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遗嘱的意思是什么
- 2、遗嘱是什么意思
- 3、遗嘱词语解释
- 4、遗嘱的意思是什么
- 5、遗嘱拼音和意思
- 6、遗嘱是什么意思
- 7、遗嘱的意思和拼音
- 8、遗嘱解释词语意思
- 9、颁发、遗嘱、建树、仲裁、巨额是什么意思?
遗嘱的意思是什么
法律分析:遗嘱的意思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词语解释
基础释义
人在生前或临死时留给后人的书面或口头的嘱咐。特指遗嘱人生前对遗产所作的处分到其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分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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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释义
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 汉帝 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 宋 洪迈 《夷坚志补·张客浮沤》:“ 李 归绐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庙中,临终遗嘱,教你嫁我。’” 秦牧 《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五十年代初, 美国 女作家 艾格妮丝·史沫特莱 在 英国 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 朱总司令 处理。” 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身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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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意思是什么
遗嘱的意思是指人在生前或临死时留给后人的书面或口头的嘱咐。特指遗嘱人生前对遗产所作的处分到其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分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拼音和意思
遗嘱拼音和意思是:
拼音:yí zhǔ。
意思: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一词,出自《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
近义词:遗言
遗言,汉字词语,拼音yí yán,意思是临终的话。
出处:
《左传·襄公十四年》:“ 楚子囊还自伐吴 ,卒。将死,遗言谓 子庚 :“必城郢 。”
《新唐书·高俭传》:“ 长孙无忌伏马前,陈士廉遗言,乞不临丧。”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一:“今染病危急,万一不好,有甚遗言回覆父母?”
《荀子·劝学》:“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遗嘱是什么意思
遗嘱的意思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法定形式。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
遗嘱字面意思是立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在其范围内自由处分个人财产及其他事物的行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公民对自己死后合法财产分配的一种处分行为。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出处:
1、《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
2、《朱子语类》卷一三○:“刘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为?’写遗嘱之类讫,曰:‘今死无难矣!’”
3、清昭梿《啸亭续录·佛典属》:“病革时,呼子孙环列榻前,众以为有遗嘱。”
4、巴金《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
扩展资料: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
遗嘱的意思和拼音
遗嘱的拼音是yí zhǔ。
yí,声母y,韵母i,声调二声。
zhǔ,声母zh,韵母u,声调三声。
释义:
1、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2、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身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出处:巴金 《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
遗嘱的近义词
1、遗愿 [ yí yuàn ]
释义:死者生前没有实现的愿望:实现先烈的~。
出处:康锋戟 《三个闪光的数字》诗:“这光辉的遗愿如战鼓鸣,声声召唤后来人。”
2、遗言 [ yí yán ]
释义:死者死前留下来的话。
出处:郭沫若《洪波曲》第十一章二:“死时留下几句哀切的遗言:‘如此国家,如此社会,如此自身,无能为力矣。’”
遗嘱解释词语意思
遗嘱解释词语意思是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死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遗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死后各事的话或字据。出自于《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
纠纷问题凸显,根据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知识拓展: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颁发、遗嘱、建树、仲裁、巨额是什么意思?
颁发:bān fā 遗嘱:yí zhǔ 建树:jiàn shù 仲裁:zhòng cái 巨额:jù é
颁发:动词,有两个意思,一为公布、发布命令、指示、政策等,如“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有效”;二为发布、授予的意思,如“颁发奖章”。其近义词有宣布、公布、公告、发布、发表、宣布等;
遗嘱:名词,指人在生前或临死时留给后人的书面或口头的嘱咐。具体有两个含义:一是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二是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身后各事的话或字据。其近义词有遗愿、遗言等。
建树:作名词讲,意为所建立的功绩,如“有所建树”;作动词讲,意为建立(功绩)、树立,如“建树较大的功劳”。其近义词有设置、树立、建立、创立等;其反义词有无为、平庸等。
仲裁:动词,指双方争执不下时,由第三者居中加以调解,作出裁决。如“反对国民党的强迫仲裁”。其近义词有评断、评议。
巨额:巨大的数额,如“巨额财富、巨额资金”。其近义词有大宗、大批、大量;其反义词有小量、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