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2、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3、道法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
- 4、“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5、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6、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7、.天道无为,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全面深刻的采纳。
- 8、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 9、道法自然出自哪里?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揭示了宇宙中事物间的关系,是人们处事必须遵循的原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在分析研究了宇宙各种事物的矛盾,找出了人、地、天、道之间的联系之后,所作出的论断。在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人受大地的承载之恩,所以其行为应该效法大地;而大地又受天的覆盖,因此大地应时时刻刻效法天的法则而运行;然而,“道”又是天的依归,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则周流不息;“道”是化生天地的万物之母,其性是无为的,其发展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为,因此说“道法自然”。实际上“自然”是“道”的自性,“道”本来就是自然无为的。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扩展资料: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
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老子哲学中非同寻常而又往往得不到确切解释的一个论题。有人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受事物本身的影响没有受人们对事物看法的影响大。许多《老子》的注释家对“道法自然”的解释就是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法自然
在没有进入“人法地”阶段之前,必须有一个“我法于母”的过程。人体是由父母精血而成的后天之躯,从父母身上获得先天真一之炁,全息性地继承了父母系中隐显生理组织结构遗传的基因信息,经过母亲十月怀胎,降生落地,来到人世间。得到母乳的哺育,完成了由婴儿、孩童、少年至青年的发育成长过程。可以说人身的一切都是父母所给,由父母之情所生,由父母养育而成长。正如空净师所云:“父母一念人成形,菩提原是觉有情。悟彻人根证大道,宏志方能登云城。”人降生之后,已由先天转为后天,尘世的繁劳,欲心妄念的损耗,使婴幼时期的先天状况逐渐消失。中年之后,先天真炁已变得残缺不全。人体生命要复还先天,只有通过修炼,夺取先天真一之炁,使生命质量逐渐复返到娘未生前的婴儿先天状态。
修炼“我法于母”,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等方面,效法母性的仁善慈爱之心。母爱是伟大的善德,要像母***护子女一样去爱护天下众生,爱一切万物,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修炼者本应继承父母仁善之心,不断克服人心之私,完成后天主观意识的改造,在三元回归和三源再造领域,完成“法于母”的过程。同时在命体方面,经过修爻补漏,逐步完成生命再造,达到在母腹中的先天乾健状态。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人如何效法地母呢?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吃的是大地长的,穿的是大地生的,衣食住行所需,无不是得之于大地母亲。可是人类回报给大地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污水粪便之类的东西,死后又把又脏又臭的腐烂了的脓血和败坏了的朽骨,埋在它的身上,破坏污染她的躯体。人如此对待大地,而大地毫无怨言,不但生生不息地长养万物,而且还承担了一切万物的罪过。人难道不应该效法大地这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吗?
人法于地”是一个科学的修炼层次。比如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与地球情况完全相符。地球以水养育着群生和万物,水是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质。人体内的体液就是一种水的特性,是人体生命的重要质元物资。由此可知,修炼“人法地”的科学性是非常完整的。如何法于地?首先要修“十二经络”,其次要修“八脉道”,这样就可以从生理组织结构上,完成“人法地”这个层次的先天变化过程。
地法天,在完成“人法于地”层次后,如何使体内之气上升到光?如何在信号源、能量源上得到玄源系统的帮助?这是修真进入另一个层次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功法的修炼者,无论其体内之光有多高,也很难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只有达到“人法于天”(神法于天)的层次后,通过自己的性体才能实现这种超越。通过性体的正修,心的正修,不离正道正法之轨,方可进入天(仙)道层次修证,最终取得正果,登上大成彼岸。
“人法天”(神法于天)、“人法道(仙法于道)”、“人法自然”(圣法于自然),这三个层次都是先天中之先天,是人体生命中三元返归和三源再造,复返高级层次的先天,通过性命双修,实现形神俱妙,达到人体小宇宙内环境与大宇宙外环境的相应相合,进而达到更高的佛道圣层次,终而达到人与自然大道完全相融相合的佳境。当修证者完成“人法天”阶段的修证任务,以天为母,实现“人法天”也就是“我道法天”。
