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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60种诡辩方法,诡辩术是指什么?请详解,最好能举例子~~~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30 04:47:03 浏览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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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诡辩方法总结

常见的诡辩方法:

1.滑坡式逻辑推理:

因为A导致了B,而B导致了C,而C导致了D,而D导致了E,所以我们得出结论,A导致了E。

例:蝴蝶效应。

例: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么华师的挂科率将上升。如果华师的挂科率上升,那么意味着华师的办学水平在下滑。如果华师的办学水平在下滑,那么意味着湖北省的一所重点211大学的水平在下滑。如果湖北省一所重点211大学的水平在下滑,那么意味着湖北省的高等院校水平在下滑。湖北省的高等院校水平在下滑,将导致全中国的学术水平的下滑。全中国的学术水平的下滑,将导致中国综合国力的降低。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么中国的综合国力将会降低。

解释:

(1)因果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由因导致了果,而是存在大前提和小前提进而才能得出结果。而滑坡式逻辑推理的逻辑线仅仅只提出了小前提,它的大前提其实已经被省略掉了。而对于这么长的一个逻辑线,其中的有些逻辑推理的大前提可能本身就是矛盾的,因此,这个逻辑推理并不能成立。

(2)一件事物形成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很多时候是一系列复合因素的结果。即使滑坡式逻辑推理中的每一步都是正确的,我们也仅仅只能得出结论“此因素是此结果的原因之一”,而不能够简单粗暴地说:“此因素是此结果的原因”,更不能说“此因素是此结果的关键原因”。但是诡辩者往往通过高超的语言技巧让人们认为这三者是等同的。



2.从众式论述:

因为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所以这么做是正确的(符合道德的)。

例:因为行人都闯红灯,所以行人闯红灯是一种正确的符合道德的行为。

解释:这种诡辩的关键之处在于,虽然他的论证确实不能成立,但是你同时也很难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是错误的。原因在于,一般情况下,由于功利主义道德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人所做出的选择,确实会被行政机关定义为一种“正确”的行为,进而进入现代社会的教育系统。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这样宣扬集体主义精神的地方,这种现象越发明显。但是,大多数人认为正确或者符合道德的事情,和事情本身是否是符合道德或者正确,并不是可以绝对相等的。原因在于自由主义道德因素的影响,以及人类本身不完全理性的特性的存在。因此,从众式论述也是诡辩的一种形式。



3.言论者个人的行为推断:

例:因为这个人是个智障,所以他说的话是错误的。

解释:非常明显,言论者本身的道德水平与能力水平,和他所说话的正确与否,是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的。然而,这种推断却将这种“相关性”转化成为了“因果性”,所以诡辩就出现了。我们可以这么假设:假设有一个人真的是完全的智障,他的行为真的是完全不理性的,他所说的话真的是完全随机的汉字,那么“他所说的话是正确的”这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此,这种诡辩是不能成立的。



4.模糊化推论:

例:因为我们正处在一场战争之中,所以我们不需要做环境保护。

解释:和之前出现在本文中的诡辩一样,“正处在战争之中”,和“需要做环境保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退一万步讲,即使我们从相关性的角度来考虑,我们也只能说“正处在战争之中”和“能够做环境保护”之间具有相关性。而模糊化推论直接将两者之间说成是具有因果关系,明显是故意混淆概念。



5.不恰当的类比论证:

例:略。

解释:严格意义上来说,任何程度上的类比论证都属于“不恰当的类比论证”。类比论证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A是公认的成立的,而B在某些方面和A是相似的,因此B也是成立的。然而,我们知道,如果真正要做到“完全恰当”,“某些方面”就得趋近于“所有相关方面”,而“相似”就得趋近于“相同”。但真正能够做到上述这两条的事物,在一般情况下,就是两种完全一样的事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能够证明A是成立的,那么你的目的其实就已经达到了,类比论证没有意义。因此,一般情况下,所有的类比论证都是诡辩。



6.将特殊推广至一般

例:因为今天武汉的雾霾比北京的雾霾更加严重,所以武汉的空气质量比北京的差。

注:从特殊推广至一般并不是不能成立的。但是,从特殊推广至一般仅限于将你用于研究特殊现象的方法推广至研究一般问题,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你研究的结果推广至一般。比如在上述案例中,你可以通过研究雾霾程度来判断一般性的空气质量好坏,这个是可以从特殊推广至一般的,但是将你某一天的研究成果推广至一般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7.错误的原因分析。

