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三高是正处还是副处
- 2、2022年湖北黄冈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 3、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补录)人选公示公告
- 4、2023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5、共青团湖北省委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 6、郝胜勇任黄石市委副书记简历
- 7、湖北省委常委名单有哪些?
- 8、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
- 9、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10、湖北省09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三高是正处还是副处
戳蓝字“中央路知事”关注我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 (2022年第125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杜文清,男,汉族,1967年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拟任市州正厅长级领导职务。 周德文,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大学,在职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省级人民团体正厅长级领导职务。 李宏,男,汉族,1966年8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拟任省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 张方胜,男,汉族,1968年4月生,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拟任省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 张彦铎,男,汉族,1971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工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省属本科高校党委副书记、院(校)长。 付永昌,男,汉族,1975年8月生,大学,在职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汉江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拟任省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 王云甫,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湖北医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拟任省属本科高校院(校)长。 余珂,男,汉族,1976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拟任市州政府副市州长(协助市州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文利红,女,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市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盛勇,男,汉族,1975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拟提名为市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任职的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举报反映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尽量提供具体线索。组织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来信地址: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网址: 举报电话:027-12380,短信举报号码:15102712380。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7日
2022年湖北黄冈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湖北黄冈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体检安排在2022年8月9日、10日(周二、周三)进行,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三十条解释为准。
考生于本人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黄梅戏大剧院门前广场(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与西湖四路交叉路口旁)集合,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请考生注意本人体检日期,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4、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对考生封闭管理,从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考生体检集合时须提交由本人手写签名的《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书》(附件2),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和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检、身份核验通过方可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结束后即开展吸毒筛查,检测费70元/人(由检测机构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集中安排在8月12日前完成,每名考生具体考察时间,由招录机关考察组通知考生本人。
(二)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湖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报考指南》《实施方案》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考察工作,还须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有关程序、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按《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要求见附件3),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单位(学校)、社区等发布公务员录用考察预告。
3、考察组将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个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人员录用的情形等。
5、对考生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三、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四、职位核减和取消情况
红安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8(职位代码14230202006013020),原计划招录2名,因该职位体能测评只有1人合格,核减招录计划1名,核减后招录计划1名。
英山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06013027),原计划招录1名,因该职位考生体能测评均不合格,取消职位计划。
联系电话: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713-8695077
1.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书
3.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补录)人选公示公告
【 #选调生# 导语】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补录)人选公示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关于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补录)人选的公示公告
根据《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规定,综合考试、考察和体检,经研究,拟录用(补录)刘昭等4人为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18日—6月2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反映。
附件: 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补录)人选名单
相关阅读:选调生考试录用流程
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知高校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名单。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情况考察人要逐一署名,如发现考察失实,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所在院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院校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选调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市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人选,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高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接收单位。
分配、派遣:选调的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情况分配到市地。市地委组织部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乡(镇)或市地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少量的也可安排到农村工作。分配意向确定后,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选调生纳入省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毕业生分配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分配去向,办理派遣手续。
档案转递:高校接到选调生的报到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市地委组织部,由市地委组织部转递到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职务、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基层后,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安排到乡(镇)担任乡(镇)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也要安排相应的职务。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列入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国家公务员管理;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将来调入机关时,免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2023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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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省委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多渠道多途径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建设"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队伍和"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的青年机关,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团省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正处级职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部长、统战联络部部长;
2、副处级职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公开选拔的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鄂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和青年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与资格:报考对象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团省委学校部部长、统战联络部部长职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且任副处时间满1年(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现任正科级以上职务且任正科时间满4年(2004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优秀的乡镇党政正职任职时间可放宽至满2年(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2、报考团省委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职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任正科级以上职务且任正科时间满1年(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或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且任副科时间满4年(2004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优秀的乡镇党政副职任职时间可放宽至满2年(2006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