“天”有两重含义。对内指人体这一先天小宇宙,对外指天体大宇宙空间不同层次的天。这个天是指真先天,高层次的先天。对修真者而言,是指通过各层次的后天复返先天的修证,各层次修真生理组织,已经实现了第一层次的回复先天。十二经络通畅无阻,八大脉道皆流注无滞,七丹脉线成功了四脉。在第二层次返归先天中,已经内成外就,可以进入“我道法天”,天人合一育仙胎的修证。内外先天已经同频共率,已经摸到了天的脉博。我心合天心,脉律同运行。
天法道, 道无形无名,无声无臭,至虚至妙。天地人万物,皆是大道所生,大道育成,所以大道是天地万物之母。天若不法道,阴阳便不能升降,变化也不能感应。所以大道流行於三才,变化於阖辟,立万物之性,复万物之命,终万物、始万物者,都是天法道的妙处。故曰“天法道”。
“天法道”阶段,主要是修“理脉窍”。因为道不可言,而言于理。圣人行不言之教,也是以大道之理教化天下。“理”在此处意为先天大道的意思。修证理脉窍,就是一个“天法道”的修证阶段,是在完成“人天合一”修证以后,才能进入的“天人合一”的全真修证过程。
天以道为母,从道中获能而生存。修真者若能像“天母”一样,独立于道境之中,再以道为母,实现“我道法道”的实践,进入第三层次返先天的修证。以道为母,胎儿在道母腹中已为先天,再以道脉线为脐带,从道母体中获能,发育成长。道脉是道胎的脐带,分为脐静脉和脐动脉,组成“道胎”体内的胎血循环系统。内外皆备,道母的“血”便会源源不断的注入胎内,“道子”自可育成。
修道脉是人体小宇宙与天体大宇宙相互连结、沟通的纽带与桥梁,是人体培育大还丹、孕育道胎的第三个层次的返先天过程。内道脉与外道脉,都是这个阶段的生理组织结构。这种道脉,有脉亦无脉,无脉实有脉。这两重脉的修证,并非人力所能为,全凭玄德三千,师助神修,泯识慧智,无为大定,才能修证成功。修理脉窍,就是修真者德志同天性,定慧入仙妙,修为精进,性命双修,两者相辅相成,形与质同步地向逆返先天方向变化,而达到一种更高层次的先天境界。理脉窍之理言于天道,其实也是身中之道,己身之形与性已进入道境,身道一体,同质同频。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道的力量,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生天生地,鬼神帝圣,都是由道的自然功能所分化,没有任何人为的因素。道就是一种自然力量的运化,它既没有为什么,也不是为了什么,本来就是这样,原本未动,无元无终,无前无后,无生无灭;而由这个无生无灭中,本然创造了宇宙天地和万有生命,形成了生生灭灭的自然现象,产生了时间、空间前前后后的无意识的意识。
“自然”这个名词,佛家称它为“法尔如是”,也就是宇宙之本源,就是无假运用,无假作为,无一法可增,无一法可减。道之性本自然。道生男女,而男女有人伦自然之妙。道生万物,而万物有自然群分之妙。道生五行,五行有曲直从革自然之妙。月有自然之明,日有自然之照。大道运化天地万物,无不是遵行自然法则的规律,无不是得自然本源之功,又无不是返归于本根。故曰“道法自然”。
修证“道法自然”的过程,就是一个法自然的清静无为,无论修证炼功,还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只须让一切自然地运变流行,自然的静,不假造作,自由自在,那就对了,又何必头上安头,作茧自缚呢?东汉魏伯阳真人名著、被称为千古丹经王的《参同契》,所论述的修道原理和过程,虽然复杂而奥妙,但仍不外乎“道法自然”的大法则。
“道法自然”就是一个大解脱、大自在,破零壁,真无极,碎虚空的修证层次。从前师尊们在言到这一层次法于自然的修证时,都是以“不可名状”而结束,谓之“道不可言”而无言矣。修者若不能直识本来,看透自然本源的“法尔如是”,即是坐破蒲团,也还是有家归不得的游子。
道法自然的修证,主要是混沌窍的修证,是“道中修道”,是道的更高层次的继续修证。前一个道字可名为“真道”,后一个道字可名为“混沌道”。前面所言的天脉窍已进入道的范畴,而理脉窍和混沌窍已处在道中,向更高道境的迈进。这三窍基本上是一窍。就数理而言,向上还有更多的层次。“天地本无根”,故只能“言尽于此”。
道是以自然为慈母,从自然中获能而存在。当修者进入道境后,也就具备了与道母相似的功能,实现第四个返先天“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自然就是心,是核心,道法于心,“象由心生”,自然之道能化生万物,万物皆有道,这个道即由“心”而生。以自然为母,法于自然,也必须修证相应的修真生理组织,才能获能而成长。这种获能方法,由于已经返归在道中,复归于一中,所以以理窍、混沌窍为核心,唯心是道。在核心中获能是全息性的,这种“全息裂映式”的物质能量极高,故有碎虚空、破零壁,破零同光,混沌一片,复归自然之说。《玄机心镜注》中说:“……成高真之时,功用既至,必先光含影藏,是骨肉都融,神凝形中,名曰天光内烛,此即纯阳神气含身,自然无影……”
我们的祖先早在数千年前,已经通过自身修证,在内观、微观中认识了“生物原子核”,实践了人体核生理学,并且取得了大量成功的经验。这些实践远远超越于现代核物理学。其中生理原子核、中子核的分解和生理核聚合,是现代科学所望尘莫及的。同时先辈们在慧观、宏观、宇观中,认识了宇宙的本“源”,实践了不用“飞船”的宇宙星际旅行,并且进入宇宙核心进行研究。道家认为“象由心生”,唯心生万象。这个心就是“一”,就是“道”,就是自然本源。万物如能得此“一”,归于本源,形性合一,则会宇宙升平,世界大同矣。
道本意就是道路或者方法。自然就是客观存在的世界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一些客观的不变的规律。道法自然就是做事的方法顺应自然客观存在的规律。
“自然”这个名词,佛家称它为“法尔如是”,也就是宇宙之本源,就是无假运用,无假作为,无一法可增,无一法可减。道之性本自然。道生男女,而男女有人伦自然之妙。道生万物,而万物有自然群分之妙。道生五行,五行有曲直从革自然之妙。月有自然之明,日有自然之照。大道运化天地万物,无不是遵行自然法则的规律,无不是得自然本源之功,又无不是返归于本根。故曰“道法自然”。
修证“道法自然”的过程,就是一个法自然的清静无为,无论修证炼功,还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只须让一切自然地运变流行,自然的静,不假造作,自由自在,那就对了,又何必头上安头,作茧自缚呢?东汉魏伯阳真人名著、被称为千古丹经王的《参同契》,所论述的修道原理和过程,虽然复杂而奥妙,但仍不外乎“道法自然”的大法则。
“道法自然”就是一个大解脱、大自在,破零壁,真无极,碎虚空的修证层次。从前师尊们在言到这一层次法于自然的修证时,都是以“不可名状”而结束,谓之“道不可言”而无言矣。修者若不能直识本来,看透自然本源的“法尔如是”,即是坐破蒲团,也还是有家归不得的游子。
