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万有引力适用范围或条件是什么?
- 2、关于万有引力定理适用的条件
- 3、万有引力定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 4、高中物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条件各是什么?
- 5、万有引力有没有适用范围或条件?
- 6、《曲线运动》和《万有引力与航天》中的公式以及使用条件
- 7、万有引力定律不是只适用于两个质点间吗,为什么质量均匀而不为质点的球体间也可用万有引力定律?
- 8、关于万有引力 万有引力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为什么在r趋近于0时,它就不适用了?
- 9、牛顿发现了什么定律?
万有引力适用范围或条件是什么?
万有引力适用以下四种情况:
①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
②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
③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
④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
知识拓展:
万有引力是由于物体具有质量而在物体之间产生的一种相互作用。
它的大小和物体的质量以及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有关。物体的质量越大,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大;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小。
万有引力定律(Law of universal gravitation)是艾萨克·牛顿于1687年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所发表的一种自然规律。牛顿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表述如下:
任何两个质点都存在通过其连心线方向上的相互吸引的力。该引力大小与它们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组成和其间介质种类无关。
万有引力定律适用
条件是什么
中学物理中的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两个质点间的万有引力计算,若不能将物体看作质点,则定律不成立,或者说需要用微分法将物体分解成很多个质点,再依次求各质点间万有引力,然后将这些引力求矢量和,实际上就是中学阶段不能计算.
广义上讲,万有引力定律是适用于一切物体间的引力计算的.
万有引力的
适用范围
万有引力定律: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跟这两个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跟它们的距离的二次方成反比。
由此得:
1,万有引力不是说所有的物质都只有引力,比如:两团气体不一定会相互吸引,高能粒子不一定会互相吸引。
2,万有引力只是说物体之间存在着引力。当然,并非是所有物体之间都存在引力,比如:同性磁铁就是相斥的。
这上述两条就是规定了万有引力适用的范围。
万有引力公式适用于哪些情况
①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
②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
③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
④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
万有引力是由于物体具有质量而在物体之间产生的一种相互作用。
它的大小和物体的质量以及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有关。物体的质量越大,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大;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就越小。
关于万有引力定理适用的条件
可以看做质点的两个任意物体之间
存在于可以看做质点的两个任意物体之间
是存在于可以看做质点的两个任意物体之间
任何两个物体之间都有万有引力,但只有在两个都为质点时才能用万有引力定理。
万有引力定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万有引力定律是描述物体之间引力相互作用的定律,适用于一般的天体物体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 大质量物体之间的引力:万有引力定律适用于质量较大的物体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例如行星、恒星、星系等天体之间的引力。2. 质点之间的引力:万有引力定律也适用于质点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即两个质点之间的引力。需要注意的是,万有引力定律是在经典物理学框架下建立的,适用于低速和低引力强度的情况。在高速运动、高引力强度、极端条件下(如黑洞附近)或微观领域,需要采用更精确的物理理论,如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引力相互作用。此外,万有引力定律假设物体是质点,忽略了物体的尺寸和内部结构。对于尺寸较大或形状复杂的物体,例如地球、人造卫星等,需要考虑物体的分布和形状对引力的影响,采用更精确的方法进行计算。总结起来,万有引力定律适用于一般的天体物体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但在特殊情况下或需要更高精度时,可能需要采用其他物理理论或更精确的计算方法。
万有引力定律,又称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是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提出的。这个定律描述了任何两个物体之间都存在引力,这个引力与它们的质量的乘积直接成比例,与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数学公式可以表示为:F = G * (m1 * m2 / r2)其中,F是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m1和m2分别是两个物体的质量,r是物体之间的距离,G是万有引力常数。虽然万有引力定律适用于宇宙中的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计算,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物体的质量非常小(微观粒子)或者物体的速度接近光速(相对论性效应明显)时,需要使用更复杂的理论,如量子力学或广义相对论。在这些情况下,万有引力定律可能无法提供准确的预测。