例:我昨天考英语前没有复习,然后我考了满分。因此,只要考英语前不复习,我就能考满分。(或,因此不复习是我英语考满分的原因。)

解释: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

总结:绝大多数诡辩的核心就在于将“相关性”解释为了“因果性”。深刻地理解这一点以后,其实就足够识破现阶段你们遇到的一切诡辩了。

备注:我个人不建议大家在实际辩论中使用诡辩,但是如果你们确实想不到好的回击方式时可以试着适当地用一点点诡辩,但是大家千万不要通篇都是诡辩,尤其是千万不要在立论中出现诡辩,尽量把诡辩放在质询和自由辩环节,否则,我保证你会输得很惨。各位要想清楚一点,你们不是马薇薇,你们没有她那么快的反应能力,诡辩其实是很容易被有经验的辩手攻击的,如果你的防守不够快,那你就是玩火自焚了。因此马薇薇大神可以双重诡辩玩得转,你们不可以。我希望大家仅仅把诡辩作为一个为自己争取时间的方法,你们可以用一些很幽默的、让对手猝不及防的诡辩活跃一下辩场的气氛,也为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但是千万不要把诡辩当做一种取得胜利的方式。

反击他人诡辩的辩论技巧

  如果可以打个比喻,即把语言交锋比作战争,那么雄辩就是明枪,而诡辩则是暗剑。既要防遭人暗算,还要在适当时机能操戈向敌,反败为胜。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推荐反击他人诡辩的 辩论 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反击他人诡辩的辩论技巧
  一、驳斥诡辩的基本 方法
  (一)注解法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例如,库诺夫在美化帝国主义时,曾推论说:“帝国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和进步的……所以必须跪在帝国主义面前歌功颂德!”对此,列宁就用明确概念的方法一针见血地驳斥了库诺夫所玩弄的偷换概念的伎俩,库诺夫用“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概念偷换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内涵并不一样。通过得以这两个概念的澄清,库诺夫为帝国主义辩护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
  注解法可用来反驳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

