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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是什么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秦国的一起重大事件,商鞅以此事件来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此事件又被称为鞅徙木立信。
全文翻译如下: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制定完成,但在未公布之际,商鞅担心民众不会信任他。于是,他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立了一根高三丈的木杆,招募民众中能有将其搬到北门者,许诺给予十金(二十两为一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无人敢应募。商鞅见此情景,便宣布如果能搬动木头就奖励五十金。终于有一人应募并成功搬动了木头,商鞅便如约给予了他五十金的奖励。此举的目的是证明商鞅的诚信,最终他成功颁布了法令。
法令实施一年后,尽管有数以千计的秦国民众前往国都抱怨新法带来的不便,商鞅仍然坚定执行。当时,太子也触犯了新法。商鞅表示,新法不能顺利实施是因为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尽管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但他的老师公子虔被处罚,另一老师公孙贾也被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纷纷遵守新法。新法实施十年后,秦国社会安定,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进行私斗,城乡都得到了良好的治理。然而,那些当初抱怨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开始称赞新法的好处。商鞅对这些人说,他们都是乱法的刁民,并将他们全部迁往边疆。此后,老百姓不再敢议论法令的是非。
原文如下:
商鞅制定的法令已经完备但未公布。他担心民众不相信,于是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并给予十金。民众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行动。商鞅再次宣布,能搬动的人将得到五十金。终于有人搬动了木头,商鞅如约奖励。之后他公布了法令。法令实施一年后,有许多秦国民众抱怨新法令不便。于是太子触犯了法律。商鞅表示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士的违犯。他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秦人于是都遵从了法令。新法实施十年后,秦国社会安定,百姓守规矩。但那些最初抱怨法令不便的人现在开始称赞其好处,商鞅认为他们是乱法的刁民并将他们迁往边疆。之后民众不敢再议论法令。
重要人物介绍: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家代表人物。他成功说服秦孝公进行变法强秦。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为秦国的大治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思想和策略深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商鞅新法的条令已经完备,尚未公布于众。为确保民众对新法产生信任,商鞅在国都集市南门的显眼位置竖立了一根高达三丈的木头。他宣布,若有民众能将此木移至北门,便赐予十金的奖励。面对这一奇特举措,百姓们议论纷纷,感到难以置信,无人敢于冒险。于是,商鞅决定加大奖励力度,表示能完成任务者将得到五十金的重赏。终于,有人勇敢站出来,成功将木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兑现了承诺,赐予他五十金。这一举动旨在向民众证明商鞅言出必行,绝无虚言。随后,商鞅才正式颁布新法。
“具”在此处意为“完备”,展现出商鞅新法已经全面筹备妥当。此处的“怪”字为形容词活用为意动,表示百姓们感到此事奇怪。特殊句式体现在“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这是一句介宾后置的句子,意思是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立起了三根高的木头。
经过一年的实施,新法在民间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太子触犯新法时,商鞅意识到要顺利推行新法,必须从上层人士做起。尽管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无法直接施以刑罚,但商鞅决定处罚他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作为示范。第二天,秦国的百姓纷纷遵守新法。新法推行十年后,秦国百姓生活富裕安定,社会秩序井然。
该创作背景源自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在创作过程中,司马迁遭受了巨大的身心创伤,但仍忍辱负重完成了这部史书的撰写。其作品《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章法、句式和用词都展示了其独特的才华和造诣。作为西汉时期的史学家和散文家,司马迁被尊称为历史之父。其著作《史记》被誉为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