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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经典例子借钱,诡辩论经典例子有哪些?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06 04:13:01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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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如果我借了别人钱承诺要10年后还,到了10年后,我说10年前向你借钱的人不是现在的我了不还钱

十年后的河流可能河床会发生变化,河道、水质等也会变化,而你血型、遗传基因却不会变,所以欠钱必须还
恩,十年前是亲生儿子,十年后就特么变成人家亲生儿子了?
是同一个人,就算换了肉身,灵魂是永恒不变的。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是诡辩论,事物的变化发现不一定改变事物的本质,人第二次踏入河流时接触到的水不是第一次时的水,水变了,但河流仍然是同一条河流。
同理,10年后的借钱人,年龄变了,但人还是同一个人,被要求还钱的“借钱人”,不是“10年前的借钱人”,而是“现在的借钱人”。

诡辩论经典例子有哪些?

1、一个人有三个头
某甲对某乙说:“我能证明‘一个人有三个头’。”乙说:“愿闻高见。”甲说:“每个人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所以,一个人有三个头。”
2、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不对?”那人回答:“当然对呀!”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
3、大胆刁民,本官何曾亏了你
从前有一个县官要买金锭,店家遵命送来两只金锭。县官问:“这两只金锭要多少钱?”店家答:“太爷要买,小人只按半价出售。”
县官收下一只,还给店家一只。过了许多日子,他不还帐,店家便说:“请太爷赏给小人金锭价款。”县官装作不解的样子说:“不是早已给了你吗?”店家说:“小人从没有拿到啊!”
县官拍案大怒道:“大胆刁民,本官要你两只金锭,你说只收半价,我已把一只还给了你,就折合那一半的价钱,本官何曾亏了你!”店家听罢,苦不堪言。
4、天机不可泄露
从前,有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中遇到一个人称“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们此番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掐算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指头。三个秀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求说清楚一点。算命先生说:“天机不可泄露,以后你们自会明白。”
后来三个秀才只考中了一个,那人特来酬谢,一见面就夸奖说:“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虚传。”还学着当初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指头说:“确实‘只中一个’。”秀才走后,算命先生的老婆问他:“你怎么算得这么灵呢?”
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一根指头,可以作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没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个考中’;要是考中两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实上是哪种情况,都能证明我算的是对的。”
5、谷子落地
一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三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字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6、向朋友借钱
诡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不还,朋友找他要,欧布里德说:“借钱的是过去的我,你找过去的我要吧!”朋友揍了他一顿,欧布里德说要去法院告他,朋友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你去告过去的我吧!”

什么是相对主义诡辩论

相对主义和诡辩论是两个有密切关系的哲学概念或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上所反对的相对主义,是指割裂了事物相对(静止)与绝对(运动)的辩证关系,片面地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否认事物和认识有质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一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认识事物的方法。比如河流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人甚至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诡辩论是一种对事物歪曲论证方法,明明知道这样说是错的,但运用相对主义的思维方式进行狡辩,“比如白马非马论”,割裂了矛盾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的关系,把马和白色的马强行分为两个事物。
相对主义诡辩论、说的通俗点.其实就是钻牛角尖。老师上课举例说.A向B借了钱,B找A要钱.A却说向你借钱的是过去的我卜是现在的我.所以卜要再找我了.B恼羞成怒.痛扁A一顿,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卜是现在的我.其实问题的答案就这样简单啦
相对主义诡辩论、说的通俗点.其实就是钻牛角尖。举例说.A向B借了钱,B找A要钱.A却说向你借钱的是过去的我卜是现在的我.所以卜要再找我了.B恼羞成怒.痛扁A一顿,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相对主义,诡辩论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否认绝对运动和否认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
所谓静止就是指没有发生某一特定形式的运动而言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相对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和量度,是物质分化的前提和条件,正是由于事物在运动中存在着静止这一方面,才能形成无限多样、性质各异的事物。
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
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扩展资料: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相对主义是一种诡辩论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
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相对主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诡辩论

