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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到底什么叫诡辩术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19 18:10:40 浏览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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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的拼音狐诡辩术的拼音是什么

诡辩术的读音是:guǐbiànshù。诡辩术的拼音是:guǐbiànshù。结构是:诡(左右结构)辩(左中右结构)术(独体结构)。注音是:ㄍㄨㄟˇㄅ一ㄢ_ㄕㄨ_。诡辩术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诡辩术guǐbiànshù。(1)模棱两可或似是而非的推理;对原则的错误运用,特指对法律道德原则的错误运用。二、网络解释诡辩术诡辩术,或者说是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关于诡辩术的成语辩才无碍论辩风生弃道任术百喙莫辩仁心仁术关于诡辩术的词语神术妙策析辩诡辞单复之术心术不端回春之术论辩风生回天乏术弃道任术百喙莫辩神术妙计关于诡辩术的造句1、这些指责很自然无法尊重被攻击观点的细微差别,是一种经常得到如雷掌声的粗鲁的诡辩术。2、他的职责是完美的传授哲学,占星术,诡辩术,逻辑学,手相术和火卜术。3、“他称之为花言巧语或者诡辩术,”法兰克福先生说,“并且视哲学为花言巧语和诡辩术的最大的敌人。”。4、本文从幽默中最常见的诡辩术入手,举例分析说明了诡辩运用于幽默的广泛性和不可替代性。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诡辩术的详细信息