  (二)兑现斥谬法
  从前,有一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人的命运。
  一次,国王召见占星家,问他自己能活多久。
  占星家想了想说:“您还能活一年。”
  国王一听瘫倒在地,卧床不起。聪明的宰相决心戳穿占星家的骗人把戏,于是问他:“你还能活多久?”
  占星家假装推算了一阵说:“20年。”
  宰相下令:“马上砍掉占星家的脑袋。”
  占星家一死,国王的病马上好了。
  占星家的“国王还能活一年”的结论显然是用了虚假论据,但由于一时无从考证,容易迷惑人。当占星家推出另一个论点“自己能活20年”时,宰相却使他一年也活不能,骗人伎俩不攻自破。抓住诡辩者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迫使其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就能使其观点的荒谬性暴露无遗。这种方法叫兑现斥谬法,它以客观事实为武器,所以有很强的逻辑力量。
  (三)列举反例法
  在论辩中,当论敌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推出了某种虚假的全称命题时,只要列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即可将对方驳倒。
  我国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堂上查对。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写了“微须”。考官巡堂时看到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怒道:
  “你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十分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归’,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一道呢?”
  考生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这里微服就是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那些以偏概全的诡辩,我们只要举出一个与其相反的具体例子,就可以驳倒它。因为同素材的b判断同a判断是不能同真的。用一个反例,就等于b真。b真那么a(即以偏概全的结论)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了。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结论,被考生列举反例驳得哑口无言。
  要用好列举反例法,就必须善于从千姿百态的事物中找出这么一个和对方论点针锋相对的反例,只此一点对方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四)以毒攻毒法
  明代陶宗仪的《辍耕录》中有这样一句话:“骨咄犀,蛇角也,其性至毒,而能解毒,盖以毒攻毒也。”在中医药方中,以毒攻毒是一种妙方。用于论辩,以毒攻毒也是制服机械类比、以偏概全、无关推论等诡辩的有效手段。
  一个小男孩在面包店里买了一个面包,发现面包比平时小得多,于是对老板说:“这个面包怎么这么小啊?”
  “哦,这样你拿起来就方便了。”显然老板在诡辩了。
  小男孩没再争辩,留下一点钱就要离开,老板赶紧大声喝住他:“嗨!你面包没给足钱啊!”
  “哦!不要紧,”小孩说,“这样,你收起钱来就方便了。”
  这种反驳可谓妙不可言。
  同样,对于伪辩证法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前面举过的那个借钱不还的例子,借钱者诡辩道:“我怎么能还你钱呢?现在的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在变,你还是向过去的我要钱去吧。”诡辩者否认事物质的规定性和相对稳定性,在被讨债者痛打一顿后,还不得 不接受这样的指责:“现在的我也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在变,你还是向过去那个打你的我算帐去吧。”
  (五)澄清因果法
  甲问乙:“只有深入生活,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对不对?”
  乙答道:“对。”
  于是甲作出判断:“那么你整天深入生活,写出的作品一定是好作品了。”
  乙方才明白甲是在挖苦自己。
  这里,甲运用了一个错误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因为深入生活只是写出好作品的重要条件之一,仅仅有此条件,不能判断能否写出好作品。
  为有效地反驳此类诡辩,必须掌握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两条规则:第一,否定前件即可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即可肯定前件;第二,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就上例来说,没深入生活就写不出好作品,能写出好作品就一定要深入生活;深入生活了并不一定能写出好作品,写不出好作品并不一定没有深入生活。总之。面对此类诡辩,可以先用这两条规则来检验,然后层层反驳到底。
  对于乱加因果这种诡辩术,只要让其放慢速度,讲清因果就足以使其自驳自己了。
  对于含糊其词这样的诡辩者,可以让其解释、阐明自己的观点,对对方的观点、论证下定义并反过来征求对方是否正确。对于断章取义、以权代证、悖论命题则要分析情况,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批驳。
  二、驳斥诡辩的基本素质
  上面介绍了五种驳斥诡辩的基本技巧,驳斥诡辩的方法还很多,对于一个口语表达者来说,重要的是掌握驳斥诡辩所需的基本素质,以便在论辩中灵活掌握和运用技巧,举一反三,堵住诡辩者之口。
  (一)掌握论辩学、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
  这是同诡辩斗争的强大武器。例如论辩学中的实事求是原则、平等原则、同一原则以及充足理由原则,它们既是正确论辩的基本原则,也是揭露诡辩的照妖镜。因为任何一个诡辩都是不合逻辑的论辩,它总要违背这四个原则中的某个原则。所以,用这四个原则去衡量对方的论辩,诡辩就会原形毕露。
  诡辩作为一种论证,与正确的论证一样,也是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组成。所以,在驳斥诡辩时,可以从论题、论据、论证方式这三个方面入手。根据诡辩的具体情况,或者指出它的论题错误,或者指出它虚假的论据,或者指出它论证方式不正确。只要指出这三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的错误,就说明诡辩者的论证不能成立。
  (二)寻找诡辩的矛盾之处
  首先从论点上说,诡辩常常是为谬论辩护,谬论之所以荒谬是由于它同客观事实正确的理论相矛盾,既然把谬论说成真理,那么,如果从诡辩中抓住其与事实及正确的理论相矛盾之处,将其揭露出来,诡辩的阴谋就宣告破产。其次从论据和论证上说,诡辩要么论据有虚假的地方,要么论证有反逻辑的地方,只要找出其自身的矛盾,诡辩也就不攻自破了。
  (三)培养反常态思维
  众所周知的哥伦布立起鸡蛋的 故事 ,其本身就是一个用诡辩来反诡辩的过程。
  创新性思维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循规蹈矩。人的心理定势是指人们对事物的反应,往往受先前 经验 、观点、动机和需要等的影响,如果多年的观念定了型,再凭它去认识、处理新的现象,这就是定势。定势可以用来提高工作效率,掌握了有效的规范和方法,这种习惯性的东西会帮助人们处理问题时得心应手,省时省事。
  可是定势具有两重性,诡辩与反诡辩都最忌心理定势。如果使一种思路固定下来,成为习惯,那么采取有效思路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少。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常常采用一种固定的思路,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常态思维。这种思维程序是直线型的、单向性的,认识主体只能适应一个视角、一个侧面去认知对象,造成了特殊条件和异常状况下的思维阻塞,妨碍了思维的敏捷性。反常态 思维训练 能软化自己的大脑,在从超常角度进行思维活动的过程中,大大突破固定的 思维方式 ,用自己熟知的概念、映象纳入新的关系,用全新的观点考察对象,并作出正确的结论,以增强思维的机敏度。培养反常态思维的首要条件就是克服心理定势,从新的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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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有哪几种方法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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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诡辩术
作者:华玉洪
豆瓣评分:7.4
出版社:延边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1988
页数:158

