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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谓言之不预的解释
事前已明确告知,不必惊讶未曾预告。成语源自清·李宝嘉所著《官场现形记》第19回:“一旦觉察,法律严明,不容轻视事先未言明的警告。” 在我们日常交流中,必须明确预期后果,从纵匪之事着手严惩不贷,以示警告。绝不容情,事先警示必须到位。相近的表达为“勿谓未预先知”。其中的“勿谓”表示不要说,“预”指预先。意在提醒,事先已经讲明,以后不要声称未曾被告知。这是提前警示的一种表达。在英文中,该成语可以被翻译为“don't say you weren't warned in advance”。
成语语法上,作为谓语使用,用来提前警示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