诡辩术是指什么?请详解,最好能举例子~~~

这时的错误判断就成为整个诡辩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诡辩的核心依据。
关于诡辩,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给了精辟的解说。他说,诡辩是“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芝诺提出几个著名的悖论,就是个例子。比如,阿基里斯(Achilles,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的善跑猛将)追龟,说:“这个论点的意思是说:一个跑得最快的人永远追不上一个跑得最慢的人.因为追赶者首先必须跑到被追者的起跑点,因此走得慢的人永远领先。
诡的意思是欺诈。辩的意识是辩解、辩论。
诡辩是指有意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论证方法。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诡辩是以得出错误论点为目的的论证。诡辩是一种论证过程,诡辩的结果就是谎言。诡辩的反义词是明辨。
诡辩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在论证其论点时,总会拿出一大堆的理由,搞一些虚假或片面论据,进行歪曲的论证,目的是为自己的错误论点进行辩护。
在诡辩论中,论点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称为佯谬。论点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称为似是而非。
诡辩者为了达到诡辩目的,所采取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列举如下:
1、 无解。直接提出无法解释和不能证明的论点。
例如:“电荷说”。电荷说认为质子带一个正电荷,电子带一个负电荷。“电荷”的本质是什么?正负电荷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正负电荷如何相互作用?电荷与什么物理量有关?质子质量是电子质量的1840倍,它们的电荷量为啥相等?这些问题都不可思议。
例如:“万有引力”。万有引力定律是英国的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首先提出的。牛顿认为任何物体之间都有相互吸引力,这个力的大小与各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当时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理论,却未能得出万有引力公式F=GmM/r2,因为公式中的G实在太小了,因此他提出:F∝mM/r2。直到1798年,英国的卡文迪许利用扭秤测出G=6.67×10-11N㎡/kg2。牛顿无法解释引力的形成机制。
例如:“质能转化”。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认为:“质量随着速度的增加而增加,当速度接近光速时,质量趋于无穷大。”“物质的质量是惯性的量度,能量是运动的量度;能量与质量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物体质量的改变,会使能量发生相应的改变;而物体能量的改变,也会使质量发生相应的改变。”提出了质能转化式:
E=mc2
式中,E表示能量,m表示质量,c表示光的速度(近似值为3×108m/s)。
例如:“时空弯曲”。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认为:“由于有物质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会发生弯曲,而引力场实际上是一个弯曲的时空”。
2、虚假论据。用虚假例证和错误原理作为论据,论证出错误的论点。
例如:甲:“上帝是存在的”。乙:“我从来没有见过上帝,上帝不存在”。甲:“我们没见过上帝,是因为没有机会见到上帝,这并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
例如:用“电荷说”证明“电子排布规律”。电子排布规律主要有泡利不相容原理、能量最低原理、洪特规则。
(1)泡利不相容原理:每个轨道最多只能容纳两个自旋相反的电子。
(2)能量最低原理:电子尽可能占据能量最低的轨道。
(3)洪特规则:在相同能量的轨道上,电子在排布的时候优先进入空轨道,每个轨道中的单电子取得相同自旋。
例如:用“电荷说”证明“电子决定论”。电子决定论认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决定元素的类别。因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4为金属,>或=4为非金属,=8(第一层为最外层时=2)为稀有气体元素。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决定元素的化学性质。因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4为失电子,>或=4为得电子,=8(第一层为最外层时=2)为稳定。
例如:用牛顿的“万有引力”证明“暗物质”、“暗能量”。暗物质是科学家根据万有引力公式推算出来的物质。科学家通过计算天体之间的引力发现,天体质量产生的引力,远远不够维持一个个完整的星系,所以,就用暗物质来弥补星系的引力。
例如: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证明“时空穿越”、“四维空间”“宇宙大爆炸”等。
1932年,比利时天主教牧师乔治·勒梅特首次提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认为整个宇宙最初聚集在一个“原始原子”中,后来发生了大爆炸,碎片向四面八方散开,形成了宇宙。
美籍俄国天体物理学家伽莫夫第一次将广义相对论融入到宇宙理论中,提出了热大爆炸宇宙学模型,认为宇宙开始于高温、高密度的原始物质,最初的温度超过几十亿度,随着温度的继续下降,宇宙开始膨胀。
1965年,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发现了宇宙背景辐射,后来他们认为宇宙背景辐射是宇宙大爆炸时留下的遗迹,从而为“宇宙大爆炸”理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他们也因此获197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英国的霍金对于宇宙起源后10-43秒以来的宇宙演化图景作了清晰的阐释。他说:宇宙的起源最初是比原子还要小的奇点,然后是大爆炸,通过大爆炸的能量形成了一些基本粒子,这些粒子在能量的作用下,逐渐形成了宇宙中的各种物质。
例如:“劳动价值论”。1672年,英国的威廉·配第首次提出了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随劳动生产率变动而变动。
例如:用“劳动价值论”证明了“剩余价值论”。1867年,德国的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他一天创造的价值同他每天的消耗全然不同。雇佣工人每天除了补偿自身劳动力价值以外,还必须额外工作若干小时,马克思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称为“剩余价值”。工人赚企业的钱,企业赚消费者的钱,产品的价格越高,赚得越多。剩余价值理论既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例如:效用价值论。英国的尼古拉·巴尔本(1640-1698年)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指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意大利的F·加利亚尼(1728-1787年)指出:价值是物品同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价值是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的。
例如:用“效用论”证明了“边际效用论”。19世纪70年代,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法国的瓦尔拉斯,差不多同时但又各自独立地提出了边际效用论。认为物品对人们最后1单位需求的满足能力即边际效用,边际效用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
例如:“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自然形成的。主张听天由命,顺其自然。历史发展不同步证明人对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人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3、含糊其词。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点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糊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目的辩护。
例如:凡是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为了骗人索财,就竭力说些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例如:为某个“因果报应”诡辩,一旦你举出因果报应的反例,他立即就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6、循环论证。论点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点去证明。因就是果,果就是因,无限循环。
例如:“否定之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无限循环。
例如:“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朋友的敌人是敌人”。其实不一定。
例如:“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生命轮回。
7、模棱两可。
例如:辩证唯物主义。既唯物,又不唯物,模棱两可。

什么是诡辩论

什么是诡辩论: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
拓展资料
诡辩的定义:
诡辩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聪明但有欺骗性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
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诡辩论有时从多方面因素论证自己的命题,口若悬河,广泛地证明自己的论点,实则是冒充辩证法,以歪曲辩证法来破坏辩证法。
诡辩论有时承认事物的永久运动,而否定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概念的确定性;有时又以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事物的永久变动,把灵活性视作原则性。
诡辩论的实质:
它是是以聪明但虚假和欺骗性的论据进行推理、常用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的思维方式。他们曲解或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
而是歪曲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诡辩论事例: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出自《庄子秋水》,中提到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诡辩是什么意思