(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调研写作能力。
3、所有职位的报考者均应为中共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直接到团省委组织部报名或邮寄相关资料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表可从湖北共青团网下载。
公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报名地点:共青团湖北省委组织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7号;邮政编码:430071)。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30日至2008年11月12日(邮寄报名请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7日,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3、组织考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逐轮遴选。笔试采取命题写作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规定具体的复习范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运用理论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依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团省委学校部部长、统战联络部部长职位统一划线,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个人意愿调剂报考职位;如有报考者不愿调剂职位,放弃参加面试资格,可从没有上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时间初定为2008年11月16日,面试时间初定为2008年11月22-23日,具体时间团省委组织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4、公示。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5、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考察期间安排体检。
6、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任职。本次公开选拔的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核不称职的,原则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公开选拔中的相关信息可登录湖北共青团网查询或直接致电团省委组织部咨询。
咨询电话:027-87232532(传真),027-87234519
监督电话:027-87233529
附件: 共青团湖北省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郝胜勇任黄石市委副书记简历
郝胜勇是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
1995.08——1999.06,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政府干部、县委办干部、秘书科副科长。1999.07——2002.09,湖北省红安县委办秘书科长、纪检监察员。2002.10——2002.12,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03.01——2005.01,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5.02——2006.11,湖北省红安县二程镇党委书记、镇长。2006.11——2011.11,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11——2015.12,湖北省武穴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15.12——2016.03,湖北省武穴市委书记。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30日,武穴市党政干部大会召开,会议宣布了省委、黄冈市委关于武穴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经黄冈市委呈报、省委研究决定:郝胜勇同志任中共武穴市委书记。
2019年5月30日,武汉市蔡甸区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投票选举,郝胜勇全票当选为蔡甸人民政府区长。
2021年7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1年第90号)显示:郝胜勇拟任市州党委常委。2021年12月8日,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郝胜勇为黄石市委常委。
湖北省委常委名单有哪些?
现任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有应勇、王晓东、王忠林、尔肯江·吐拉洪、黄楚平、王瑞连、王艳玲、王贺胜、王立山、周霁、李乐成和马涛12位同志。其中省委书记为应勇同志,省委副书记为王晓东同志。
应勇出生于1957年11月,浙江仙居人,早年在台州、绍兴等地工作,后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
2007年12月,应勇转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次年1月出任院长。2013年4月后,他历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7年1月,应勇当选上海市市长;10月,他当选十九届中央委员。
此前,应勇为上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应勇出生于1957年11月,浙江仙居人,早年在台州、绍兴等地工作,后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
书记
应勇:十九届中央委员、湖北省委书记。
副书记
王晓东:中共中央委员、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马国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武汉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其他常委
尔肯江·吐拉洪: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委统战部部长,湖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湖北省总工会主席;
黄楚平: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行政学院院长;
王瑞连: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湖北省委党校校长;
王艳玲: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委宣传部部长;
王贺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应勇、王晓东、王忠林、尔肯江·吐拉洪、黄楚平、王瑞连、王艳玲、王贺胜、王立山、周霁、李乐成和马涛12位同志。
2020年2月13日,湖北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吴玉良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湖北省领导班子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应勇同志1957年11月出生,浙江仙居人。2008年1月后任上海市法院院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17年1月任上海市市长。
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
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主要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的功能作用,全面地反映全省组织系统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情况,客观地展示全省各级组工干部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动态地掌握广大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地彰显湖北特色的组织工作文化,努力把湖北组工网办成精品网站、办成全国组织系统的先进网站。
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主要职能: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湖北省委组织部网站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现任院长:胡仲军,原来是十堰市副市长;书记为王超,是前任院长;近三届的院长是:王超,董仕节,胡仲军。
王超是书记
院长是胡仲军
胡仲军,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1982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曾任黄石市黄石港区副区长,黄石市科委副主任(正县级)。现任十堰市副市长(副厅级),现将拟提拔担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院长(正厅级)
湖北省09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视视力均在4.8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侧视力不低于5.0,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3月26日在湖北人事网站(www.hbrs.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发布《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告于2009年3月2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www.hbrs.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发布,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
报考人员在2009年3月26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职位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部门负责解释。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4月7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报名期间,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录部门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和山区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司法监狱劳教单位机械制造、机电、印刷、医学类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于2009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省公安机关须于200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网上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5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收费票据在考场发放)。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收费票据;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收费票据。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下载并发放准考证。村主职干部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村主职干部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1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上网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必须在面试前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各地组织。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各招录部门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专业科目笔试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部门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各市州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5月31至6月3日;省地税系统、司法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单独命题。
面试前,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各招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经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主职干部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林业局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村主职干部按1:2比例确定体验与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部门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部门填报《湖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的,必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才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7-87231389,省人事厅咨询电话:027-87811265,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723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