借钱不还的诡辩论错误

借钱不还的诡辩论错误只是承认运动,否认了相对静止,最终会陷入唯心主义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不还并说“借钱的我已经不是现在我了”是典型的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生活中对这种情况表达得淋漓尽致的就是欠钱不还还有理,以至于人们讽刺道:借钱的时候,我是大爷,别人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我是孙子,别人是大爷。那些借钱不还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

告诉我一些诡辩或相对主义的例子

相对主义诡辩论、说的通俗点.其实就是钻牛角尖.老师上课举例说.A向B借了钱,B找A要钱.A却说向你借钱的是过去的我卜是现在的我.所以卜要再找我了.B恼羞成怒.痛扁A一顿,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卜是现在的我.其实问题的答案就这样简单啦
薛定谔的猫,有三种状态!活着,死了!活着或死了!
子非鱼!
理发师悖论”,又称为“罗素悖论”,是由数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1901年提出。悖论内容:一个城市里唯一的理发师,只会替所有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
告诉我一些诡辩或相对主义的例子
你好,想要知道诡辩或相对主义的例子就必须知道什么叫诡辩论以及什么叫相对主义。
诡辩论其实就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举例:算命先生,在算命时,经常会伸出一个手指头,来达到骗人目的。
有三位考生,问他:“听说你算命很准,你能不能算出,我们三位考上大学了没有?”
于是算命先生伸出一个手指头,道:“给钱!”“我已经算好了!”。结果三人无论怎么回答
都输给了算命先生。三人中一人说,我们没有人考上大学。算命先生说,我说的对吧,一个手
指,代表没有“一个人”考上大学。三人中矮个子说:“我们骗你的,有二个人考上大学
呢。”算命先生说,我说的对吧!“一个手指”就是说,一个人没有考上大学,二个人考上了
大学。诡辩论永远都是将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
而相对主义是一种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认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看问题的观点。
举例:一个书生拜见方丈被拒绝。过了两天,一个县官来到这里,方丈去迎接。完了以后书生
问方丈?为什么厚彼薄此?答曰:不招待就是招待,招待了就是不招待。书生,听了以后。挥
拳打了方丈。方丈问为什么打我?书生说,打了,就是不打,不打就是打了。这就是相对主义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看问题的观点,
诡辩永远不会错。

关于诡辩论有什么经典的故事吗?