道法自然的修证,主要是混沌窍的修证,是“道中修道”,是道的更高层次的继续修证。前一个道字可名为“真道”,后一个道字可名为“混沌道”。前面所言的天脉窍已进入道的范畴,而理脉窍和混沌窍已处在道中,向更高道境的迈进。这三窍基本上是一窍。就数理而言,向上还有更多的层次。“天地本无根”,故只能“言尽于此”。
道是以自然为慈母,从自然中获能而存在。当修者进入道境后,也就具备了与道母相似的功能,实现第四个返先天“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自然就是心,是核心,道法于心,“象由心生”,自然之道能化生万物,万物皆有道,这个道即由“心”而生。以自然为母,法于自然,也必须修证相应的修真生理组织,才能获能而成长。这种获能方法,由于已经返归在道中,复归于一中,所以以理窍、混沌窍为核心,唯心是道。在核心中获能是全息性的,这种“全息裂映式”的物质能量极高,故有碎虚空、破零壁,破零同光,混沌一片,复归自然之说。《玄机心镜注》中说:“……成高真之时,功用既至,必先光含影藏,是骨肉都融,神凝形中,名曰天光内烛,此即纯阳神气含身,自然无影……”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道法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
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扩展资料:
道家的思想在那个时候的影响是很深的,它的思想起源可以从黄帝时期说起,所以后来有老子就做出了一个总结性的评语,称为黄老思想。其实它已经不单纯是一种思想,这样说的话也是不全面的,在悠久的历史沉淀中,他已经慢慢的变成了一种文化。
道法自然,这四个字,其实是一个概括,我们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但是我们又会想到一句话,人生的路本来就是自己走出来的,老子所提出来的观念,他的意思是很多道理是说不出来的,而后面的两个字自然和我们现在理解的差不多,就是要顺从的意思。
学过哲学,也知道矛盾本身就是就不是单一的存在,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我们既要顺从自然的发展。但是我们在整个过程当中,本身就是在不断改变前进争斗的一个过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老子》第25章中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道体所体现的运动规律。自然:自然规律。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归根结底是要求人类效法自然规律,寻求并制订出完善的人生法则和社会法则,因为,没有秩序的人生和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老子突出强调的是由道体所体现出来的道性。老子用“道”来命名世界的本原,旨在表明人类与道的重要关系。道是万物之奥,蕴含着真理。人类要想把握真理,就必须识道。所以,道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认识的方法,实践的方法。道的概念,并不是虚构的,而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道作为最基本物质,是宇宙万物之母;作为最一般规律,是贯穿于宇宙、社会和人生的。老子道的哲学理念就在于为人类指明合乎自然规律的治身之道和治国之道。
无生有,有归无。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 有源于无而归无。有归无是有动而无然,也就是说,有自然而无然。 无有是一体的两极。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称双向运动或反运动,就是自然。 无有就是道。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 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阴阳有限而失衡,阳授阴受失衡而生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道法自然也,做回本原,你皆是道,道亦是你。勿被他人左右,且又不去强求他人。只要心中明道,知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扩展资料
"道法自然"
出处:春秋晚期·老子《道德经》:“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白话释义: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道法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揭示了宇宙中事物间的关系,是人们处事必须遵循的原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在分析研究了宇宙各种事物的矛盾,找出了人、地、天、道之间的联系之后,所作出的论断。在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人受大地的承载之恩,所以其行为应该效法大地;而大地又受天的覆盖,因此大地应时时刻刻效法天的法则而运行;然而,“道”又是天的依归,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则周流不息;“道”是化生天地的万物之母,其性是无为的,其发展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为,因此说“道法自然”。实际上“自然”是“道”的自性,“道”本来就是自然无为的。
道法自然的含义
无生有,有归无。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 有源于无而归无。有归无是有动而无然,也就是说,有自然而无然。 无有是一体的两极。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称双向运动或反运动,就是自然。 无有就是道。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 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阴阳有限而失衡,阳授阴受失衡而生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道本意就是道路或者方法。自然就是客观存在的世界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一些客观的不变的规律。道法自然就是做事的方法顺应自然客观存在的规律。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