诡辩,是一种运用诡辩术来进行似是而非的辩论的行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所使用的“伪装询问法”。苏格拉底采用一种「坚持反驳」的交谈方法,不断发问,借以达到使对方产生怀疑的效果。后来,柏拉图将其丰富完善,成为一种哲学上的诡辩术。
虽然诡辩可以在某些场合下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但它也非常危险。恶意的诡辩往往会欺骗人们的知识和信仰。社会上的一些诡辩家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会利用自己的口才和技巧进行伪装,欺骗群众,造成社会的不公。
识别并回击诡辩是非常重要的。在面对别人的诡辩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仔细分析别人的言论,提出更有力的反驳,揭露其伪装。同样,我们也应该学习诡辩术,了解其运用方法,从而避免自己成为被诈骗者。一个识别和回击诡辩的人,会更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整个社会的安全和正义。

什么叫诡辩?

小故事大道理:“逻辑正确,答案却似是而非,这就是诡辩。实际上,突破人们的常规思维,从需要、习惯等角度去看待和回答问题,很多问题都会出现多种可能性。”
  诡辩
  特征
  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诡辩”一词在我国可查的文献资料中,最早出现于汉代刘安《淮南子·齐谷训》中:“诋文者处烦扰以为智,多为人危辩。久稽而不决,无益于讼。”人危辩既诡辩。稍后,《史记·屈原贾生传》中说:(靳尚)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汉书·赵王彭祖传》中说: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从这些史料中可以看到,诡辩一词一一开始就是指那种似是而非,颠倒黑白的议论。
  大凡是自认为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不会对中国文化史上有名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陌生!提出此命题的作者公孙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算是中国诡辩的鼻祖。在那篇著名的《白马论》中,他的论证逻辑总体如下:提出马是用来称谓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称谓马的颜色不是称呼马的名形体,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再从概念的外延上对“白马”与“马”加以区别,“马”这个概念的外延广,包括所有各种不同颜色的马,“白马”这个概念的外延狭,只限于白色的马,与黑马,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马”是与“马”不同的。然后再分别从不同角度,层次论证自己的逻辑观点。实质上,公孙龙把“马”,“白”,“白马”这些概念都理解成全是孤立的——即割裂了一般和个别统一的关系,把差异和统一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存在,这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诡辩!
  (有兴趣者可以参看《公孙龙子》或《汉书·艺文志》,共著录有十四篇。)
  关于诡辩,黑格尔曾有过非常精辟的议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着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而诡辩往往有着迷人的外表,貌似正确,好像很有逻辑性,论证性,但其实是荒谬的,是违犯逻辑的!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辩谬篇》中,记载有这么一则诡辩:
  你有一条狗,
  它是有儿女的,
  因而它是一个父亲;
  它是你的,
  因而它是你的父亲;
  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这则诡辩使用了推论,披着一层迷人的面纱,乍看过去似乎无懈可击,因而具有某种欺骗性。其实不然,事实上它犯了偷换概念的谬误,懂得辩论或参加过辩论赛的人应该知道“偷换概念”这词的经典性,故它是反逻辑的,是荒谬的!可以这么讲,诡辩是故意为其错误的主张所作的似是而非的论证,目的在于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企图将真理说成谬误,或将谬误说成真理,这是诡辩最本质的特点。这里我们不能落下位于爱琴海的古希腊文明,作为西方文化发源地自然也不乏诡辩能人,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有推崇诡辩的意思,只是想让大家明白,诡辩的出现机率是极高的,但关键要看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芝诺是古希腊一个极善于诡辩的哲学家。他的一个众人皆知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诡辩是这样的: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然后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显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似乎没有任何毛病。但用微积分的思想,却可以发现:
  由于这段路程被分成了无数小段,而根据芝诺的推论,在每一个小段里,阿基里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这显然是正确的.可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无数个小段加起来,阿基里斯就刚好可以追到.这涉及到等比无穷数列问题.
  在古希腊,还有一更妙的诡辩是这样的:
  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
  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
  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
