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谁
- 2、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
- 3、2021年死刑执行人数
- 4、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谁
- 5、劳荣枝什么时候执行
- 6、劳荣枝死刑执行了吗
- 7、执行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 8、劳荣枝判死刑立即执行吗
- 9、判决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 10、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久执行
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谁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周干民。根据2021年央视的报道可知,上将周干民因犯故意杀人罪,在2021年8月22日被军事法庭判处了死刑。
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分析: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2021年死刑执行人数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2021年死刑立即执行人数至少有1770人。死刑立即执行是中级法院(含)以上法院才能判决死刑。如果是立即执行,一般是这么表述:1、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就是立即执行)但是,需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执行死刑命令后,才能正式执行。2、因此,判决书中,死刑立即执行的,无需刻意加“死刑立即执行”。
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谁
没有。因为被判处死刑不会立即执行,处死刑之后还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通过后7日内才会执行死刑。所以是没有的。
劳荣枝什么时候执行
1、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2021年9月9日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 2、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2022年11月30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3、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需要复核,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死刑判决生效后至死刑执行完毕,这中间还需经过多重程序。死刑复核期限在个案中难以预测,不同案件差别较大。
劳荣枝死刑执行了吗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劳荣枝案,均写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目前,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当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办理劳荣枝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检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劳荣枝、曾春亮等重大恶性案件提起公诉。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有关案事例介绍显示,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一直潜逃,于2019年11月被抓获归案。
2021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案例简介披露,2022年11月,江西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没,死刑复核中
执行了2021年9月9日,劳荣枝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支持判决结果并称“大快人心”,个别网友曾表示“不用二审了,应该直接枪毙她”。 2022年11月30日上午,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情人法子英共谋并分工,由劳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梨”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被抓获归案。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劳荣枝被控犯下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绑架三宗罪。2020年12月的庭审持续了两天,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最终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 ,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9月16日,劳荣枝案一审辩护人已会见劳荣枝,并称法院已收到劳本人签字的上诉状及二审仍然希望接受法援律师援助的书面申请。 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8月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常见的情形有: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3)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执行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死刑不一定是立即执行。如果是被宣告为死刑缓期执行的,会有两年的考验期,如果是宣告死刑立即执行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会被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如下: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死刑的条件如下:(1)犯毒情节恶烈,一般在50g以上的;(2)杀人情节恶烈;(3)强奸情节恶烈;(4)臣额贪污情节恶烈;(5)团伙头目及团伙人造叛国恶烈;(6)教唆导致重大死亡及经济损失情况恶烈;(7)放火造成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情节恶烈;(8)投毒造成重大死亡情节恶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劳荣枝判死刑立即执行吗
“我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极其简单的、依赖别人的人。”很难想象,这是“杀人女魔头”劳荣枝在一审庭审现场亲口说出的话。 自从2021年9月9日,劳荣枝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支持判决结果并称“大快人心”,个别网友曾表示“不用二审了,应该直接枪毙她”。
2022年11月30日上午,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 时隔一年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日上午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劳荣枝的上诉还有没有意义? ● 法院能否在一审判决后将劳荣枝“直接枪毙”?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死刑执行完毕,需要花多长时间? ● 对于劳荣枝的上诉,二审法院是进行部分审查,还是全面审查? ● 在案件面前,审判与民意之间是何种关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科带头人石经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延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王政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黄健在接受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采访时,就上述几个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越是性命攸关,越需严谨慎重 个别网友认为,像劳荣枝这样的事关七条人命的杀人凶手,在一审判决过后应当将其“直接枪毙”,才能以最快速度实现正义。那么,法院能否这么做呢? 不能。郑延谱告诉记者,当二审法院收到劳荣枝的上诉状并确定启动二审程序后,会对劳荣枝的杀人行为进行综合评价,继而判断劳荣枝行为的“必杀性”。