但事实上,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
扩展资料:
老子所说“自然”非客观之物,但“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
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天地万物无疑是人取法的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法者并非物之表象,并非天地、自然万物的客观形态,而是显现于其中的某种意蕴。老子有关道的认识,得自他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
正是从对草木由盛而衰的生长周期,对水流冲击、侵蚀岩石过程的观察中,老子意识到“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和“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进而总结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规律。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为依归。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者谈道法自然的要义:心无旁骛才能臻于化境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
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意思是天地人的存在和生命都属于“自然”的内容,天地人都在道的主导之下。所谓的“自然”不是具体的一个事物,“自然”指宇宙天地万物的存在和运动状态。
“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顶针的文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道的内涵:
道是精神性的本体,它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客观唯心主义。老子认为道生成天地万物。道生成万物之后,又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之中。道是普遍存在的,无间不入,无所不包。
道虽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它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是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所以,“道”存在于人类语言及图文之外,心灵可以感知而无法言传和图示。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的意思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
1、拼音
dào fǎ zì rán。
2、出处
春秋·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3、哲学思想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重要思想。“道法自然”这一论题不是一个孤立性的论题,它关涉到老子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道”与“万物”的关系,也关涉到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圣王”同“百姓”的关系。这一论题本身直接涉及了老子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道”和另一个重要概念“自然”。
道法自然成语启示:
老子的“道法自然”给了人们重要启示:人要活出自我,就要回归自然,活出自然天性。这个世界上,有形与无形总交织一起,有形的天地万物,无形的自然规律,无形主导着有形,大象无形,大道无名,道即自然规律。
在老子的哲学思想中,道是根源,是过程,是终极,是规律,是至上的,是永恒的,是无限的,是无条件的,是形而上的。一切的一切都由道产生,循道而行,回归于道。老子为何还要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呢?“道”,玄妙精深,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只谈出世,不讲入世,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这就是自然。
万物各尽其性,顺其自然,道的法则就是自然法则。“自然”不是指现在的自然界或大自然,“自然界”在《老子》中用天地万物来代替。老子的自然,分开来讲,自是自己,自性,自在,然是如此的样子。自然就是自己如此的样子,就是本来状态,就是原始天性,就是自然真实。
自然是自在,非他在,是自由发展,非外力干预。一句话,自然就是做最真实最本分的自己。自然就是坚守天性,不因外在因素干涉而改变自己,在合乎自然天性的基础上,自由伸展自己的个性,这就是德,就是自然。道法自然,无为是道的运行法则与方式,这源于万物能够“自然”地循道而行,与道合一。
.天道无为,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全面深刻的采纳。
这句话意为“道生万物以及天、地、人的活动过程都是'自然无为'的,并非'道'之上还有一'自然'实体的存在。”
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和“德”,并以此作为人们的活动准则.《老子》中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庄子继承老子的天道自然思想,主张人生的目的就是任其自然,道教吸收“自然”观念后,认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自然的法则既是天所效法的,也是地所效法的。