  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这同样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换个说法,诡辩是自觉地,故意地违反逻辑规则和规律而为谬误进行论证,它不同于一般的逻辑的错误,和有的人由于不懂逻辑而不自觉地出现逻辑错误不相同。
  对于诡辩到底要怎么看呢?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实践角度去评价它,总是根据事实去说它是错的,这种评价其实是没有真正理解那些诡辩家的意图。那些诡辩家自己也知道这些诡辩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他们也并不真的想否认事实,谁也没有这么傻,真正傻的是那些认为诡辩家是犯傻的人。那些人傻就傻在不去想一想诡辩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其实,“实践上错,逻辑上对”这一结果是为了说明,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例如,逻辑定理与事实就常常不一致。有一条逻辑定理说的是“随便一句假话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话”,这听上去十分荒唐。结果真的有人就要英国大哲学家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深邃无比的罗素做出了如下的证明:
  假定2+2=5;
  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
  易位得3=2;
  两边各减去1,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这个结论,有人说是笑话,如果是这样,应当说是一个很深刻的笑话。由此,我们可以悟出,思想和事实是两回事,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学习数学中,老师讲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中的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前面讲到的诡辩只是给错误想法敲敲警钟,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的确很荒谬。而我在振振有词,煞有其事的说这些,也是更加荒谬的表现!
  至于如何拆穿诡辩的伎俩,只能笼统的说,要取决于个人的文化底蕴,逻辑思维,反应能力!下面介绍精心收集制作了18则有关诡辩的小段例,只希望大家看完能够明白诡辩是把双刃剑,如果没实力应付就尽量少使用它,不然会反受其害!
  ⒈梁实秋曾说:“一切的文明都是极少数天才创造的”,“好的作品永远是少数人的专利品,大多数人永远是蠢的,永远与文学无缘”。对于这种论调,鲁迅先生反驳说:“倘若说,作品愈高,知音愈少,那么,推论起来,谁也不懂的东西,就是世界上的绝作。”
  ⒉武则天执政时期,人们争献祥瑞。有个人得到一块石头,剖开一看,中间是红色,于是将这石头献给武则天,并说:“看啊,这块石头中间是一赤色的,这块石头对大王也是一片赤心啊!”大臣李德昭不以为然,反驳道:“这块石头有赤心,难道其余的石头都谋反了啊!
  ⒊某男生:”我纯洁的爱情只献给你一个人。”某女生:“那么你不纯洁的爱情给了谁呢?”
  ⒋工头看见贝克先生在车间抽烟,很生气。“在工作的时候不准抽烟,贝克先生。”“那么,我什么时候抽烟呢?”“不工作的时候。”“是的,我现在并没有工作。”
  ⒌有个旅客愤愤地找旅店老板,说:你们的广告骗人!你们写着从车站到旅店只需十分钟,可我走了整整一个小时。”“别生气,先生。”店老板慢条斯理地说,“你误会了。我们并没有写错,那是专指开车的人。”
  ⒍“起来吧,杰克,公鸡早就叫了。”“这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母鸡!”
  ⒎一名旅客到旅馆投宿,。他仔细地察看了房间,对服务员说:“这房间又黑、又闷,连窗户都没有一个,像监牢一样!”服务员讥讽道:“先生,看来你这个人一定当过犯人,要不怎么这样熟悉监牢?”
  ⒏海涅因为是犹太人,经常受到各种非礼。在一次晚会上有个旅行家对海涅讲述他在旅行中发现了一个小岛,他说:“你猜猜看,在这个小岛上有什么现象使我感到新奇?那就是这个小岛上竟没有犹太人和驴子!”海涅白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回答道:“如果是这样,那只是我和你一块到小岛上就可以弥补这个缺陷了。”
  ⒐某人这样发表议论:如果天热,则人不舒服;如果天冷,人也不舒服;天气不是热就是冷;所以,人永远都不舒服,人生真是一片苦海!
  ⒑有亲家好开玩笑。有一次甲亲家办喜事,宴请乙亲家,请柬上写道:“来,就是好吃;不来就,就是见怪。”乙亲家还是大大方方地去参加宴会。他带了一分礼物,礼单号上还写着一句话:“收下,就是受财;不收下,就是嫌礼轻。”
  ⒒某寝室中的这么一则辩论:甲:“爱情与玉米粥相比,哪个好?”乙:“当然爱情好,‘爱情价更高’嘛。”甲:“其实不然!毕竟说来,没有东西比爱情好,而一碗玉米粥总比没有东西好,所以,玉米粥比爱情好。”
  ⒓有人这样推论:所有的金属都是化学元素;钢是金属,所以钢是化学元素。
  ⒔先秦名辩学家惠施曾提出过一个“犬可以为羊”的诡辩命题。可以这样论证:犬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所以,犬就是羊。
  ⒕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曾记录这么一则诡辩:卖国贼是说诳的,你是说诳的,所以,你就是卖国贼。
  ⒖在某大学,当一位清洁工人刚把教学大楼走廊打扫干净,便有个大学生将一包果皮纸屑丢了出来。于是工友和这位学生发生了争论:“请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清洁工人批评说。“我们如果不把这地方弄脏,还要你们干什么?”大学生顶了过来。
  ⒗一组谬论:①人体是由细胞组成的,细胞是细小的,所以人体是细小的。②希特勒是好战的,希特勒是德国人,所以德国人是好战的。③4和3都小于5,4和3是7,所以7小于5
  ⒘五四运动以后,北大著名的性格学者辜鸿铭先生,竟仍鼓吹一夫多妻制,其理由是:“一个茶壶尚须四个杯子,一个茶壶一个杯子太不像话了!”
  ⒙甲:“上帝是存在的。”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上帝。”甲:“你说上帝不存在有什么根据?”乙:“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什么上帝,你见过吗?”甲:“我们没见过上帝,不过是没碰上罢了,这并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