识别诡辩的实用方法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一些感觉不太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合理的假道理,我们称之为诡辩。比如,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很多书都可以给我们多种识别诡辩的办法,但《逻辑思维与诡辩》一书告诉了我们怎样在逻辑层面识别并揭穿诡辩的简单方法。

作者认为,所有的诡辩,都是违背了思考的规则,只要抓住规则可以了。从思考的规则出发,我们可以不管结论对不对,只关心该不该这样思考。书列出了几种比较常见的规则:

1、同一律

在思考规则中,排在第一位的规则,叫同一律。即,在一次论证过程中,不能偷换概念。

比如前面说的"白马非马"这个例子,说的是公孙龙骑白马过函谷关,守卫说:人可以过,马不行。公孙龙说:但我的是白马,不是马啊!守卫一脸茫然:白马不是马嘛?公孙龙说:白马不是马。如果白马是马,那马为什么还要有白马这个名字呢?

概念包含两重定义,一是内涵,二是范围。诡辩的套路,就是偷换其中一重定义。"白马非马"例子中,马的内涵是马的形态,而白马内涵特指马的颜色,公孙龙偷换了概念的内涵这一重定义。

偷换范围这重定义的例子有:赫胥黎支持达尔文的人类是猴子进化来的这一观点时,有一贵族质问他,你说人类是猴子进化来的,那你的祖父是猴子变的,还是你的祖母是猴子变的?这个贵族偷换了概念的范围,缩小了人类这个概念的范围,变成了具体的某个人。

2、理由充分律

结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而且理由和结论之间要有联系。试图通过否则的前提来得出肯定的推论,是不成立的。

比如:你不喜欢喝茶,也不喜欢喝咖啡,所以你喜欢喝牛奶。这个论证的理由就不充分。

又比如,看演唱比赛时,你说这个人唱得真难听,可能有人会说,有本事你唱啊。其实从逻辑上看,歌手唱得好不好,跟你能不能唱,是没有联系的,你只需要回复一句:这是两码事,不能连在一起说。

3、矛盾律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两个判断,不可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我们不能用否定的判断来推导出具体的结论。

比如,椅子是黑色的,它对应的否定应该是:这把椅子不是黑色的。但不能因此有人说椅子不是黑色的,他就可以推断出这把椅子是白色的。



识别诡辩的方法有很多种,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方法,只要我们有兴趣去研究,就会建立一套实用的思考方式,为我们处理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带来帮助。

二难诡辩术的例子

二难诡辩术的例子为普罗塔格拉斯与他的学生欧提勒斯打过一场官司。
古希腊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普罗塔格拉斯与他的学生欧提勒斯打过一场官司,欧提勒斯向老师普罗塔哥拉斯学习法律,他刚开始学习的时候跟他的老师签订过合同。
合同中大概是这么讲的:欧提勒斯需要先向老师普罗塔哥拉斯付一半的学费,另外一半学费则要等他学业有成之后并且打赢第一次官司时再付。但是,欧提勒斯毕业后根本不出庭打官司,这样普罗塔哥拉斯就得不到另一半学费。
这时普罗塔哥拉斯向法庭提出了诉讼,并且向他的学生说:“如果你打赢了这场官司,按照我们的合同,你要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输掉了这场官司,按照法庭宣判,你依然要付给我学费。你这场官司或打赢,或打输,你都要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诡辩术:
诡辩术,或者说是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
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术的意思诡辩术的意思是什么

诡辩术的词语解释是:诡辩术guǐbiànshù。(1)模棱两可或似是而非的推理;对原则的错误运用,特指对法律道德原则的错误运用。诡辩术的词语解释是:诡辩术guǐbiànshù。(1)模棱两可或似是而非的推理;对原则的错误运用,特指对法律道德原则的错误运用。结构是:诡(左右结构)辩(左中右结构)术(独体结构)。拼音是:guǐbiànshù。注音是:ㄍㄨㄟˇㄅ一ㄢ_ㄕㄨ_。诡辩术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网络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诡辩术诡辩术,或者说是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关于诡辩术的成语百喙莫辩论辩风生辩才无碍弃道任术仁心仁术关于诡辩术的词语弃道任术回天乏术神术妙计辩才无碍神术妙策计然之术单复之术析辩诡辞心术不端论辩风生关于诡辩术的造句1、“他称之为花言巧语或者诡辩术,”法兰克福先生说,“并且视哲学为花言巧语和诡辩术的最大的敌人。”。2、他的职责是完美的传授哲学,占星术,诡辩术,逻辑学,手相术和火卜术。3、本文从幽默中最常见的诡辩术入手,举例分析说明了诡辩运用于幽默的广泛性和不可替代性。4、这些指责很自然无法尊重被攻击观点的细微差别,是一种经常得到如雷掌声的粗鲁的诡辩术。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诡辩术的详细信息