一个人有三个头
某甲对某乙说:“我能证明‘一个人有三个头’。”乙说:“愿闻高见。”甲说:“每个人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所以,一个人有三个头。”乙虽然知道甲的论证是错误的,但不能指出错在何处。在甲的论证中,从字面上看“没有人”这三个字前后出现两次,但表达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在“没有人有两个头”中,“没有”是一个否定词,它否定的是“有人有两个头”这一判断,意思是说“任何人都没有两个头”。这个全称否定判断的主项是“人’,不是“没有人”;而在“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中,“没有”这个否定词否定的是“人”这个概念,因而“没有人”在这里表达的是一个独立的否定概念——“无人”,即“一个人也没有”。如果前面的“没有人”和后面的“没有人”意思一样,则“没有人有两个头”就是一个虚假的判断。所以,甲的论证是利用字面或语词的相同,暗中偷换了概念,从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不对?”那人回答:“当然对呀!”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欧布利德斯的诡辩就在于,前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原来就有的东西仍然存在,后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根本没有的东西也仍然存在。这是强加于人,因为从来没有的东西,不存在“失掉”或“没有失掉”的问题。可以看出,在欧布利德斯的议论中,“没有失掉”这个词,前后表达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大胆刁民,本官何曾亏了你
从前有一个县官要买金锭,店家遵命送来两只金锭。县官问:“这两只金锭要多少钱?”店家答:“太爷要买,小人只按半价出售。”县官收下一只,还给店家一只。过了许多日子,他不还帐,店家便说:“请太爷赏给小人金锭价款。”县官装作不解的样子说:“不是早已给了你吗?”店家说:“小人从没有拿到啊!”县官拍案大怒道:“大胆刁民,本官要你两只金锭,你说只收半价,我已把一只还给了你,就折合那一半的价钱,本官何曾亏了你!”
店家听罢,苦不堪言。
这位县太爷为了勒索钱财,绞尽脑汁想办法讹人。他的话乍听起来似乎有理。我们假定原先每只金锭1000 元,店家说只按半价出售,即每只降为500 元。现在县官不是把两只金锭都留下,而是只留下一只,把另一只仍按1000 元计算退还给店家,其中500 元是减了半价之后的金锭的价钱,余下的500 元作为自己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款付给了店家。这里的奥秘就在于,首先,退还的那只金锭不应仍按1000 元计算;其次,这只金锭原先并没有付钱(如果原先已经付了1000 元,减了半价之后也就无须退还了),因而它仍然是店家的而不属于县官,怎么能用它折合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钱呢?把原来属于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东西来顶帐,这就是县官玩弄的强词夺理的诡辩。从概念的角度看,就是故意混淆概念,即把“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等同于“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的价款”。
天机不可泄露
从前,有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中遇到一个人称“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们此番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掐算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指头。三个秀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求说清楚一点。算命先生说:“天机不可泄露,以后你们自会明白。”后来三个秀才只考中了一个,那人特来酬谢,一见面就夸奖说:“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虚传。”还学着当初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指头说:“确实‘只中一个’。”秀才走后,算命先生的老婆问他:“你怎么算得这么灵呢?”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一根指头,可以作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没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个考中’;要是考中两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实上是哪种情况,都能证明我算的是对的。”老婆听后高兴地说:“你的鬼点子真多,我算是服了你了。”利用多义词、主观地应用概念的灵活性,是一种狡猾的诡辩手法。诡辩论者在议论中常常故意把话说得模棱两可、模棱多可,含糊不清,以便见机行事,给自己留下任意解释的余地。这位算命先生正是利用在特殊情况下“一”的多义性进行诡辩,并以此骗取他人的钱财。
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一个电影院里正在放电影,观众席上有几个人高声说话,旁边的一位观众劝他们说:“请你们不要讲话,好吗?”其中一个小伙子倒打一耙说:“嘿嘿,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在公共场所看电影时大声说话,妨碍别人看电影,是一种违反起码的社会公德的行为。对这种行为提出批评是完全正确的。这位青年同志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指责批评者“也在讲话”,这就把看电影时的“大声讲话”同制止这种行为的“讲话”以及同一般的“开口对人讲话”混为一谈,是纯属故意混淆概念的诡辩。
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甲:“老张和老李在工作中配合得很好,没有发生过矛盾。”
乙:“谁说没有矛盾!”
甲:“请你说出他们有矛盾的根据来。”
乙:“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矛盾。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矛盾”是个多义词,它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至少可以表达以下几个概念:①表达哲学概念,指的是客观事物内部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立统一”;②指的是“思想矛盾”,它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③指的是“逻辑矛盾”,它是思维的组织结构的矛盾,表现为讲话中的自相矛盾;④指的是“不一致”,如“言行矛盾”,“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矛盾”;⑤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不团结”现象。甲是在上述⑤的涵义上使用“矛盾”这个词的,而乙却把它偷换为①的涵义,这是故意抬杠。
有一天,两个学生去请教他们的老师:“老师,究竟什么叫诡辩呢?”
老师望望两个学生,想了一会称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做客,一个很爱干净,一个很脏。我请他们两个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人中谁会洗呢?”
学生脱口而出:“那还用说,当然是那个脏的。”
老师摇摇头说:“不对,是干净的去洗。因为他养成了爱清洁的习惯,而脏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本不想洗。你们再想想看,是谁洗澡了呢?”
学生忙改口:“爱干净的!”“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老师立即反驳后,再次问学生:“这么看来,谁洗澡了呢?”“脏人!”学生只好又改回开始的答案。“又错了,当然是两个都洗了。”老师说,“爱干净的有洗澡的习惯,脏人有洗澡的必要。怎么样,到底谁洗了呢?
学生眨着眼睛,犹豫不决地说:“那看来就是两个都洗了。”“又错了!”老师笑道,“两人都没有洗澡。因为脏人不爱洗澡,而干净人不需要洗澡。”“那……老师你每次说得都有道理,可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我们该怎样理解呢?”“这很简单,这就是诡辩
承认绝对运动,否认相对静止。
“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还有,诡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不还,朋友找他要,欧布里德说:“借钱的是过去的我,你找过去的我要吧!”,朋友揍了他一顿,欧布里德说要去法院告他,朋友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你去告过去的我吧!”
以前有户家人A的老婆在一次洪水中被淹死了,尸体被冲到别的地方,被一个人B捞到了。 A向B要尸体,B提出有报酬才给,双方谈不拢。于是分别都去请教“智者”C。 C对A说:尸体只有你们才会要,你们不要B拿着也给不了别人,所以你不用怕,等着好了。 C对B说:尸体只有你才有,你不给,B也无法从别人那里得到,所以你不用怕,等着好了。
最有名的是“白马非马”的故事
白马非马
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孔子的六世孙,大名鼎鼎的并自认为聪明的孔穿,为了驳倒公孙龙的主张,找上门去辩论,结果被公孙龙驳得无以应对,吃了败仗。
辩论是在赵国平原君家里进行的。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高尚,早就愿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弃,那他公孙龙也就不成其为公孙龙了。所以公孙龙回答孔穿说:“先生的话错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教的了。”
接着公孙龙又批评孔穿的求学态度:“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再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在前哨战中,孔穿已处于下风。公孙龙不愧为一位能言善辩的逻辑学家。他在教训过孔穿以后,又针对孔穿其人,宣传起自己的理论。公孙龙引经据典地说:“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孔仲尼(孔子)所赞同的。”孔子所赞同的,你孔穿还能不赞同吗?
公孙龙对孔穿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
仲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公孙龙评论道: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末了,公孙龙又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啊!”孔穿无法回答。
“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战国时稷下的儿说最先提出的一个命题。儿说的本意是什么,后人已无从查考。
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逻辑思维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扩展资料:
诡辩论的实质:
诡辩论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是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
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歪曲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
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诡辩论