诡辩术是指什么?请详解,最好能举例子~~~

如果将一个错误的判断作论题,企图论证它是正确的,或者把它作论据用来论证其他判断为正确时,就构成了诡辩。这时的错误判断就成为整个诡辩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诡辩的核心依据。关于诡辩,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给了精辟的解说。他说,诡辩是“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芝诺提出几个著名的悖论,就是个例子。比如,阿基里斯(Achilles,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的善跑猛将)追龟,说:“这个论点的意思是说:一个跑得最快的人永远追不上一个跑得最慢的人.因为追赶者首先必须跑到被追者的起跑点,因此走得慢的人永远领先。

到底什么叫诡辩术

什么事情都能说的符合自己的心愿,狗屎都可以变成吃的,这叫诡辩。
苏格拉底就是诡辩大师,中国的唐人写的 鬼谷子阴阳符 之类都是诡辩书。
需要哲学根底,需要心理学根底,需要尽量多的知识。
以上3点缺一不可,中国,知道的没有。严复等人类似,但是还不能称呼大师。
国人基本被和尚老道尼姑的满足统治阶级利益的和平策略同化了,可能连和尚都不知道自己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反 皇帝的肯定会被除掉的。必须的这是,宗教的力量是可怕的。
所以在国内没有诡辩术大师,有的只是一群连看着小偷都不敢上前却说女孩脱衣照相违反道德的所谓知识精英,其实就是垃圾,没看着唐骏么,身边都那样的!
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二难诡辩术的例子

二难诡辩术的例子为普罗塔格拉斯与他的学生欧提勒斯打过一场官司。
古希腊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普罗塔格拉斯与他的学生欧提勒斯打过一场官司,欧提勒斯向老师普罗塔哥拉斯学习法律,他刚开始学习的时候跟他的老师签订过合同。
合同中大概是这么讲的:欧提勒斯需要先向老师普罗塔哥拉斯付一半的学费,另外一半学费则要等他学业有成之后并且打赢第一次官司时再付。但是,欧提勒斯毕业后根本不出庭打官司,这样普罗塔哥拉斯就得不到另一半学费。
这时普罗塔哥拉斯向法庭提出了诉讼,并且向他的学生说:“如果你打赢了这场官司,按照我们的合同,你要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输掉了这场官司,按照法庭宣判,你依然要付给我学费。你这场官司或打赢,或打输,你都要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诡辩术:
诡辩术,或者说是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
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明知对方在诡辩,如何驳倒诡辩术?