诡辩论是什么意思

诡辩论(Sophistry)是指一种通过使用似是而非的逻辑、辩论技巧和伪词来欺骗、误导或迷惑他人的辩论方法。它常常是为了推动个人或特定立场的利益而使用的,而不是追求真理或透过理性讨论解决问题。
诡辩论者通常操纵语言和辩论技巧,以制造错综复杂、迷惑人的说辞,以达到欺骗、误导或引导他人接受他们的观点的目的。他们可能使用诱骗、模糊定义、悖论、扭曲事实、转移话题等手法来迷惑对方,使对方难以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或有效地辩驳。
诡辩论的目的通常不是为了揭示真相或追求正确答案,而是为了扭曲事实、误导他人、逃避责任或赢得辩论。因此,诡辩论通常被视为一种不诚实和不可靠的辩论策略,而不是促进理性讨论和决策的方法。
诡辩论是指在辩论过程中使用欺骗、歪曲事实、操纵论点等不诚实的方式来搬弄是非、误导对方和观众的辩论方法。诡辩论通常不得体,违背辩论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旨在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辩论的胜利。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诡辩的意思是动,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背了逻辑规律,作出了似是而非的结论。近狡辩。无理狡辩。
拓展资料:
诡辩,或者说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歪曲地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或多或少的“理由”或“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
详细解释:
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术是指什么?请详解,最好能举例子~~~