2020年9月1日一审首次开庭,劳荣枝指认相关证据材料。 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最为严厉的刑罚。因此,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死刑案件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 在郑延谱看来,死刑复核是检验死刑判决准确性程度的一道“阀门”。“法院通过不断地审核及论证,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准确性,保证死刑政策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从而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 黄健表示,死刑判决生效后至死刑执行完毕,这中间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交付下级法院执行、通知同级检察院到场派员监督、在行刑前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等程序。 对于二审法院多久能够获得死刑复核结果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所以,死刑复核期限在个案中难以预测,不同案件差别较大。少则不到一个月,如药家鑫案、赖小民案;多则可能几年,如王书金案的第一次死刑复核。” 但死刑被核准后多久才能真正执行死刑,这一时限有在刑事诉讼法第262条明确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此前的二审维持原判,上诉也不意味着“苟延残喘” 一年多后的今天,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仍判处劳荣枝死刑立即执行。对此,部分网友提出疑问,劳荣枝的上诉是否还有意义?上诉真的只意味着被告人得以“苟延残喘”,没有其他作用吗?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在法庭接受审判现场。 其实不然。上诉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以及最大程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王政勋认为,正是因为上诉制度的存在,使得增加了一道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审判程序,那么“冤假错案”发生的几率就会相应减少,司法公正就更能得到保障。即使“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上级法院也是以法定形式确认了一审判决的正确性,有力保证了公正的实现。” 刑事上诉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正当性与民众的可接受性。此外,黄健表示,上诉也能使被告人的上诉事实和上诉请求得到上级法院的全面审查,从而使她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二审程序是不拘泥于当事人上诉内容的全面审查 二审到底会在一审的基础上,审查些什么呢?针对网友的这一困惑,郑延谱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不拘泥于当事人的上诉内容。因此,劳荣枝案也会被二审法院全面审查。
受害人殷某在铁笼中遇害的出租屋。 所谓“全面”,就包括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是否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诉和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采纳情况等等。”王政勋解释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实际上,不是只有在作案现场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才算作主犯。石经海表示,如果法院调查清楚后发现,劳荣枝虽然没有在现场直接杀人,但仍然在杀人行为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那么同样算作是主犯。因此,二审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也会注意查明,劳荣枝“到底是属于起到主要作用的实行犯,还是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还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这三种不同的地位和身份,将会影响定罪量刑的判断。
一审首次开庭时,劳荣枝在法庭进行自我辩护。 “劳荣枝的口供属于能够证明本案事实的直接证据,自然也会被二审法院重新审查。”黄健认为,劳荣枝之所以始终主张自己未参与任何杀人过程,主要是其以为法子英已“死无对证”,无其他证据对自己是否参与杀人过程的口供部分进行补强或反驳,“这也是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主张辩护意见的基础理由。” 但是,劳荣枝的口供并不是孤证,在法子英被执行死刑之前,他的口供、犯罪现场鉴定结论以及幸存的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都已被记录在案。 严格依法审判的同时,尊重民众追求公平正义的观念 对于审判与民意之间的关系问题,石经海认为,站在公民善良朴素认知的角度,对于杀害七条人命的凶手,民众希望对其处以极刑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应当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判。” “自古以来,民众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所形成的观念就是‘杀人偿命’。但判决应严格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应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司法和民意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在行为定罪过程中更应谨慎把控。”郑延谱表示,民意与司法公正之间并非不可调和,它们可以形成良性互动。 在王政勋看来,民意体现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基本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念,这种观念应该得到尊重。“但刑事判决首先要实现罪刑相当,决定刑罚轻重的首要因素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民意应在该前提下起到一定作用,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以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的独断与封闭审判。”黄健谈道,尤其是在诸如劳荣枝案这类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审理法院更应在程序公开、裁判文书论证说理上做足工作、做好工作,以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判决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判决死刑不一定是立即执行,要看具体宣判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第五十条第一款: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久执行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在7日内执行。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3、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并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由执行人员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必须在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得示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