万有引力定律是描述物体之间引力相互作用的基本定律。适用范围包括:1. 天体间的引力作用:万有引力定律适用于描述天体间的引力相互作用,如行星绕太阳的运动、卫星绕地球的运动等。
2. 地球上的物体:在地球上,万有引力定律适用于描述物体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如物体的重力、物体之间的吸引力等。
3. 小范围的系统:对于小范围的系统,比如分子间的相互作用、原子之间的相互作用等,万有引力定律也可以近似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万有引力定律是在经典物理学框架下建立的,当物体速度接近光速时,或者在微观尺度下,量子效应的影响会变得显著,此时需要使用相对论力学或量子力学的理论来描述系统的行为。
原因是微观的物体之间相互作用往往比万有引力大很多。比如两个普通的电子在一定范围内,它们之间的斥力与万有引力的比值数量级大约等于宇宙直径的数量级,10的42次方(公式里距离是可以消掉的,也就是说任何距离下都有这么大的比值,比如两个电子距离增大,万有引力变化与斥力变化成正比)。这样的情况下万有引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该定理多用在天体之间的运动。
以上资料引用自费曼的《物理定律的本性》一书。
万有引力定律是描述质点之间相互作用的物理定律,适用于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
1. 质点的质量较小,不涉及高速、高密度物体的情况,例如行星、卫星等。
2. 质点之间的距离相对于它们的尺度非常大,可以忽略它们之间的体积和形状。
3. 相互作用的质点之间没有其他显著的力或扰动。
这意味着,在微观尺度(如原子、分子)或宏观尺度(如星系、宇宙)的许多情况下,万有引力定律都是适用的。例如,行星绕太阳运动、卫星绕行星运动等。
然而,在极端条件下,如高速运动、高密度物体或极端引力场的情况下,需要使用更复杂的理论,如广义相对论,来更准确地描述物体之间的引力相互作用。
万有引力公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严格来说只适用于质点间的相互作用。
②两个质量分部均匀的球体间的相互作用,也可用本定律计算,(其中r是两个球心距离)。
③一个均匀球体与球外一个质点的万有引力也适用(r是球心到质点的距离)。
④当两个物体间的距离远远大于物体自身大小时,公式也近似适用,(其中r是两物体质心间距离)。
万有引力的伟大意义
牛顿将其中一些看似不同的力准确地归结到万有引力概念里:苹果落地,人有体重,月亮围绕地球转,所有这些现象都是由相同原因引起的。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简单易懂,涵盖面广。
万有引力的发现,是17世纪自然科学最伟大的成果之一。它把地面上的物体运动的规律和天体运动的规律统一了起来,对以后物理学和天文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它第一次揭示了自然界中一种基本相互作用的规律,在人类认识自然的历史上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高中物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条件各是什么?
万有引力基本都使用
而向心力公式在做匀速圆周运动的时候使用
在做匀速圆周运动的时候,万有引力等于向心力
万有引力在广义宇宙下都适用,后面的是向心力吧?只适用于圆周运动
高中物理万有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条件:只对于质点或者可视为质点的物体适用。
万有引力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牛顿的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表示如下:任意两个质点有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大小与它们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组成和其间介质种类无关。
当牛顿非凡的工作使万有引力定律能够为数学公式所表示后,他仍然不满于公式中所隐含的“超距作用”观点。他从来没有在他的文字中“赋予产生这种能力的原因”。在其它情况下,他使用运动的现象来解释物体受到不同力的作用的原因,但是对于重力这种情况,他却无法用实验方法来确认运动产生了重力。此外,他甚至还拒绝对这个由地面产生的力的起因提出假设,而这一切都违背了科学证据的原则。
牛顿的经典力学只适用于低速、宏观、弱引力,而不适用于高速、微观与强引力。
万有引力有没有适用范围或条件?
万有引力没有适用范围,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定律,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跟这两个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跟它们的距离的二次方成反比。
万有引力是任意两个物体或两个粒子间的与其质量乘积相关的吸引力,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力,简称引力。在粒子物理学中则称引力和强力、弱力、电磁力合称4种基本相互作用。
引力是其中最弱的一种,两个质子间的万有引力只有它们间的电磁力的1/10 ,质子受地球的引力也只有它在一个不强的电场1000伏/米的电磁力的1/10。
扩展资料:
万有引力的含义:
牛顿并不是发现了重力,他是发现重力是“万有”的。每个物体都会吸引其他物体,而这股引力的大小只跟物体的质量与物体间的距离有关。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说明,每一个物体都吸引着其他每一个物体,而两个物体间的引力大小,正比于这它们的质量,会随著两物体中心连线距离的平方而递减。
牛顿为了证明只有球形体可把“球的总质量集中到球的质心点”来代表整个球的万有引力作用的总效果而发展了微积分。然而不管距离地球多远,地球的重力永远不会变成零,即使你被带到宇宙的边缘,地球的重力还是会作用到你身上,虽然地球重力的作用可能会被你附近质量巨大的物体所掩盖,但它还是存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万有引力
《曲线运动》和《万有引力与航天》中的公式以及使用条件
1、万有引力定律:
(1)自然界的一切物体都相互吸引,两个物体间的引力的大小,跟它们的质量乘积成正比,跟它们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2)公式:,G=6.67×10-11N.m2/kg2.
(3)适用条件:适用于相距很远,可以看做质点的两物体间的相互作用,质量分布均匀的球体也可用此公式计算,其中r指球心间的距离.
2、万有引力定律的应用:
(1)讨论重力加速度g随离地面高度h的变化情况:物体的重力近似为地球对物体的引力,即mg=G.所以重力加速度g= G,可见,g随h的增大而减小.