这时的错误判断就成为整个诡辩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成为诡辩的核心依据。
关于诡辩,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给了精辟的解说。他说,诡辩是“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芝诺提出几个著名的悖论,就是个例子。比如,阿基里斯(Achilles,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的善跑猛将)追龟,说:“这个论点的意思是说:一个跑得最快的人永远追不上一个跑得最慢的人.因为追赶者首先必须跑到被追者的起跑点,因此走得慢的人永远领先。
诡的意思是欺诈。辩的意识是辩解、辩论。
诡辩是指有意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论证方法。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诡辩是以得出错误论点为目的的论证。诡辩是一种论证过程,诡辩的结果就是谎言。诡辩的反义词是明辨。
诡辩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在论证其论点时,总会拿出一大堆的理由,搞一些虚假或片面论据,进行歪曲的论证,目的是为自己的错误论点进行辩护。
在诡辩论中,论点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称为佯谬。论点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称为似是而非。
诡辩者为了达到诡辩目的,所采取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列举如下:
1、 无解。直接提出无法解释和不能证明的论点。
例如:“电荷说”。电荷说认为质子带一个正电荷,电子带一个负电荷。“电荷”的本质是什么?正负电荷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正负电荷如何相互作用?电荷与什么物理量有关?质子质量是电子质量的1840倍,它们的电荷量为啥相等?这些问题都不可思议。
例如:“万有引力”。万有引力定律是英国的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首先提出的。牛顿认为任何物体之间都有相互吸引力,这个力的大小与各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当时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理论,却未能得出万有引力公式F=GmM/r2,因为公式中的G实在太小了,因此他提出:F∝mM/r2。直到1798年,英国的卡文迪许利用扭秤测出G=6.67×10-11N㎡/kg2。牛顿无法解释引力的形成机制。
例如:“质能转化”。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认为:“质量随着速度的增加而增加,当速度接近光速时,质量趋于无穷大。”“物质的质量是惯性的量度,能量是运动的量度;能量与质量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物体质量的改变,会使能量发生相应的改变;而物体能量的改变,也会使质量发生相应的改变。”提出了质能转化式:
E=mc2
式中,E表示能量,m表示质量,c表示光的速度(近似值为3×108m/s)。
例如:“时空弯曲”。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认为:“由于有物质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会发生弯曲,而引力场实际上是一个弯曲的时空”。
2、虚假论据。用虚假例证和错误原理作为论据,论证出错误的论点。
例如:甲:“上帝是存在的”。乙:“我从来没有见过上帝,上帝不存在”。甲:“我们没见过上帝,是因为没有机会见到上帝,这并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
例如:用“电荷说”证明“电子排布规律”。电子排布规律主要有泡利不相容原理、能量最低原理、洪特规则。
(1)泡利不相容原理:每个轨道最多只能容纳两个自旋相反的电子。
(2)能量最低原理:电子尽可能占据能量最低的轨道。
(3)洪特规则:在相同能量的轨道上,电子在排布的时候优先进入空轨道,每个轨道中的单电子取得相同自旋。
例如:用“电荷说”证明“电子决定论”。电子决定论认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决定元素的类别。因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4为金属,>或=4为非金属,=8(第一层为最外层时=2)为稀有气体元素。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决定元素的化学性质。因为原子最外层的电子数<4为失电子,>或=4为得电子,=8(第一层为最外层时=2)为稳定。
例如:用牛顿的“万有引力”证明“暗物质”、“暗能量”。暗物质是科学家根据万有引力公式推算出来的物质。科学家通过计算天体之间的引力发现,天体质量产生的引力,远远不够维持一个个完整的星系,所以,就用暗物质来弥补星系的引力。
例如: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证明“时空穿越”、“四维空间”“宇宙大爆炸”等。
1932年,比利时天主教牧师乔治·勒梅特首次提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认为整个宇宙最初聚集在一个“原始原子”中,后来发生了大爆炸,碎片向四面八方散开,形成了宇宙。
美籍俄国天体物理学家伽莫夫第一次将广义相对论融入到宇宙理论中,提出了热大爆炸宇宙学模型,认为宇宙开始于高温、高密度的原始物质,最初的温度超过几十亿度,随着温度的继续下降,宇宙开始膨胀。
1965年,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发现了宇宙背景辐射,后来他们认为宇宙背景辐射是宇宙大爆炸时留下的遗迹,从而为“宇宙大爆炸”理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他们也因此获197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英国的霍金对于宇宙起源后10-43秒以来的宇宙演化图景作了清晰的阐释。他说:宇宙的起源最初是比原子还要小的奇点,然后是大爆炸,通过大爆炸的能量形成了一些基本粒子,这些粒子在能量的作用下,逐渐形成了宇宙中的各种物质。
例如:“劳动价值论”。1672年,英国的威廉·配第首次提出了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随劳动生产率变动而变动。
例如:用“劳动价值论”证明了“剩余价值论”。1867年,德国的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他一天创造的价值同他每天的消耗全然不同。雇佣工人每天除了补偿自身劳动力价值以外,还必须额外工作若干小时,马克思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称为“剩余价值”。工人赚企业的钱,企业赚消费者的钱,产品的价格越高,赚得越多。剩余价值理论既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例如:效用价值论。英国的尼古拉·巴尔本(1640-1698年)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指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意大利的F·加利亚尼(1728-1787年)指出:价值是物品同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价值是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的。
例如:用“效用论”证明了“边际效用论”。19世纪70年代,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法国的瓦尔拉斯,差不多同时但又各自独立地提出了边际效用论。认为物品对人们最后1单位需求的满足能力即边际效用,边际效用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
例如:“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自然形成的。主张听天由命,顺其自然。历史发展不同步证明人对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人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3、含糊其词。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点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糊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目的辩护。
例如:凡是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为了骗人索财,就竭力说些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例如:为某个“因果报应”诡辩,一旦你举出因果报应的反例,他立即就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6、循环论证。论点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点去证明。因就是果,果就是因,无限循环。
例如:“否定之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无限循环。
例如:“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朋友的敌人是敌人”。其实不一定。
例如:“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生命轮回。
7、模棱两可。
例如:辩证唯物主义。既唯物,又不唯物,模棱两可。

诡辩什么意思

诡辩的意思如下:
诡辩的基本解释:
1、颠倒是非黑白的议论。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2、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理。
3、为了扭曲他人的理论使用一些无根据的论据。
诡辩的引证解释:
1、亦作“诡辨”。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议论。
①《史记·五宗世家》:“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
②司马贞索隐:“谓诡诳之辩,以中伤于人。”
③《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诟前人,舍成说,而自为纷纷,助所阶已。”
④《新唐书·李训传》:“仲言持诡辩,激昂可听,善钩揣人主意。”
⑤巴金《除恶务尽》:“喧嚣一时的所谓‘文艺黑线专政’论,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奇谈谬论,从头到尾,都是林彪、‘四人帮’一伙的谎言和诡辩。”
2、逻辑名词。
外表上、形式上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却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虚构论据等手法,作出颠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论。
黑格尔解释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论证方法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