人生在天地间,其行为的最高法则也应是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则,自然,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它生化万物,万物皆按其各自的本性自然生长,无欲无待,不存在强加的任何因素,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和谐。
而人修大道,就当效法道的自然本性,顺应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致力于维护自然界的和谐.对于人世间的一切东西,不要强求,要顺应事物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要知足、知止、知常,使心神平和、精神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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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出生于周朝春秋时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史学界普遍认为在今河南省鹿邑县)。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与庄子并称老庄。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并称之为“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认为李姓始祖。
老子存世作品有《道德经》(又称《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20世纪80年代,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译成外国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是《圣经》,其次就是《道德经》。
老子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老子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句话,不仅是做人做事的法则,而且是修真证道的法则,这是太上千古不易的密语,是老子思想精华之所在.所谓“法”,可作为动词,是效法、学习的意思.如何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从古至今,有多少人都作过阐述和解释,但所站角度各有不同,理解也可有所说,但真正从人体生命科学研究和修真实践学方面来说,还没有人对它进行解析过.从修真的角度去理解,玄灵修真理法学认为,这四句话所阐述的真义,是修炼的四大复返先天的过程和阶段,直接言明了人如何回归自然,如何天人合一,以高度的概括和精辟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后天复返先天自然大道的修证法则.这个先天大法理论体系可贯通为:“我法母,人法地,人法天,人法道,人法自然”这五大阶段.如果从功内解析,也可以把它称为:“我法于母,人法于地,神法于天,仙法于道,圣法于自然.”这就更详细、更准确地说明了修炼的层次和等级的差异,更完整地描述了由后天返先天、由低层向高层的人天合一境界迈进的过程.
在没有进入“人法地”阶段之前,必须有一个“我法于母”的过程.人体是由父母精血而成的后天之躯,从父母身上获得先天真一之炁,全息性地继承了父母系中隐显生理组织结构遗传的基因信息,经过母亲十月怀胎,降生落地,来到人世间.得到母乳的哺育,完成了由婴儿、孩童、少年至青年的发育成长过程.可以说人身的一切都是父母所给,由父母之情所生,由父母养育而成长.正如空净师所云:“父母一念人成形,菩提原是觉有情.悟彻人根证大道,宏志方能登云城.”人降生之后,已由先天转为后天,尘世的繁劳,欲心妄念的损耗,使婴幼时期的先天状况逐渐消失.中年之后,先天真炁已变得残缺不全.人体生命要复还先天,只有通过修炼,夺取先天真一之炁,使生命质量逐渐复返到娘未生前的婴儿先天状态.
修炼“我法于母”,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等方面,效法母性的仁善慈爱之心.母爱是伟大的善德,要像母***护子女一样去爱护天下众生,爱一切万物,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修炼者本应继承父母仁善之心,不断克服人心之私,完成后天主观意识的改造,在三元回归和三源再造领域,完成“法于母”的过程.同时在命体方面,经过修爻补漏,逐步完成生命再造,达到在母腹中的先天乾健状态.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人如何效法地母呢?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吃的是大地长的,穿的是大地生的,衣食住行所需,无不是得之于大地母亲.可是人类回报给大地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污水粪便之类的东西,死后又把又脏又臭的腐烂了的脓血和败坏了的朽骨,埋在它的身上,破坏污染她的躯体.人如此对待大地,而大地毫无怨言,不但生生不息地长养万物,而且还承担了一切万物的罪过.人难道不应该效法大地这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吗?
《易经》“坤”卦形容大地的伟大为“直”、为“方”、为“大”.大地永远顺道而行、直道而行,包容一切,不改其德.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大方广佛”.人类效法大地,还要学习地母勤奋不息的精神.地球一刻不停地在运转,只消一分一秒停止运动,人类与万物都将完结.人类效法地球,就应该像《易经》所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永远是健在地前进,所以人要效法它的勇往直前的“德行”,像地球母亲那样博大的胸怀,以宽厚的仁爱,赐予人类与万物以生存的环境和养命的条件.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完成自己生命的历程,地球母亲的恩德大无边.但人类对大地母亲多有不恭,不感地母之恩,破坏地球生态平衡,疯狂掠夺地球资源,残酷地害其生命,这等于挖地母的心.
