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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国级职称级别一览表,中国干部级别职称有哪些?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2-29 12:14:26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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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副国级包括哪些职务

【法律分析】
副国级,即国家级副职,我国领导职务的层次之一,地位仅次于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家级副职政治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国家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家职称级别一览表介绍如下: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国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级职称级别一览表具体如下:
国家干部级别分十五级,职称与级别为: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正部、省正职、副部、省副职、正司职、厅正职、巡视员、副司职、厅副职、助理巡视员、科员、办事员、国正职、国副职、二至四级。
扩展知识: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
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根据现行的制度,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去划分种类,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国家职称系列保持总体稳定,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层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中国行政级别一览表


考公必看!搞定国家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一级正国级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副国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三级正部级中央各部委一把手、省委书记、省长、个别国企一把手。
四级副部级中央各部委副职、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等。
五级正厅级中央部委中层负责人、各省直部门一把手市委书记等。
六级副厅级省直部门副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
七级正处级省直部门中层负责人、省直部门一把手县委书记等。
八级副处级市直部门副职、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副县长等。
九级正科级县直部门一把手 (各局局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等。
十级副科级县直部门副职、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等。
十一级科员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等 《包括股级干部)。
特别提醒:-不同省份的行政级别划分会有细微差异,要确保掌握准确信息。

中国官职等级表

中国官职等级表如下:
从小到大排列大体上分为:* 等:县级、乡级、科级,对应厅级、处级、科级、科级(乡科级)、股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对应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股级、科员、办事员。* 副等: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对应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副科级,正科级、副科级,对应科级、副科级。* 正等:正厅级、副厅级,对应巡视员、副巡视员,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副科级,正科级、副科级,对应科级、副科级。* 副等:副巡视员、正处级、副处级,对应副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副科级,正科级、副科级,对应科级、副科级。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
行政级别简单列举一下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别职务:国家正职:国家职务: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全国政协主席。党的职务: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军职: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军委委员等等国家副职:国家职务: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的职务:中央政治局部分资深委员(中组、中宣的部长)。军职:正大军区职军官(以下军官职别均为降半级以后的职别,原因:军转干部降半级录用地方。如正团职干部,在军队是正处级,到了地方就是副处级)。省部级正职:国务院各部、署、总局、委员会、行的正职。省一级地方的书记、行政首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副大军区职的军官。省部级副职:国务院各部、署、总局、委员会、行的副职,二级局的正职。省一级地方的副职、行政副职、人大副职、政协副职、副省级市的正职(包括党、人大、政府、政协,下同)。正军职的军官。地厅级正职:国务院各部、署、总局、委员会、行的司正职。省一级各厅、局的正职、地市一级正职、副省级市副职。副军职军官。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地厅级副职:国务院各部、署、总局、委员会、行的司副职。省一级各厅、局的副职、地市一级副职、副省级市下属区县正职。正师职军官。非领导职务:助理巡视员。县处级正职:地厅级以上各处(局)正职,县一级正职。副省级市下属区县副职。副师职军官。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地厅级以上各处(局)副职,县一级副职。副省级市下属乡镇正职。正团级军官。非领导职务:助理调研员。乡科级正职:县处级以上各科(局)正职,乡镇一级正职。副省级市下属乡镇副职。副团级军官。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县处级以上各科(局)副职,乡镇一级副职。正营职军官。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科员:县处级以上各科办事人员。乡镇一级所正职。正连职军官、副连职军官。办事员:乡镇以上各部门办事人员。副连职军官、排职军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行政职称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行政:
行政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的总称。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 。
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
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空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的排列

古代官员品级对应现代,相当于什么级别的干部,古今官职对比
我是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目前中国官阶的详细排列为 : 正国级(主席、总理等) 副国级(副主席、副总理等) 正部级(各省省长、书记、直辖市市长、书记、国家各部委部长、书记等) 副部级(省委常委、副省长、副部长等) 正厅级(各地级市市长、省厅厅长、书记) 副厅级(各地级市副市长、或市委常委、省厅副厅长等) 正处级(各县县长、地级市各区区长、地级市行政或者事业局机关局长) 副处级(各县副县长、副书记、副区长、地级市行政或事业局局长) 正科级(各镇镇长、各区县下设局机关的局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科级(副镇长、区县副局长、街道办副主任等 ) 费了好长时间打的。。有不懂的再问我。。一定要设为满意啊。。谢了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公务员法的一个基本制度设计,就是将公务员按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大类,并分别设置各自的职务职级序列。注意这里是职位分类,不是职务分类!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都是公务员身份,这和单位临时聘用或事业编制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一样,事业编制人员适用事业岗位等级序列,不适用公务员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法主要是对综合管理类的职务职级设置做了具体规定,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职务职级设置则是由2016年7月8日才出台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来规定。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总理:一级;
2、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11、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12、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中国干部级别职称有哪些?


  中国干部级别(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等。
  2、国家级副职:
  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3、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
  4、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5、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6、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7、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8、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9、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10、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11、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