著名的诡辩论有哪些值得你推荐?

1 白马非马:公孙龙
2 芝诺诡辩:即阿基里斯与乌龟的故事(阿基里斯不是兔子,而是古希腊一个跑步很快的人。)
3 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我比较推荐一个非常著名的诡辩论是在《战国策》当中。有人给楚王送了一个不死仙药,刚要送进去的时候被门卫拦住了,并且询问他说能吃吗?别人回答能吃。所以卫士就拿走药直接吃了。楚王听后特别的生气,让人杀这个卫士,这个卫视就采用诡辩论,混淆了概念。
对我来说比较优秀的诡辩就是庄子的诡辩,他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巧妙的避开了整个话题,而且对自己的面子也有了一定的保留,同时因为他面对的是朋友,所以这样的说法也是非常恰当的,同时也将对方逼的说不出话来,是非常好的一个例子。
我觉得应该是高中的政治课本哲学里面的内容吧。有人向另一个人借钱,当这个人去催债的时候,借钱的人却说:借钱的是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你要想催债的话,就找过去的我好了。然后这个人很生气,就打了他一顿 并跟他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你要找的话就找过去的我好了。然后我觉得这个诡辩的内容是非常的有趣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诡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后,一直拖着不还,朋友只好前去讨债,没想到欧布里德却说“一

A 试题分析: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欧布里德错误在于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故本题选A项。BCD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点评:本题一方面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另一方面考查学生从故事中抽象概括出相应哲学观点的能力。此题难度适中。