地道之德,安静而柔和,广博而宽厚,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负载万物,养育群生,劳而不怨.有功而不恃,慈养万物而不图报,地母之德大矣哉.人顶天立地,得天之恩赐而立命,受地母灵气的滋养而立身,人须臾不能离开地母的怀抱.故应效法地母安静之德,修心养性,心无妄念,身不妄动,意不妄思,事不妄为.遵循地道的法则,得地母真静的本体,修身而复命,返归到至柔至静的状态,完成复返先天的第二步功夫.
地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有山川大海万物,还有肉眼不可见的地脉、南北极中轴脉和地球核心等许多结构,这些结构在人体一一都有对应.因此,人体要复还先天,就必须使体内生理组织结构效法于地球母亲,将经络系统、经脉系统、轴心系统都要修证出来,与地母同质同频,与玄源质性系统同频共振,这样才能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像地球母亲那样,源源不断地从宇宙获取能量.
“人法于地”是一个科学的修炼层次.比如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与地球情况完全相符.地球以水养育着群生和万物,水是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质.人体内的体液就是一种水的特性,是人体生命的重要质元物资.由此可知,修炼“人法地”的科学性是非常完整的.如何法于地?首先要修“十二经络”,其次要修“八脉道”,这样就可以从生理组织结构上,完成“人法地”这个层次的先天变化过程.
地法天,在完成“人法于地”层次后,如何使体内之气上升到光?如何在信号源、能量源上得到玄源系统的帮助?这是修真进入另一个层次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功法的修炼者,无论其体内之光有多高,也很难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只有达到“人法于天”(神法于天)的层次后,通过自己的性体才能实现这种超越.通过性体的正修,心的正修,不离正道正法之轨,方可进入天(仙)道层次修证,最终取得正果,登上大成彼岸.
“人法天”(神法于天)、“人法道(仙法于道)”、“人法自然”(圣法于自然),这三个层次都是先天中之先天,是人体生命中三元返归和三源再造,复返高级层次的先天,通过性命双修,实现形神俱妙,达到人体小宇宙内环境与大宇宙外环境的相应相合,进而达到更高的佛道圣层次,终而达到人与自然大道完全相融相合的佳境.当修证者完成“人法天”阶段的修证任务,以天为母,实现“人法天”也就是“我道法天”.
“天”有两重含义.对内指人体这一先天小宇宙,对外指天体大宇宙空间不同层次的天.这个天是指真先天,高层次的先天.对修真者而言,是指通过各层次的后天复返先天的修证,各层次修真生理组织,已经实现了第一层次的回复先天.十二经络通畅无阻,八大脉道皆流注无滞,七丹脉线成功了四脉.在第二层次返归先天中,已经内成外就,可以进入“我道法天”,天人合一育仙胎的修证.内外先天已经同频共率,已经摸到了天的脉博.我心合天心,脉律同运行.
“人法天”是法于宇宙的第二层先天阶段.天的范畴,有可见的太阳系与银河系这一时空空间,还有不可见的更大范畴的星系天系统.修真者在完成修心炼己、断魔归本,达到无尘无浊,识意与神意基本合一成“圭”字,心性清静,就必须进入“法天”这一层次,修证太阳系之天心,使内道场的太阳系之心与外空间太阳系的太阳、月亮的场性三元相合,使人身的显隐生理组织结构与太阳系相合相应.
完成这一层次的天心修证后,还要上升到更大范畴天的核心层次,即通过初级天盘法的修炼,使内道场的五行发生根本性转变,继而又进入“混沌道盘”的中心上,三五合一,三心合一,归中一体,整体修证,进行我道法天心层次的修证,继而进入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内外合一,内外圆融,全息性、整体性地修证“全息轴心”、“全息体心”,使人体小宇宙中慧观与智观的宇心、系心、天心、轴心、形体心、器官核心、细胞核心等等先天后天各层次的心,都能与大宇宙相合相应,同频共振,达到自由王国的圣境.
运用一元四素全息论的象数理气来分析,这一阶段逆修程序的“数”,是由十二至八,再至四,至此已回到三窍中的第一窍.从几何学看,是由体、面、线、点再归于无.返修到此,已经回到了“点”(即窍)上.但从新的层次看,它又是一个新的整“体”.此种“体”的生理组织结构和物质质量,已非经脉层次上的水平,而是进入性命双修、生命再造工程的丹“体”的修炼阶段.但它还只是一个全息性的胚胎,非常稚嫩,尚需置入“天母”的“子宫”中孕育这个天之娇子,这就是“归窍”.这个阶段,修真者以天为慈母,孕育于胞宫,人天合一,得天母日、月、星(含地球)精华的滋养,直至胎圆炁足,瓜熟蒂落,真体成就,与天同体,天人合一.人即是天,天即是人,完成一个全新的天脉窍.
