 礼、智、信。[1]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 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 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而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则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 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份。[3]
没有以前的三纲五常,没有女子的三从四德,现在的社会才出现女子打骂公婆,辱骂父母,以前是子以母为好贵,现在是子以母为镜,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哪里去了…悲悲悲
一、三纲五常
1、三纲
具体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中,“君为臣纲”当是其首,其行为规范表现是“忠诚”,即对君主尽心竭力,坦诚相待,如果君待臣以礼,臣待君以忠,各自做好自己的角色,天下就会太平安定。
“父为子纲”则是基础,它所要求的社会规范就是孝敬,即指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父母有过错,不能触怒父母,在父母面前,子女唯一明确的是孝敬,社会规范中的是非,善恶的标准都可不予考虑”。
“夫为妻纲”则是夫妻构成的家庭式人伦关系得以产生的基础,而对应的行为规范是“节”,朱比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正是对这种行为规范的体现。
2、五常
具体指仁、义、礼、智、信,即封建礼教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仁”是爱人、人道的意思;“义”是承担合理的责任的意思;“礼”是道德约束,起到为达到“义”而预防的作用;“智”是指知识,尤其是现代知识经济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信”是信任、诚信的意思。
二、三从四德
1、三从
具体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从”并非“顺从、跟从”之意,而是“辅佐、辅助”的意思。即未嫁的时候,听从家长(父亲)的教导,出嫁之后,辅佐丈夫持家执业,丈夫不在了,抚养教育抚养子女成人,引导、尊重子女端正生活理念。
2、四德
“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三从四德”中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扩展资料: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可谓宇宙的根本法则。
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
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从四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纲五常

什么为三纲五常?

一下理解:
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
三纲五常
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
  
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
三纲:君臣义,即君臣之间要讲信义;父子亲;夫妇顺,即夫妻要和顺。
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这些都是好东西吧
仁、义、礼、智、信。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
[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三纲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
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是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董仲舒最先提出了束缚中国劳动人民两千多年的“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显然是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学说的发展。其目的是要把所有阶级统治秩序化、合理化。“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更是麻痹广大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试图让劳动人民心甘情愿地为地主阶级服务,备受压迫而毫无知觉。他还认为“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是天意,而要实现大一统,首先是思想上的统一,于是凡“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都要罢黜。皇帝受命于天,王侯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所有这些都是天的意志。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提出的“三纲五常”实际上也是实现“大一统”的思想工具。

“三纲五常”是指什么?是什么意思?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基本简介三纲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三纲:君臣义,即君臣之间要讲信义;父子亲;夫妇顺,即夫妻要和顺。《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五常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这些都是好东西吧,对三纲有误解情有可原,要是连这些都反对,那未免也太愤青了吧!以下是片面理解!(1)五常:仁、义、礼、智、信。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2)五常:另一说为“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这种人性论的帮助下,董仲舒又提出一整套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协助“三纲”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之间的关系。他根据“阳尊阴卑”的理论,论证君、父、夫的尊贵地位和绝对统治权力的合法性,作为他们的对立面的臣、子、妻则只有服从和被统治的义务。这种神圣的关系是中国帝制社会等级制度借以维持下去的铁律,是董仲舒所理想的社会关系的最高典范。

中国古代三纲五常是指?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
楼上说的对!仁:仁爱,义:尊贤,礼:古制,制度。智:对问题的判断,信:诚信!
何谓“三纲五常”?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是儒家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五常”的思想来源:
1、《白虎通·三纲六纪》云:“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云云。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师长,君臣之纪也。诸父兄弟,父子之纪也。诸舅朋友,夫妇之纪也。”
2、《孟子·滕文公上》:“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即“五伦”,三纲源于五伦。五伦即五种人伦关系。封建宗法社会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孟子认为: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3、《左传》文公18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舜臣尧,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4、《书经·舜典》:“慎徽五典,五典克从。”孔颖达疏曰:“徽,美也。五典,五常之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故五典即五常。
5.《书经·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孔颖达疏曰:“五典即五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法天明道为之。”
6. 西汉武帝后,国力强盛,皇权扩大,于是三纲观念高度礼教化,如《礼纬含文嘉》云:“君为臣之纲,父为子之纲,夫为妇之纲。”于是五伦,五常之德,变成了礼教的纲常、纲纪,这是先秦道德观念转化为礼教准则的重要时期。
7、 五常的思想,后世又产生新的定义,如《白虎通·通情性篇》:“五常者何谓?仁、义、礼、 智、信也。”这个新定义的价值理念层次较高,但在纲常礼教之下,很难具有文明的独立独立位格;其义涵仅能附属在纲常之教的格局里,被画约成为形式化的教条语言。
8、五常的思想,又有另一新的定义,如《礼记·乐记》:“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郑玄注曰:“五常,五行也。”《庄子·天运篇》:“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成玄英疏曰:“五常,谓五行,金木水火土。”这个新的定义,偏向汉代阴阳家的观点,与先秦儒家(如书经、左传、孟子等)观点差异甚大,属于后来的观点,在中国文明史上,未被普遍采用。