历史上著名的诡辩问题有那些

1、白马非马
这个著名的诡辩问题出自公孙龙的《白马论》,他首先提出马是用来称呼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称马的颜色,而不是称呼马的形体,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其次,他说明马包括所有的各种不同颜色的马,“白马”只限于白色的马,与黑马,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马”是与“马”不同的。
2、亚里士多德《谬辩篇》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这样一个诡辩问题:你有一条狗,它是有儿女的,因而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因而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3、整袋谷子
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2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
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4、罗素是教皇
哲学家罗素曾经用一个荒谬的等式证明了罗素是教皇的结论。
假定2+2=5;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易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5、犬羊相同
先秦名辩学家惠施曾提出过一个“犬可以为羊”的诡辩命题。可以这样论证:犬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动物,所以,犬就是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诡辩
还有就是洗澡.内容如下:
有两个人要去赴宴,甲爱干净,乙不爱干净,请问他们谁会去洗澡?
答案:1 甲会去洗澡,因为他爱干净。
2 乙会去洗澡,因为甲已经是干净的了,甲觉得没必要去洗
3 甲乙都要洗澡,甲爱干净当然要洗,乙要赴宴,所以要洗
4 甲乙都不洗澡,甲已经是干净的了,没必要洗,乙本来就不爱干净,当然不会洗
还有就是一个还钱的,答案你自己去猜:
有一个穷学生(学法律的),交不起学费,于是他写了一个借条给老师"毕业以后打的第一场官司,赢了便将钱还清"这学生毕业以后始终没有还钱,于是老师将他告上法院,但两个人都觉得不管是输或赢,都得利,请问为什么呢?楼下说的是正确答案!!!
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自己也搬不动的石头?
否定“上帝是万能的”。
推理,开发大脑,促进想象力和观察力,提高逻辑思维和辨别能力,以全新的视角剖析全局,从蛛丝马迹中探索真相,从杂乱无章中抽丝剥茧
还用问吗!
公孙龙的: 白马不是马!!!!是白马!!!
1、1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2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3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以此类推,1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2、射出的箭头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头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他们的理由是:疾飞中的箭,每一瞬间都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一点;在某点便是“不行”,不在某点便是“不止”,所以说“飞矢不行不止”。
3、名家认为,一根一尺长的木杖每天砍去二分之一,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是:物无穷尽,木杖本身有尽,然而不断分割,便成无尽。
4、“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 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5、诡辩家欧布里德向朋友借钱不还,朋友找他要,欧布里德说:“借钱的是过去的我,你找过去的我要吧!”,朋友揍了他一顿,欧布里德说要去法院告他,朋友说:“打你的是过去的我,你去告过去的我吧!”
扩展资料:
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学者,叫普洛太哥拉斯。有一次,他收了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叫爱瓦梯尔,两个人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上写明,普洛太哥拉斯向爱瓦梯尔传授法律知识,而爱瓦梯尔需分两次付清学费:第一次,是在开始授课的时候,第二次,则在结业后爱瓦梯尔第一次出庭打官司打赢了的时候。
爱瓦梯尔交上第一次学费,便孜孜不倦地向老师学习法律,学习成绩十分出色。几年以后,他结业了,但是过了很长时间,总不交第二次的学费。普洛太哥拉斯等了再等,最后都等火了,要到法庭去告爱瓦梯尔。
爱瓦梯尔却对普洛太哥拉斯说:“只要你到法庭告我,我就可以不给你钱了,因为如果我官司打赢了,依照法庭的判决,我当然就不会把钱给输了的人;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依照我们的合同,由于第一次出庭败诉,我也不能把钱给你。因此,不论我在这场官司中打输还是打赢,我不可能把钱给你。你还是不要起诉吧。”
普洛太哥拉斯听后,却有自己的打算,他说:“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把第二次学费付给我。因为,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了,依照法律的判决,你理所当然地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你当然也要付学费给我,我们当初的合同上就是这样写的。所以,不论官司胜诉、败诉,你总要向我交第二次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