天道浩瀚无际,湛泊不动,施於天下而不求报,生长万物而不求取.天之德轻清,穹窿而高明,湛寂而虚妙,所以三光常耀,四时顺序.地法天德,玄黄相抱,阴阳交泰.所以能成就万物之形,实万物之质,都是地道顺乎天道的变化,成全天之生育而已.故曰“地法天”.
天法道, 道无形无名,无声无臭,至虚至妙.天地人万物,皆是大道所生,大道育成,所以大道是天地万物之母.天若不法道,阴阳便不能升降,变化也不能感应.所以大道流行於三才,变化於阖辟,立万物之性,复万物之命,终万物、始万物者,都是天法道的妙处.故曰“天法道”.
“天法道”阶段,主要是修“理脉窍”.因为道不可言,而言于理.圣人行不言之教,也是以大道之理教化天下.“理”在此处意为先天大道的意思.修证理脉窍,就是一个“天法道”的修证阶段,是在完成“人天合一”修证以后,才能进入的“天人合一”的全真修证过程.
天以道为母,从道中获能而生存.修真者若能像“天母”一样,独立于道境之中,再以道为母,实现“我道法道”的实践,进入第三层次返先天的修证.以道为母,胎儿在道母腹中已为先天,再以道脉线为脐带,从道母体中获能,发育成长.道脉是道胎的脐带,分为脐静脉和脐动脉,组成“道胎”体内的胎血循环系统.内外皆备,道母的“血”便会源源不断的注入胎内,“道子”自可育成.
修道脉是人体小宇宙与天体大宇宙相互连结、沟通的纽带与桥梁,是人体培育大还丹、孕育道胎的第三个层次的返先天过程.内道脉与外道脉,都是这个阶段的生理组织结构.这种道脉,有脉亦无脉,无脉实有脉.这两重脉的修证,并非人力所能为,全凭玄德三千,师助神修,泯识慧智,无为大定,才能修证成功.修理脉窍,就是修真者德志同天性,定慧入仙妙,修为精进,性命双修,两者相辅相成,形与质同步地向逆返先天方向变化,而达到一种更高层次的先天境界.理脉窍之理言于天道,其实也是身中之道,己身之形与性已进入道境,身道一体,同质同频.
这个阶段的修证是天人合一成真的修持阶段.以数分析,理脉窍是仙道层次的“真一”,道是“一”,“窍”是一;道是点,窍也是点.进入这个阶段修证,身、心、法于道而合道,孕于天而生于道.至此我就是“真一”,我就是圆融之“点”.育于道母之仙胞,生于真道之境,长于大道环境中.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均在此一之中.越接近大自然运动的核心,越好像静止一样.譬如一个旋转中的圆形,越接近圆周的地方,运动的幅度越大,而接近圆心的地方,运动的路线越小,而圆心在旋转的时候,完全不离原地,看起来不动,其实它是整个圆转动的核心,是力量的源泉,是一个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更为雄浑无迹的运动境界,实是一种自然法则的功能.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道的力量,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生天生地,鬼神帝圣,都是由道的自然功能所分化,没有任何人为的因素.道就是一种自然力量的运化,它既没有为什么,也不是为了什么,本来就是这样,原本未动,无元无终,无前无后,无生无灭;而由这个无生无灭中,本然创造了宇宙天地和万有生命,形成了生生灭灭的自然现象,产生了时间、空间前前后后的无意识的意识.
“自然”这个名词,佛家称它为“法尔如是”,也就是宇宙之本源,就是无假运用,无假作为,无一法可增,无一法可减.道之性本自然.道生男女,而男女有人伦自然之妙.道生万物,而万物有自然群分之妙.道生五行,五行有曲直从革自然之妙.月有自然之明,日有自然之照.大道运化天地万物,无不是遵行自然法则的规律,无不是得自然本源之功,又无不是返归于本根.故曰“道法自然”.
修证“道法自然”的过程,就是一个法自然的清静无为,无论修证炼功,还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只须让一切自然地运变流行,自然的静,不假造作,自由自在,那就对了,又何必头上安头,作茧自缚呢?东汉魏伯阳真人名著、被称为千古丹经王的《参同契》,所论述的修道原理和过程,虽然复杂而奥妙,但仍不外乎“道法自然”的大法则.