(2)求天体的质量:通过观天体卫星运动的周期T和轨道半径r或天体表面的重力加速度g和天体的半径R,就可以求出天体的质量M.
(3)求解卫星的有关问题:根据万有引力等于卫星做圆周运动的向心力可求卫星的速度、周期、动能、动量等状态量.由G=m得V=,由G= mr(2π/T)2得T=2π.由G= mrω2得ω=,由Ek=mv2=G.
3、三种宇宙速度:
(1)第一宇宙速度V1=7.9Km/s,人造卫星的最小发射速度;
(2)第二宇宙速度V2=11.2km/s,使物体挣脱地球引力束缚的最小发射速度;
(3)第三宇宙速度V3=16.7km/s,使物体挣脱太阳引力束缚的最小发射速度.
万有引力定律不是只适用于两个质点间吗,为什么质量均匀而不为质点的球体间也可用万有引力定律?
星体间能用是因为星体间间距远大于星体“直径”。近似为质点。
而地球对地球附近的物体用,地球当然不能近似成质点。之所以能用是因为均匀球壳对其内任意点的引力和为零,对其外任意点的引力可等效为质量集中在中心处一质点产生的引力。(这两个结论都可以用微积分或者几何法证明)(地球可以看作无数薄球壳的累积)
对于一般的不规则物体,自然就是将两物体看作无数小质点的集合对两物体用微积分求解。
因为“质量均匀而不为质点的球体”的球心就是球体的重心,
这样就可以把那个球当成是一个质点。
而且当两个球体之间的距离远大于球体本身的半径时,
不管球体的质量是否分布均匀,
球体的半径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这个在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条件里都有说明的呢~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呵呵~
不管质量均匀不均匀,当两物体的体积相对于它们相距的距离可以被忽略的时候,就可以当作质点处理。
距离不能忽略但两物体质量均匀时,可以认为物体是由无数质点组成的,每个质点的质量可以由其体积所占比例算出来,计算任两个质点间的万有引力,再积分处理,就可以得到两物体间的万有引力。
如果距离不能忽略而且物体质量也不均匀,就需要质量的具体分布情况,看可以做怎样的分解处理。
只要两个物体间距离大到可以忽略物体本身大小的时候就可以把物体当做质点,来运用万有引力定律公式,任何两个物体间都存在万有引力,而万有引力定律公式要在质点或可看成质点的情况下才能运用。
关于万有引力 万有引力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为什么在r趋近于0时,它就不适用了?
万有引力是牛顿第二定律和牛顿第三定律的基础上,根据质点间的距离和质量大小计算万有引力的一个物理定律,适用于描述质点之间的引力作用。其适用范围包括任何距离下质点之间的引力作用,从微观颗粒到宏观天体,都可以用万有引力进行计算。因此,它是描述天体运动和宇宙结构的基础物理定律之一。
然而,当距离r趋近于0时,万有引力定律就不适用了。这是因为万有引力是根据牛顿引力定律进行推导的,而牛顿引力定律是基于两个点状质量间的引力而得出的,这意味着它适用于描述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非物体内部的作用。因此,当距离r趋近于0时,两个质点的距离不再是它们之间的距离,而是它们内部的距离,这就不再适用于万有引力定律了。
牛顿发现了什么定律?
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
牛顿发现地心引力的故事:
17世纪的某一天,牛顿坐在树下读书。突然一个苹果砸在了牛顿的头上,牛顿便思考为什么苹果是下落而不是上升,通过一系列实验,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
万有引力,全称为“万有引力定律”(law of universal gravitation),为物体间相互作用的一条定律,1687年为牛顿所发现。任何物体之间都有相互吸引力,这个力的大小与各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例,而与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如果用m1、m2表示两个物体的质量,r表示它们间的距离,则物体间相互吸引力为F=(Gm1m2)/r2,G称为万有引力常数也可简称为引力常数。
扩展资料:
万有引力适用范围或条件:
万有引力定律只适用于两个质点或者两个均匀球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若不能将物体看作质点,则定律不成立。或者说需要用微分法将物体分解成很多个质点,再依次求各质点间万有引力,然后将这些引力求矢量和,实际上中学阶段不能计算。
广义上讲,万有引力定律则适用于一切物体间的引力计算。
如果被讨论的物体具有空间广度(远大于理论上的质点),它们之间的万有引力可以以物体的各个等效质点所受万有引力之和来计算。在极限上,当组成质点趋近于“无限小”时,将需要求出两物体间的力在空间范围上的积分。
从这里可以得出:如果物体的质量分布呈现均匀球状时,其对外界物体施加的万有引力吸引作用将同所有的质量集中在该物体的几何中心原理时的情况相同(这不适用于非球状对称物体)。
参考资料:牛顿-百度百科