名家的诸多命题有辩证的思维,对古代朴素辩证法有一定的影响,名家学者因为能言善辩而名噪一时,但是到了后期这些走火入魔,提出一些毫无意义的论题,像什么“鸡三足”“火不热”之类的,明明不符合事实,却没人能驳倒他们,直到遇到邹夫子。

辩论是针对某一话题各抒己见,目的是为了让对方明白,是很好的学说讨论交流的方式,大家都能明白他人的观点看法,各有所得。但是有的人在辩论中出于各种目的,要说服对方,从而忽略了争辩的意义,陷入诡辩之中。你觉得他的观点不对,却又始终说不过他。

我之前在《 诸子百家之名家 》中介绍过辩论术,简单的说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如果他的学说没有矛盾,可以通过辩论多了解些对方的观点,如果他的学说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自然也就不知道去学习了。诡辩术于辩术不同,虽然都是依托逻辑思维之下的口才,目的却截然不同,诡辩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赢”。

要想驳倒对方的诡辩,首先要明白对方的套路,诡辩者通过逻辑推理,利用一些手段,将一些扭曲的论证说的头头是道,因为看上去有理有据,所以对人的判断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从而达到诡辩者的目的。

我总结了一下诡辩者的常用手法,大概有三种,要么在概念上玩文字游戏,要么在依据上做些文章,最可恶的诡辩是将观念上的分歧发展成人与人的对立,利用一些攻击性语言来达到目的。具体如下:

一、偷换概念

1、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2、偷换论据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偷换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转化成另一种概念。

4、利用片面的观点混淆对全面的判断。

5、利用事物的个性与共性差别,混淆概念。

6、利用个别现象解释一般现象。

7、利用特殊情况混淆正常情况。

8、利用相似概念的共同点,淡化两种概念的区别。

9、利用多义词,含糊词的不同说法,混淆概念。

二、错误引证

1、利用权威人士的评价或者名人名言作为引证。

2、断章取义附会个人观点作为引证。

3、捕风捉影曲解事实作为引证。

4、利用论据和论题相互论证。

5、将有关论题正确但不重要的例子作为论证。

三、人身攻击

1、利用对手的负面消息反驳对手的观点。

2、利用对手错误或失言反驳对手的观点。

3、利用诋毁对手名声的方法反驳对手的观点。

4、利用反驳观点出处的方法反驳对手的观点。

5、利用自己优胜对手的其他条件反驳对手的观点。

可能总结的不全面,但这是可以作为一些参考。细细推敲一些对方的言论,凭借诡辩说服人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有个技巧就是“言多必失”,不管是自己还是对方都一样,话不在多说清楚就行,同样也可以用问句引导对方多说话,分析对方的逻辑。

公孙龙子靠“白马非马论”名杨天下,无数学者前来辩论都铩羽而归,孔子的六世孙孔穿也被说的哑口无言。直到邹夫子路过赵国,平原君请邹子与公孙龙子进行辩论,邹子痛陈诡辩之害,说明诡辩的本质是“用繁文缛节来作为凭据,用华丽词藻偷换概念,用巧言饰辞来互相诋毁,总要别人认输才肯住口的作法。”有害君子风度,不屑于之辩论。平原君听懂了,从此不再进行这种无意义的争辩,从此疏远了公孙龙。

通过交谈弄明白对方的逻辑,如果是用偷换概念或者错误的引证,直接用他换掉的部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如果对方言语过激,夹棍带枪的说话,乱扣帽子,或以以上列举的套路直接揭露他的诡辩言论,或以无益之辩告知对方,主动退出辩论。根据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自行选择如何处置。到这一步心态很关键,挑衅的对手不会一开始就明枪暗箭,而是故意会用一些言辞激怒你,你一生气思维就乱了,一骂人就输了。

什么是诡辩论?

诡辩就是古希腊的一中辩论术, 特征就是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诡辩论俺就不知道了
http://baike.baidu.com/view/376494.htm
怎么听怎么觉的有道理,但实际却带有主观性的反驳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