“道法自然”就是一个大解脱、大自在,破零壁,真无极,碎虚空的修证层次.从前师尊们在言到这一层次法于自然的修证时,都是以“不可名状”而结束,谓之“道不可言”而无言矣.修者若不能直识本来,看透自然本源的“法尔如是”,即是坐破蒲团,也还是有家归不得的游子.
道法自然的修证,主要是混沌窍的修证,是“道中修道”,是道的更高层次的继续修证.前一个道字可名为“真道”,后一个道字可名为“混沌道”.前面所言的天脉窍已进入道的范畴,而理脉窍和混沌窍已处在道中,向更高道境的迈进.这三窍基本上是一窍.就数理而言,向上还有更多的层次.“天地本无根”,故只能“言尽于此”.
道是以自然为慈母,从自然中获能而存在.当修者进入道境后,也就具备了与道母相似的功能,实现第四个返先天“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自然就是心,是核心,道法于心,“象由心生”,自然之道能化生万物,万物皆有道,这个道即由“心”而生.以自然为母,法于自然,也必须修证相应的修真生理组织,才能获能而成长.这种获能方法,由于已经返归在道中,复归于一中,所以以理窍、混沌窍为核心,唯心是道.在核心中获能是全息性的,这种“全息裂映式”的物质能量极高,故有碎虚空、破零壁,破零同光,混沌一片,复归自然之说.《玄机心镜注》中说:“……成高真之时,功用既至,必先光含影藏,是骨肉都融,神凝形中,名曰天光内烛,此即纯阳神气含身,自然无影……”
我们的祖先早在数千年前,已经通过自身修证,在内观、微观中认识了“生物原子核”,实践了人体核生理学,并且取得了大量成功的经验.这些实践远远超越于现代核物理学.其中生理原子核、中子核的分解和生理核聚合,是现代科学所望尘莫及的.同时先辈们在慧观、宏观、宇观中,认识了宇宙的本“源”,实践了不用“飞船”的宇宙星际旅行,并且进入宇宙核心进行研究.道家认为“象由心生”,唯心生万象.这个心就是“一”,就是“道”,就是自然本源.万物如能得此“一”,归于本源,形性合一,则会宇宙升平,世界大同矣.
道家学说自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由内至外,由根到末,由隐至显,由核心到万象,象数理气,整体包容于一真.修真者以此理逆修,归一返心,回归自然真境,既完整又科学,只可惜现代科学暂时尚未全部揭示而已.质心为万物之本,万物产生的条件,是以质心的确立为前提的,自然界的物质都是以质心为轴,以心的凝聚力为基础,这个心就是自然的核心.比如几何学中的画圆,是以中间圆心为依托.如果没有这个轴心的吸引运动,圆规就会作无序运动或直线运动,难以划出圆来.所以道家特别强调核心对万物的决定意义和主宰作用.
又如道家学说中的古河图和洛书,它们的核心都是“五”,这个“五”有多层含义,但它的根本点,就在中心那一点,那就是核心.修真学将此“五”称为“吾”,也就是“我”的意思,也就是真意之“心”.此心是一切形物的本体来源,离开此“五”这个核心,一切物质就无从谈起,所以说“五”这个核心是无中生有的本源.这个五以外的圆形分布,都是这个心与形体的和谐统一体,心形合一,才构成了这个万象万类的物质世界.
修真者的最高境界,就是后天复返于先天这一点中,层层先天的返修复归,最终归于混沌,归于一中,并且在一中、在混沌中极化、核化、心化,继续逆化由太始至太素,由太素至太初,由太初至太易,由太易而归于太虚.最后达成浑圆一体,聚散自然,聚则成形,散则成炁的最高自然之境.
道法自然出自哪里?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扩展资料: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
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老子哲学中非同寻常而又往往得不到确切解释的一个论题。有人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受事物本身的影响没有受人们对事物看法的影响大。许多《老子》的注释家对“道法自然”的解释就是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这个词汇源自于中国古代哲学,主要是道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据传,这个词最早出自《庄子》一书中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百物有生功而不语。”其中“明法”一词,即是“道法自然”的前身。
在道家思想中,“道”是指宇宙间的自然规律和道德规范,是一种超越人类理性的存在;“法”则是指遵循这些自然规律和道德规范的方法和技巧。而“自然”则是指宇宙的自然状态和自然规律,与“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呼应。
因此,“道法自然”强调的是,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和道德规范,不要过度干预和破坏自然,而是要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自我完善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