我国古人所说的“三纲五常”,其中“五常”具体是指什么呢?

三纲五常出自西汉董仲舒编写的《春秋繁露》一书。最早起源于孔子,孔子的儒家学说以仁爱治天下,曾提出了君臣、父子、仁义礼智等有关的伦理观念,孟子也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规范,最后董仲舒按照”贵阳而贱阴“的理论,对”五伦“又做了延展,最终提出了三纲五常。三纲”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为”仁、义、理、智、信“。
爱之仁
仁:仁德、仁爱、仁人。从孔子提倡”仁“教以来,从几千年前流传至今,其中的共德和恒德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孔子个人把仁当作个人修养的最高表现,把爱人当作道德的根本,把天下归仁视为最高的社会理想。其实说到底,仁就是讲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从最简单的父母、兄弟之爱扩大到对他人之爱。
正之义
义:正义、公正、公道。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教育中把义当作最基本的价值观。礼记中记载道:义者宜也,尊资为大。历史上经常把仁和义联系起来,作为道德标准进行传授,例如:仁至义尽、舍生取义、仁义道德。
君之礼
礼:礼貌、礼制、礼仪。我国自古至今都被奉为礼仪之邦,最基本的就是讲文明懂礼貌,待人接物有礼节,和他人相处的时候有礼让。
哲思智
智:智慧、明智、机智。五常中仁义礼信都是最基本的为人处事的道德标准,可以将这些关联起来就需要智慧,否则及时有其他加身,也会产生障碍。
情同信
信:信任,诚信。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诚实守信,都是约定俗称的交往红线,我们更要时刻将这种美德弘扬并发扬光大。
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这是封建礼教对君子要求的5种德行,必须要做到这样的行为举止。
五常指的就是仁义礼智信,也就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些道德规范与行为,通过五常可以更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以及思想。
指的是仁,义,礼,智,信。反映出了封建社会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
五常传说不一通常指的是:指仁、义、礼、智、信。这点东西都是高考那年学下来的。它不同于三纲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要人做表率,是对一个人品格性情的要求,是做人的标准,就是放在几天,也是做人的基本标准。三纲舍弃五常要保留发扬光大,正所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放在今天的社会,对人仁爱,敬老爱幼则为一颗仁爱之心。古人说义薄云天,今天要让人有正义,能够主持公道能够站在广大人民群众一边。智则强调要不断学习,充实大脑,知识的学习是永无止境的。信则是诚信,人无信则无立。
现在我们经常见到失信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公布,这其实是法律的要求,而仁义礼智信则更多的是道德的要求。仁义礼智信做不到,会受到的谴责,没有仁,则上不敬老下不爱幼,那么哪里父慈子孝?没有义,则好坏不分,没有正义感,助纣为虐,人民自然会离你远远的。礼是礼貌礼数,见到老师问声好,这是礼貌。礼貌待人,不是凸显怎么样,而是凸显你个人素养,有礼有修养!如果你没有礼,大家笑话的是你本人而不是对方。智,则要求我们不断学习进步不断充实大脑,来跟上时代步伐。信则是信任诚信,偶尔不讲诚信可能会有利益,但是长久下去,日久见人心,早晚会被社会淘汰!
这五常都是道德层面的要求,违反了不一定会有法律层面的惩罚,但是这五常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是人生在世的底线。不能坚守仁义礼智信,则就失去了做人的根本。我们社会中有些需要法律介入来惩罚,但是五常没有法律要求,确实人类社会最底层的生存法则。没有仁义礼智信,则人与人之间无法和谐共处。

三纲五常具体指的是什么?

三纲五常意思是封建礼教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用于约束妇女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三从”与“四德”的合称。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三从”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扩展资料: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从四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纲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